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28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环境信用为“B”及以上等级;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等的有关规定的企业客入选正面清单。详情如下:
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管理念, 优化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 〔2021) 10号 )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积极推进监管方式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方法, 落实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标准、重点保障、差异化监管、激励守法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
三、实施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监督指导以及正面清单企业的确认、公示、发布等工作,并按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以下称“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正面清单企业的筛选、审核、纳入、移出、信息维护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受理自行提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的申请及后续相关工作。
(一)编制正面清单
1、纳入条件。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环境信用为“B”及以上等级;
(3)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4)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5)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等的有关规定。
近五年发生过恶意偷排(含倾倒固体废物)、篡改台账记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两年内有查证属实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或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一般不纳入正面清单。
2、筛选企业。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推荐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名单,鼓励、支持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企业自查认为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条件的,可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申请。
推荐纳入或者自行提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如实填写《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申报表》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情况报告》,并报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3、拟制清单。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结合正面清单企业申报表、企业检查情况报告和日常监管情况,对拟纳入管理、提出纳入管理申请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纳入条件的,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书面征求属地发改、经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属地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调整后,填写《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审批表》和《拟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企业信息表》,于每年11月1日前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的拟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完成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的最终确认。
4、社会公示。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本地媒体等平台将最终确认的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日(工作日,下同),并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正面清单公示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登记编号)、重点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因子、正面清单类型与有效期等。
5、发布清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5日内,市生态环境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并于3日内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市生态环境局应于每年1月1日前发布正面清单。
(二)实施动态管理
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
1、日常管理。在有效期内,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正面清单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地现场帮扶情况进行抽检指导。
2、移出管理。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移出正面清单:
(1)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2)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3)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撤销、撤回等原因导致主体灭失的;
(4)其他应当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存在移出情形的,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填写《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移出管理审批表》,在10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媒体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由属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告知被移出企业。
对存在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正面清单,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终生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正面清单纳入和移出条件、管理措施、监管方式等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特殊时期有关要求执行。
(三)推行差异化监管
正面清单企业全部纳入市、县两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执法任务和计划,并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1、非现场执法检查
对正面清单企业应当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原则上以污染源在线监控、用水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查阅企业公开信息等非现场的方式为主开展检查。
2、现场执法检查程序
(1)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应当先由企业自查,限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经综合审核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经本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2)正面清单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环境违法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或者上级交办环境问题线索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自动监控监测超标报警、数据异常,或视频监控、工况监控异常等违法行为线索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的执法监测、专项行动、专项检查等;其他确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情形。
在移动执法等信息系统中设置正面清单工作选项,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检查均需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完成,实现对正面清单企业监督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强化服务保障
1、开展普法帮扶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根据正面清单企业需要开展帮扶指导,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正面清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送法入企”“专家会诊”等活动,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及时提醒预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容错纠错机制。对正面清单企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正面清单企业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正面清单企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同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并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机制
(一)定期评估。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监管能力、履职要求和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等因素,细化落实相关监管和激励措施,定期评估正面清单落实情况,确保正面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二)稽查通报。正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稽查,对存在正面清单管理工作不落实、在正面清单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对正面清单企业监管失察等情形的,将予以通报。
(三)责任追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正面清单工作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处分。
本实施细则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 5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其中包含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家企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共计11家企业,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
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了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4方面任务。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绿色
9月3日,国能福州公司成功入选2024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免检”资质。该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水平,连续两年获评集团“安全环保评级一级企业
湖南省司法厅就《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的公告,本清单共包含上海锦江花园饭店有限公司等132家企业。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2号),引导企事
内蒙古印发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新时代绿色龙江建设60条政策措施》。文件提出,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对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时段、平时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时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平时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推动源网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其中包含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家企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
据北极星氢能完不完全统计,2024年三季度国家及各地方共计发布氢能政策37条,涉及16个省/市/自治区,详情如下:国家8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据北极星氢能网梳理,氢能产业相关行业标准共计22项,包含20项制定计划和2项修订计划。8月20
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日前公布了四个生态环境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包括东城区某卫生服务中心存放实验产生的废液、过期试剂、空试剂瓶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经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已完成整改;朝阳区某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有损坏涉嫌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
唐山市人民政府9月23日发布《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其中提出支持企业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对已建成项目实施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的,在争取国家超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3日,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企业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对已建成项目实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9月18日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重点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实现服务建设项目落地、营造绿色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服务水平的目标。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共计11家企业,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
近日,甘孜州康定新都桥至炉霍高速公路开工动员暨重大项目春季推进活动在康定新都桥镇举行。据悉,本次活动集中开工的66个项目、总投资705亿元,涵盖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域。此次现场推进的项目还包含总投资338亿元的9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其中7个为光伏项目,包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蓝图中,新型电力系统的落地实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西部资源富集区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实现区域电力系统净零排放的一个典型样本。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南疆能源电力事业发展,选取新疆南疆地区作为国网系统三个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地区级示范区之一。(
4月10日,备受瞩目的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5)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隆重举行。本届大会以“践行‘两山’理念服务‘双碳’战略创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一大批环保产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在展会亮相。湖南航天副总经理、航天凯天环保党委书记、董事长郑
4月9日,海南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编
4月9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位于位于我区诸市镇境内,总面积10199.56亩,主要内容包括:诸市镇汝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现代智慧化绿色低碳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和
日前,江西发改委发布2025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5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44项,总投资147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57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159项,续建项目212项,新开工项目168项,预备项目5项,涵盖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生态环保项目46个。北极星汇总环保项
汇集高品质企业的西部盛会——第6届中国环博会成都展与您相约展会时间:2025年6月25-27日展览面积:35,000㎡(预计)展会地点: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展商数量:500家(预计)专业观众:30,000人(预计)组织机构主办单位l慕尼黑博览集团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单位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倪真在重庆拜会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并见证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解决方案、能源电力、新型城镇化、水利水电设
4月2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倪真在重庆拜会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并见证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能源电力、智慧城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