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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05-27 08:42来源:北极星环卫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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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敬请各位市民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于6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和建议发送至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

联系电话:5991678 邮箱:bzcgsrk@163.com

传真:5997897

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5月2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社区群众为载体,以法治为保障,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各方协同、全民参与、衔接有效为机制,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及运行体系,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创造我市生态优良、绿色健康的人居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底前,谯城区主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县区至少选择1个小城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优先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小城镇及地方乡镇积极性高的小城镇开展试点示范。2023年,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建成具有亳州特色、功能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类设施建设

1.合理设置分类投放设施。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点。突出以物业小区为重点,结合物业小区实际,按照“少干扰、不污染、无异味、便利化”的要求,在适当位置配置简便易行、规格适宜、数量适当、美观实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亭等设施装置,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腾空间、让点位,有效解决居民无处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困扰;二要改造提升,完善配套。针对居住社区、商业、办公场所、沿街道路等重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陈旧的现状,要逐步有序撤换、改造、更新、提升,以适应文明创建、卫生创建等工作的需要;三要规范标识,引导指示。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依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规定,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同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指示牌,引导居民就近方便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2.科学规划分类收集场站。一是推进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拣转运中心。为减少生活垃圾滞存城内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次积存造成污染生活环境的影响,鉴于市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站房(垃圾转运站、压缩站)设施陈旧老化、多在闹市区,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等因素,按照“均衡布局、撤点外迁、运距适中、统筹直运、兼顾驳运”的原则,在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东、北、西三个方位规划布局建设大型化、规范化、多元化、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分拣转运中心,力争2023年底对市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站房(垃圾转运站、压缩站)全部搬迁改造完成;二是发挥现有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多功能的交投点和转运站功能作用。提升改造现有设施功能,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散户进站(场),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三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前期规划。各县区结合实际,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逐步解决城区生活垃圾积压城中、无处集中、难以暂存的堵点、疼点、难点问题;四是同步规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处理项目。各县区要统筹规划,前瞻思考,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找门路、让出路,使其存有去向,彻底解决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乱倾倒、乱填埋、同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影响环境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3.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以分类投放引导分类运输,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装备先进的专用分类收运车辆。积极推行市容环卫市场化,鼓励各类参与市场竞争。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做到日产日清。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严控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行为发生。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4.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功能。鼓励各县区在生活垃圾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分类处理设施,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分类处理。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功能,提高生活垃圾吞纳量及处置质量,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加快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提升生活垃圾消纳处理能力。加强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飞灰固化、灰渣掩埋、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污水净化设施,防治终端再污染化。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力争2023年底,涡阳、蒙城、利辛县城区内厨余垃圾有点可回收、可处理、可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鼓励各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处置设施进园落地,并投入运营。引导跨区域经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品优先用于地方的市政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建设,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循环利用效益。着力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从严处置危险废物。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闭环规范管理

1.强力推进源头减量。加强生产环节减量,引导在亳企业减量包装产品,注重内在产品质量。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广使用清洁产品和用品。强化流通环节减量。鼓励和引导货运、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货物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减少二次包装。严管消费环节减量。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倡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2.落实分类投放责任。要建立政府、社区(村)、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协同机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社区、物业小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准确投放生活垃圾。要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确保生活垃圾按类准确投放,逐步提升分类质量,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有效分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要发挥积极作用,督导员、宣传员、管理员要做到“桶边值守”,现场引导,及时劝阻、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3.加强分类收集管理。要鼓励资源再利用回收企业及散户到物业小区进行设点和收购,提高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减少家庭居民产生的可回收物因无处存放而与其他垃圾混投、混放的现象发生。严禁物业小区对资源再利用回收企业及散户到物业小区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进行刁难、阻挠。物业小区驻点城管执法人员要加大执法力度,监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行为,对分类投放后的混收、混装行为要劝阻警告,必要时予以曝光处罚。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部件、老化标识等设施,保持外观整洁。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网点运营管理,做到时效化、便利化、闭环化,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创造条件,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4.规范分类运输行为。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线路、数量等。加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管理,促使企业与市、县数字城管平台等监管部门信息联网,达到实时监控,严防乱倾倒、乱掺杂等违法行为发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无物业小区等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构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5.提升分类处置水平。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水平。采取“双招双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先进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加强医疗废弃物、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将其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理,严防中间环节跑冒滴漏。加强厨余垃圾处置全链条管理。各县在厨余垃圾项目设计上,要认真科学规划,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处理工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适应消纳现状,适时改造提升完善现有处置功能。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规范管理,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污染环节监管,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确保分类处置水平高位运行。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6.推进再生资源利用。积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研究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打通垃圾资源化利用出路。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择优引进信誉好、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承担覆盖本区域的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要研究目前辖区内已封存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堆存场等堆点的消化回收利用工作,引进国内先进企业,实行就地或异地处置的方式,采取先进工艺对其进行分拣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加工产品,消除历史遗留存量,化解生态“顽疾”,恢复自然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动宣传教育引导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激发群众自觉参与。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及管理方面的培训,统筹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2.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带头开展“四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创建、卫生创建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参与,经常性指导帮带结对街道(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教育。支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严格实施办公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规范开展分类投放,做好前端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发挥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估,开展资金奖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3.发挥基层组织优势。以生活垃圾分类为契机,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基层党组织积极性,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包保责任制,做到机关干部包社区、到点位,实行“片长、组长、邻长”一起行动,推进居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沿街店面、单位等定时定点定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发动群众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4.开展分类进校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队会、班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要从小做起”的理念,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社会效应。鼓励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就地就近开展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5.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倡导一、二、三产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扩充宣传引导监督力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言行氛围。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6.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垃圾分类活动,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行政府采购服务,推行市场化运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私倒偷埋等违法行为发生。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完善配套法规规章。

1.推进地方性立法。认真落实《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实施过程中的立法、执法评估活动,力争在2025年前出台《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管理、规范实施的轨道。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5年底前形成具有亳州特色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2.加强科技支撑。组建专业团队,加强校企合作,配备专精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技术投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焚烧处理、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3.实行垃圾收费。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制度。按照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原则,结合亳州实际,完善修订《亳州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镇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4.建立智慧平台。加大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依托市数据管理中心,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坚持以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中心,搭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网络监管体系,综合分析、研判信息数据,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链物流管控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平台信息监管结果运用,明确信息抓取、数据监管、系统维护等责任主体,将平台数据作为市、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及评价依据。

牵头单位:市政府考核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级负总责,县区、管委会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实施,强化调度。市直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实落细。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加强条块协作,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做到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进入家庭。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国办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系统工作评比位次在皖北走前列、全省站前排、全国有影响。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主动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菅。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严格绩效考核。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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