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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2022-04-13 09:0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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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体系

建立权威、科学、高效的热电气联合调度指挥体系,打造具备监测预警、分析决策、调度指挥等多功能一体的全天候、全时段能源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化平台,提升城市能源协同保障能力。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完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与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强化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的综合指挥能力。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生产运营企业等多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电力、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安全运行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空间布局,推动应急队伍、装备、车辆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华能燃煤机组应急备用运行方案,提升应急供热供电备用保障能力。完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裕度。构建首都电网“黑启动”恢复供电网络,强化多源点、多方向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全市重要电力用户按标准实施外电源改造、加装应急保安电源,提升用户自保自救能力。布局建设属地电力应急驻点,构建1小时应急驻点网络,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水平。完善唐山LNG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年用量日均3天的应急储备能力。推动在城市西部地区规划建设首都供热战略储备基地,协同建设新能源利用和储能设施,进一步增强城市供电供热韧性。

(四)积极培育城市社会韧性

1.提高社会动员和秩序保障能力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专业处置、社会参与”,织密基层应急动员、响应和服务网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赋予基层一线相应处置权限,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突发事件期间秩序管控,依法从严查处破坏应急处置工作、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强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做好群众避险自救宣传,强化应急演练和公众灾害情景体验,提升社会公众应急素养。

七、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新能级

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应用导向,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为基础,聚焦城市运行管理难点、痛点,建立全域覆盖、全时监测、动态预警的城市运行感知体系,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城市运行领域“一网统管”,构建“一网统揽全局、一网统领行业、一网统管全城”的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完善网格化城市运行管理新体系

1.实施网格化管理平台升级改造

按照管理单元统一规划城市运行管理网格,普查完善城市部件基础信息,融合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接诉即办、吹哨报到等内容,形成城市运行管理“一张网”,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全域覆盖。汇聚资源共享、发现问题、指挥协调、监督评价和应急联动的五位一体功能,完成管理流程再造,实现管理扁平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监管规范化,构建网格化管理和协同治理新平台。

2.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

建立横向联结城市管理相关领域和行业,纵向贯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常态化监督、指挥和协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主动治理和协调联动为核心的基层综合网格工作模式,将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工作体系向社区、公众拓展延伸和下沉,服务基层和市民群众。

3.推进“热线+网格”协同联动

加快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与网格融合发展,打造“热线+网格”大循环。针对市民诉求集中高发问题,强化网格巡查责任落实,提升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构建“党委统筹、专班推动、行业指导、分级落实”工作体系,开展定期综合点评,强化专题调度,将接诉即办涉及城市管理领域诉求办理情况纳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评,不断提高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推动城市管理领域重点任务、难点诉求有效解决。

(二)建设全覆盖的城市运行感知体系

1.加快城市感知前端建设

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各类感知前端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台账、统筹实施的“一盘棋”推进机制。完善感知前端建设标准,补充部署相应感知、网络传输设备。完善城市运行感知数据采集与汇聚机制,开展各类感知前端普查、梳理、编码、上链工作,建立感知前端台账。在水电气热等城市运行领域优先安排感知前端建设补短板项目,实现感知前端监测数据与城市管理泛在感知接入平台联网及数据共享,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供数据赋能支撑。

2.建立城市感知监测指标体系

围绕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水务、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和气象等多个维度,构建城市运行感知监测指标体系,作为城市运行感知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监测管理基础。

3.推进感知数据共享应用

统筹规划和完善城市运行感知前端、感知网络建设,建立城市运行状况感知数据采集、汇聚、融合、管理、共享和共用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全市城市运行感知体系现状,摸清家底,建立基础台账。整合感知资源,将神经元和传感器上图,分门别类制作GIS图层,形成“时空一张图”。制定管理标准和编码规则,共享感知数据,形成“感知一张网”。

(三)构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模式

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为基础,以科技赋能城市运行管理为突破口,按照“市级大统筹、区级中枢纽、街镇小循环”总体思路,通过城市感知全域覆盖、体征脉搏实时监测、治理单元融合重塑、场景应用多跨开放等措施,实现地图、编码、网格、标准、流程、感知体系、接入门户、大数据平台、驾驶舱平台等基础底座“九统一”,构建“一网统揽全局、一网统领行业、一网统管全城”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新模式。

