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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数据造假 又被中央督察组抓了现行!

2022-04-29 13:49来源:中国环境作者:邹祖铭关键词:渗滤液处理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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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氨氮浓度超标。”

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全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情况统计表发现,托克托县惠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氨氮等污染物浓度长期超标。

为详细了解该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地下水水质超标原因,正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督察组决定赴现场进行调查。

初步发现: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长期积存

来到距离呼和浩特市区不足百公里的惠民垃圾填埋场,督察人员了解到,该垃圾填埋场目前每日填埋垃圾约150吨,每日产生渗滤液约4吨。

而督察人员在惠民垃圾填埋场提供的渗滤液处理记录中发现,自2019年以来,惠民垃圾填埋场平均每日运行时间不足2小时,每日处理渗滤液不足2吨。

渗滤液能否有效收集处置,关系到垃圾填埋场是否会诱发环境风险隐患。大量渗滤液长期得不到处置,都流向了哪?

带着疑问,督察人员深入调查发现,惠民垃圾填埋场内大部分无法及时得到处置的渗滤液,都堆存在企业垃圾堆场内和渗滤液收集处置系统中。

值得关注的是,一旦这些堆存地点的防渗防漏措施不到位,垃圾渗滤液中的有害物质,不仅会渗漏污染地下水水质,而且当地下水被用作饮用水源时,还会进一步危害人体健康。

督察人员立即要求企业提供近年来的环境检测报告,详细了解惠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检测的各项指标。

细致调查:

14个月的检测报告,竟无一份显示地下水氨氮浓度超标

惠民垃圾填埋场相关负责人拿来近14个月的环境检测报告,督察人员随机拿起一份翻阅,发现这份2021年7月12日的检测报告上,多个地下水监测井取样检测的氨氮浓度均不足0.1mg/L,低于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所规定的氨氮标准限值0.5mg/L。其他环境检测报告也显示,惠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氨氮浓度均不足0.1mg/L,这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情况完全不符。

督察人员发现,这些环境检测报告是托克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委托内蒙古禾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泰公司)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每份报告上均有禾泰公司的印章。督察人员怀疑,禾泰公司提供的环境检测报告存在问题。

为了证明猜想,督察人员找到2022年1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最新监测报告,发现惠民垃圾填埋场多个监测井的地下水氨氮浓度都超过了5mg/L,是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所规定的氨氮标准限值的10倍以上。

同时,多份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惠民垃圾填埋场多个监测井的地下水氨氮浓度自2018年以来都是超标的。

督察人员再次拿出2021年7月12日禾泰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与2021年7月13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其他第三方出具的监督性监测报告进行对比。在采样时间相差不大的情况下,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惠民垃圾厂5个监测井的地下水氨氮浓度分别为4.48mg/L、7.77mg/L、12.6mg/L、3.33mg/L、6.72mg/L,与禾泰公司提供的地下水氨氮浓度均不到0.1mg/L形成了天壤之别。

督察组随即将发现问题移交给地方,要求呼和浩特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

真相大白:

采样人未到现场采样,多份检测报告为捏造杜撰

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4月17日,调查组前往禾泰公司所在地鄂尔多斯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禾泰公司出具的33份检测报告书、询问案件相关当事人进一步查证检测样品来源、实验数据、视频监控等相关信息,初步查明了事情的真相。

调查组表示,通过询问现场人员,初步查明禾泰公司出具的33份检测报告中有11份存在采样人未到采样地进行采样工作,2份检测报告中的采样人与实际采样人不符,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通过调取实验数据,发现禾泰公司存在誊抄、后补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的情况。

调查组表示,禾泰公司存在检测数据造假问题,下一步将对惠民垃圾填埋场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查,如因禾泰公司数据造假造成惠民垃圾填埋场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则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记者发现,近年来,生态环境检测数据造假的行为多发频发,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个别部门为捞取利益、应付检查,不惜费尽心思相互勾连制造假数据,严重干扰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

本报此前也报道过,广东省佛山市白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弄虚作假;湖北省个别沿江化工企业通过干扰监测设备制造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假象,大量超标废水直排;中国有色集团锌业公司林东分厂通过修改在线监测数据截距、采样桶内加注清水等方式进行造假,多次修改监测数据……

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机构在列。通报更是严肃指出上述公司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

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生态环境检测监测的生命线,是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度量尺,只有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坚持数据造假“零容忍”,各地绿色发展的脚步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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