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贵州发布《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详情如下:
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
为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为总目标,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解决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转出严重失衡问题。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综合考虑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移动处置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省内需求总体匹配,结构性短板基本补齐,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年产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重点产废单位和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到国家A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1.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涉危”)项目要严格遵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省内需求总体匹配”原则,逐步化解过剩产能。(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依规依法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设置“四合一”审批试点。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全覆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两轮评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推进行业结构调整。通过市场化推进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落实国家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出台《贵州省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汞触媒回收处置可行技术指南》等系列规范指南,将相关利用处置主体集中到规模大、技术先进、有实力的大中企业,逐步淘汰“散乱污”利用处置企业。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不小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支持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为龙头,联合专业收集转运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集中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大中院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探索高校集中区域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不再审批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以外的危险废物处置场。(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组建成立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到2022年底,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危险废物鉴别鉴定率达到100%。(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危险废物过程监管
5.打击涉危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典型案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参与)
6.建立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2022年底前,与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重点查处跨省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参与)
7.推进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借助视频监控、电子标签(二维码)等智能化物联设备,逐步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探索危险废物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开展废铅蓄电池、废机油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机油逐步进入回收体系,到2025年,全省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规范收集率达到5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控跨省转入。遵循就近处置原则,从严管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补偿主体、标准、方法、程序等。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替代为主,探索建立“点对点”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豁免模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运输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电子备案制度,将备案信息与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关联,完善常备通行路线数据库,利用车载GPS系统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监管。(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三)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10.开展省域内利用处置能力评估。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评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摸清结构性短缺的危险废物类别;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开展设施运行状况评估,升级改造或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整合建设规模化、高值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补齐结构性能力短板。在安顺、铜仁、黔东南等地布局规模为60万吨/年的区域性含钡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示范工程建设,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及需求推动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的区域性飞灰利用处置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医疗废物收处体系。推进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补充建设遵义、安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使三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有一定富余。在毕节、铜仁、黔东南和黔南现有设施空缺区域补充建设医疗废物移动处置或收集中转设施。到2023年底,全省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6.39万吨/年,收集能力0.59万吨/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按照生态环境部总体部署,在铜仁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提标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引导形成龙头企业。根据全省产业链规划布局,将含铅废物的利用处置单位主要布设在黔东南台江工业园区,建设省级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合理核定再生铅规模,其他地区含铅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逐步萎缩。引导与重庆、四川、云南跨省转移“白名单”中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向利用处置中心倾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14.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2022年底前完善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根据实际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进料装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排查识别涉危企业环境风险单元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行业污染防治负总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部门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督察力度。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对涉危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并造成环境污染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视情开展专项督察,推动问题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被督察对象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三)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对涉危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将典型案例纳入《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形成强力震慑。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非法生产、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附件: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主要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专项行动方案主要任务责任清单
1.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设置“四合一”审批试点。(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4.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5.出台《贵州省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汞触媒回收处置可行技术指南》等系列规范指南。(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6.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不小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将相关利用处置主体集中到规模大、技术先进、有实力的大中企业,逐步淘汰“散乱污”利用处置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大中院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探索高校集中区域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8.不再审批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以外的危险废物处置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9.成立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0.开展“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危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典型案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11.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12.与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13.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
15.开展废铅蓄电池、废机油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企业)
16.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7.探索建立“点对点”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豁免模式。(牵头: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8.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和运输路线过程监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9.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0.升级改造或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整合建设规模化、高值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1.在安顺、铜仁、黔东南等地布局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的区域性含钡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2.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及需求推动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的区域性飞灰利用处置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3.推进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补充建设遵义、安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在毕节、铜仁、黔东南和黔南现有设施空缺区域补充建设医疗废物移动处置或收集中转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4.在铜仁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提标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引导形成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5.在黔东南台江工业园区建设省级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合理核定再生铅规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6.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和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27.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28.排查识别涉危企业环境风险单元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9.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0.加强对涉危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将典型案例纳入《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1.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非法生产、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巴中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全文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项目的公示,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公告如下: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实施《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厦门市“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促进危
近期,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西环保集团)、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环保投资)联合转让持有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秦环保)865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转让价格为5.03亿元,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5日。三秦环保是陕西环保集团在危废领域的重要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延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措施主要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过程、运输过程、处置过程中的企业监管、落地监管、部门监管等方面,详情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已经市政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
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新修订的《名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鉴别后危险废物管理归类,精
飞南资源公布,近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取得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收集、贮存、利用废电路板相关业务,公司可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种类和规模相应增加。上述经营资质的取得,为公司开拓区域废电路板处置业务市场奠定基础,也将有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包装的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样式和设置要求,并规定了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利器
近日,中科环保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184.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8%;利润总额20614.80万元,同比增长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9.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97%;运营项目处理垃圾217.0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4.68%;上网电量49703.74万度,较去年同期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阿尔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医疗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利用(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总能力已高于对应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基本形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控制的工艺要求、排放控制要求、运行管理要求、环境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
近日,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与中节能(运城)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公司)正式签署《运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此协议涵盖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理及处置等多个环节,旨在通过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运营,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理,不仅体现了运城市城市管理
广东省揭阳普宁市是全国人口第一大县级市,全市户籍人口251.56万。由于医疗卫生服务较为完善,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也吸引周边县区很多居民前来就医。但随之而来的是医疗废物的大量产生及最终处置去向问题。普宁如何解决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记者近日赴普宁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做好《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相关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起草了《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要求,现将普洱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57.7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13.73万吨(包含利用往年贮存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31.79%;处置量为86.45万吨(包含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加强动物医疗废物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浙江省工作实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浙江省动物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如下:各市、县(市、区)农业农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国家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厂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监测、污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焚烧残余物监测、噪声监测、防疫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11月21日4时8分,随着发耳发电公司2号机组顺利并入电网,该公司4台机组实现“火力全开”,全面投入冬季能源保供工作,同时向着全年目标任务发起冲刺。截至当前,该公司年累计发电量已达98.7597亿千瓦时。进入四季度,发耳发电公司积极应对复杂的能源市场形势,全面评估煤价、电价等综合因素,迅速优化
11月18日,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印发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9号),其中提到,2025年底前完成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指出,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
11月20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6元/立方米;第二中标候选人:豪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90元/立方米;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携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展目标:加快推进风电装备项目建设,到2026年主机、叶片、塔筒年产能分别达到1000万千瓦、500万千瓦、500万千瓦。建成立足省内市场、服务周边市场的风电装备生产制造基地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11月11日,南方电网贵州毕节织金供电局在织金县文腾街道金中路新增一台630千伏安的变压器,为迎峰度冬做好准备。据悉,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居民用电负荷也持续增高,为确保电网在迎峰度冬期间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辖区内居民用电质量,毕节织金供电局提前制定迎峰度冬保电方案,对出现设备老化、负荷不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8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打造一批百万千瓦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2024年11月8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2024年9月对已注册的106家售电公司组织开展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工作。针对核查存在问题,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详情如下:
11月14日,贵州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推进会。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华,贵州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雁,贵州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旺,贵州省能源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及煤炭采选企业、电
近日,贵州习水县九龙横路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习水县拓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总报价:124550200.00元,设计费下浮率:40%,勘察费:85元/米;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