1.建成“一基一舱多平台”城市管理大数据应用体系

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汇聚和业务整合,构建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提供城市和社会综合数据与信息服务。整合、升级原有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搭建城市运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网格管理、城管执法综合业务应用平台,逐步拓展与水务、园林绿化、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业务的衔接,在此基础上构建城市管理驾驶舱。

2.推进平台场景系统建设,建立“一网统管”体系架构

“一网统揽全局”。以敏捷响应、高效指挥、科学调度为目标,整合、提炼城市管理和行业运行数据,形成城市运行态势相关指标,在领导驾驶舱实时、动态、完整地以可视化方式呈现全市运行状况、体征脉搏,做到运行态势全面感知、发展趋势智能预判、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实现各类感知数据、业务指标等直达领导驾驶舱,领导指令直达应急处置现场,遇突发事件,可一键转换为应急指挥模式。

“一网统领行业”。以行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为目标,梳理业务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职责边界和协同内容,采用区块链等技术重构跨部门的管理流程,建立协同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打通行业全链条数据通道,实施穿透式精准管理。提高智能化技术应用比例,以感知能力建设替代人工投入,提升行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一网统管全城”。以线上线下协同、高效处置问题为目标,在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贯通穿透、共享共用、无缝链接、集约高效的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整合感知体系、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格巡查、社会舆论等信息来源,对城市运行中发生的事件、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他管理事项,在平台集中进行立案、研判和分派,实现“自动感知、快速反应、智能派遣”目标。建立“热线+网格”模式,构建问题发现、受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考核于一体的闭环管理模式,精准调度力量、就近配置资源,做到大事不出街镇、小事不出社区,高效解决城市管理各类问题。

八、努力开创城市治理新局面

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为导向,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符合首都新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动态精细、效能提升、市民群众满意。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加强首都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作用,加强央地、军地协同,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研究建立首都城市能源运行保障、市政设施建设等统筹协调机制。在重大活动环境建设和城市运行保障、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等指挥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形成以“重大活动拉动、专项行动推动、广大群众行动”为特点的常态化统筹协调机制。

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责任清单,解决部门职责交叉、边界模糊等问题。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权责分工,明晰“条”“块”事权、财权。强化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社区的基础性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

创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制机制,打造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市运行调度指挥体系,建设完善“一网统管”工作组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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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

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试点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体检,将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规划和建设前端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环节信息互通共享。深化“多规合一”,研究将城市管理要求纳入详细规划、特定地区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科学性和可行性。

3.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适应基层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形势,研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健全新体制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关系,强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业务指导、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等工作。落实街道(乡镇)执法主体责任,健全指挥调度、案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队伍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

4.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主体作用,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作业运行单位和执法机构联动协调机制,采取柔性管理和刚性执法相结合方式,突出城市管理效能。落实分级分类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提升执法效能。

(二)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1.完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体系

全面梳理现行法规规章,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力争实现法规规章全覆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抓好《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实施。加强立法前评估工作,制修订城市照明、地下管线、供热、架空线等方面法规规章。

2.建立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明确管理标准,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制定背街小巷分类整治提升、街巷分级清扫保洁等城市维护管理标准。制修订地下综合管廊、景观照明、加氢站、燃气、环卫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城市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逐步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建立标准规范优化更新机制,注重行业间有机衔接。

(三)提升城市管理专业化水平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加强在岗人员教育,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精益求精的城市管理干部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市属高等院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培养懂城市、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研究制定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队伍管理办法,优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结构。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人员立功受奖、职业保障、容错纠错等机制,提升执法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持续深化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市级统筹、区级管理、街乡使用、部门指导的城市协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和管理措施,推动形成规模适度、配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新型协管员队伍。

提高一线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职工权益保障,改善职工作业、生活条件,完善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运维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2.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坚持以专业化为基础,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管理水平。引入市场化专业化力量,推动水、电、气、热、环卫等专业服务单位服务水平提升。总结推广海淀区综合市政服务模式,整合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力量,推动公共空间运维作业一体化,按照时间、工艺、标准等要求,优化作业顺序和流程,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3.强化专业化指导

