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河南省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以推进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详情如下: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2〕31号)、《许昌市2022年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工作方案》(许环委办〔2022〕10号)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精准管控,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持续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各分局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国家、省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相关技术指南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按时高效完成2022年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聚焦绿色发展
各分局要不断拓展宣传载体,加大推广宣传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组织“惠企助企”政策宣介活动,主动发布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积极向辖区内企业宣讲绩效分级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评审程序、时限要求和措施响应等注意事项,落实“多宣传,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要求,将最新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推送到企业,鼓励企业对标本行业示范引领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生产技术、高效治理工艺、科学管理方法,增强企业减排增效、提质升级的动力和信心,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促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精准指导帮扶,主动靠前服务
各分局要结合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培育清单,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解决企业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无组织排放管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培育一批研发基础好、治理投入多、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深入践行“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竭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大技术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鼓励各分局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项技术培训,重点解决本辖区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开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通过授课解读环境形势、政策法规、技术指南、行业标准、典型案例等,让企业清楚认识到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的新要求,向行业领先对标看齐,找准自身短板、锚定发展目标。要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积极促成专家结对帮扶,为企业提供全面诊断、答疑解惑,量身定制环境绩效提升路径,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水平,为持续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严格审核把关,狠抓责任落实
各分局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参照国家、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A、B(含B-)级、绩效引领性和C级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各分局要切实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坚决执行“短板原则”,严格落实申报核定、监督管理、问责处罚等要求,全面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市局将组织移动源、法规、监控、执法等科室、单位,对各分局上报的绩效分级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分局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各分局要认真开展现场核查,避免出现企业自证材料不真、不准、不全,现场情况与申报要求严重不符等问题,确保评级结果真实有效,能够经得起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六、修订减排清单,完善管控措施
各分局要在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参考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环境统计、在线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部门统计名录,结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动态更新清单名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对已停产但具备随时复产能力企业,以及新建企业、新建生产线均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杜绝“监管盲区”;对辖区“长期停产企业”开展排查,对复工企业进行状态调整;进一步逐家逐户核实企业基础信息以及用电户号、产值、能源、产品、产量、产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逐项对照生产工艺与设备名称等情况,核实管控减排工序与现场核查工序的一致性,并结合绩效分级行业适用范围,精准划分涉气企业行业,确保企业减排措施制定标准;对已安装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的企业要逐个进行数据的校准和联网,确保数据质量。
七、坚持差异管控,强化动态管理
各分局要根据绩效分级评定结果,分行业逐企开展不同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的修订工作,确保减排措施满足国家、省、市级绩效分级有关文件等要求。要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确保辖区同一行业、同一绩效水平企业实施相对一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八、优化申报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环境绩效水平适时申报绩效等级,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功能将全年开放。各分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组织行业专家从严、从细、从实对申报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通过绩效评级申报平台上报企业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意见表以及核查意见整改情况,市局将根据报送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核验,依据核查结果对C级申报企业进行评定,对符合条件的A、B(含B-)级和绩效引领性申报企业及时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评定,实施绩效分级动态调整。各分局要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辖区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创A晋B企业40家以上,其中郏县完成不低于5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不低于2家。全市118家绩效D级企业除停产企业外,全面实现绩效提升;停产D级企业在恢复生产时环保绩效标准应达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创A晋B企业40家以上,其中郏县完成不低于5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不低于2家。全市118家绩效D级企业除停产企业外,全面实现绩效提升;停产D级企业在恢复生产时环保绩效标准应达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于2025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全省拟认定A级企业3家、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21家。详情如下:关于2025年江西省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2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绩效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湖南省2024年审定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8家、55家、26家,合计新增89家。湖南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80家、引领性企业36家。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2024年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及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日前,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出,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火电企业每日高温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m3以内,其他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内。焦化企业焦炉烟囱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m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