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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03-28 15: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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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印发《定西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同时设定162项重点任务,并进行了分工。详情如下:

定西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问题导向、环保为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系统观念、协同增效”“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兰西城市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1%,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406吨、400吨、500吨和10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年,全市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美丽定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有效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一)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

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完成定西市碳达峰“1+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制定印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定西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行动。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加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常态化编制市、县(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积极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基本市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通渭风电基地、安定氢能基地建设,推动形成风电、光电、光热、储能融合发展的新能源格局。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建成并网风电270万千瓦、光伏5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照《甘肃省“两高”项目处置清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产业园区。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根据国家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五)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65个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控制石油、化工、冶炼、医药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六)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加大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发展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制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建立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一)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分区差异化精准管控。安定区、通渭县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临洮县、陇西县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漳县、岷县严防秸秆焚烧,临洮县关注通道传输污染,各地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按照定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决防止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全面做好预报预警。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为重点区域,全面推进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积极推动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有序推进安定区等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统筹油、路、车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推进全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完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运输网络,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健全运输结构调整长效激励机制,推动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比例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及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以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恶臭综合治理。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严格执行《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河湖

(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建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杜绝安定区城区新增黑臭水体。强化溯源整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源水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改造,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加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由县级城市政府公开黑臭水体名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二)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深入落实《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维护渭源县、漳县、岷县水源涵养功能,推动以草定畜、定牧。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为重点,持续推动沿河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提升马铃薯淀粉加工等行业废水治理水平,加强工业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尾水湿地建设,完善配套收集管网,不断改善洮河、渭河、关川河、牛谷河等河流水质。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国家和省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到2025年,确保我市洮河、渭河、关川河干流水质分别达到Ⅱ类、Ⅲ类、Ⅴ类,牛谷河干流水质消除劣Ⅴ类,且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三)重点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开展跨区联片供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九甸峡水库综合整治,建立联保共治机制。组织完成已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校准核实工作,规范制作新建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有序构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基本完成全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提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四)“三水”统筹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县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持续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已建成的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快推进全市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全市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有效推进全市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有序开展河湖岸线带划分工作,逐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配合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调查工作。

(五)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

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缺水城市新城区要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建设。鼓励地级缺水城市安定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底前,安定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全市县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六)深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境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有效防范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美丽河湖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注重统筹规划、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制机制与网络体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完成16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3.8%,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印发实施《定西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首批排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探索开展污染溯源,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与追溯制度。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管控农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纳入优先管控名单内的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陇西、临洮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安定区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编制我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五)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持续开展全市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2022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试点,逐步划定全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洮河湿地保护。加快推进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2.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湿地保护率大于8.4%。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力度。有序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加强秦岭细鳞鲑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三)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加快构建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不断巩固创建成效。

(四)强化核与辐射监管

强化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开展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清运机制。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及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推动核技术产业园、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场等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做好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全市核与辐射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五)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有序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加强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在渭河、洮河流域开展流域级风险防控工程体系建设。选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高风险路段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市县区应急响应能力。2023年底前配合省上建成黄河流域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水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

七、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全过程管理。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探索建立我市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二)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绿色电价政策。全面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耕地、水流、沙化土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配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落实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引导作用。深化企业环保信用制度建设。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三)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

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政府当年环境治理投入不得低于上年。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支出责任。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逐步构建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建设和精准提标。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制定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短板,2022年底前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运转运处置体系。

(五)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移动源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能。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巩固“洋垃圾”零进口成效。严肃查处监测、环评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六)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构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完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建成运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监管平台。持续推动市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七)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

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需求,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督促落实,统筹做好政策指导和解读,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强化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地实施。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地方具体攻坚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各级人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责任,各级政协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责任,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同级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各县区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充分运用党政履责管理督考平台,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定西日报、定西党政网等传统媒体和“定西生态环境”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作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公众监督,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讲好生态文明建设“定西故事”。

(五)强化队伍建设

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配备,强化岗位练兵,提升执法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注重选拔任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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