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优化调整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城市管理专家智库。建立完善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制度,为基层规划建设、环境提升等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注重提高施工质量,培养一批街区治理的能工巧匠。发挥新技术领域专家和团队作用,积极推动创新手段应用。

(四)构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1.夯实社区治理基础

加强党建引领,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制度机制,将治理单元从社区向小区、院落、楼门、胡同等延伸,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社区汇集。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完善社区议事厅协商指引,推广“五民协商”“拉家常”“老街坊”等议事方式,共同做好社区环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2.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释疑解惑,做好正面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城市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城市管理的监督。落实街巷长巡查、发现、报告职责,发挥小巷管家作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度。做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环境卫生干净、地面平整完好、外立面整洁、城市部件规范、绿地环境美观、秩序环境良好”六方面责任。加强“管城理市”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周末大扫除”“最美街巷”评选等活动,激发市民群众参与首都城市管理的热情。

3.完善综合监督考评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整合接诉即办、网格平台、智慧系统、小卫星监测、专业检查、媒体曝光等数据,建立城市管理日常监督、定期考核评价、年度运行管理评估和市民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推进“热线+网格”深度融合,借助“一网统管”运行管理机制,引入“接诉即办”和网格化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数据,丰富问题发现手段,整合问题发现渠道,强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城市治理向主动治理、深度治理转变。

完善定期考核评价。动态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细化评分标准。完善环境建设管理“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机制,注重分区分类,推进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和差异化。定期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企业和各区政府履行环境建设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市级重大城市管理问题督办机制,搭建高位协调、高效权威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指挥、协调相统一的决策机制。

研究建立城市运行管理年度评估制度。依托城市智慧系统,对城市运行管理态势进行全要素、多维度分析评价,丰富城市总规体检内容,推动“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解决。

完善社会评价体系。以提升市民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市民访谈、网上调查、舆情监测等满意度评价机制,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九、保障措施

实现首都城市管理“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统筹能力,落实保障措施,合理引导和配置各方资源,促进多元主体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综合统筹、业务指导和监测评估,将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协调推动重点任务和重大专项行动实施,组织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年度体检,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等。

(二)完善配套政策

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领域市场准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建设资金筹措能力。研究完善支持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预算城市管理运维资金统筹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研究编制加氢站、储能设施等布局专项规划。研究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落实到街区控规等规划,并在综合实施层面逐一落实用地安排。研究制定支持加氢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建设的相关政策,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能源、环卫等市政设施用地需求。

(三)加强服务监管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政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四)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首都高新技术、高端人才高地优势,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感知、数据、算力等新基建,强化科技成果在城市管理领域应用。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不断扩展应用场景,释放高新技术产业需求,为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强化法治保障

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精神。落实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城市管理中的各自责任,并强化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城市管理与城管综合执法的紧密衔接,健全完善工作协同、信息共享等融合机制,构建“管理统筹执法、执法保障管理”工作格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务楼宇等活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总结宣传典型案例。

十、环境影响说明

(一)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合理设置城市管理各项目标指标。规划实施可有效推进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规划重点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项目准入,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较好的符合性。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实施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的提高、集中供热面积的增加、电厂余热的回收利用、垃圾焚烧余热的发电等均可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量。规划实施项目对废水、污水、雨水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的环节采取防渗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自行监测、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划实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处理,处理处置率均可达到100%。综上,规划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规划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多源多向天然气供应体系,重构绿色低碳供热保障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从供气、供热、环卫事业等多方面满足城市管理发展需求。同时,规划重点活动注意避让禁止建设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供热结构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结构。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市政保障体系,在规模、布局、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规划方案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降低区域碳排放水平,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管控要求

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应体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原则,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全面控制大气、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排放废气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和生产设备、密闭性好的物料贮存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做好雨污分流和配套管网建设,废水、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管理,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产业、工艺准入和禁限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建设区。

(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区域污染排放控制,重点从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上管控开发建设活动。

(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园区、企业及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预案,合理规划各风险源布局以减小环境安全隐患。

(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执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

(5)准入要求: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规划项目实施应符合准入清单的各项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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