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的《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为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本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了《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9日-6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my69040451@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西路60号院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040451
4.传真:010-69083307
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密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意义
(一)促进源头减量
通过实施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以下简称“非居民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倡导“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
(二)加强环境保护
强化非居民单位的环保责任意识,通过减少排放、提升收运处理能力等措施,减轻末端处理设施压力,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应收尽收、规范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深化科学管理
落实排放登记制度,建立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精准对接合同关系,引入相互制衡的利益传导机制,推进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行业科学管理水平。
(四)弘扬文明风尚
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带头,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新风尚。
二、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政策引导,计量收费。强化排放者付费的责任意识,完善“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的机制,全面实行计量收费,逐步推行定额管理,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收费,促进源头减量。
2.便民易行,精细管理。按照方便易行的思路,针对非居民单位设计便于执行的管理措施。以计量收费为抓手,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计量精准管理,推动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定额管理机制,促进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着眼长远、立足现状,按照方案要求,分阶段(准备阶段、计量收费阶段和定额计量收费阶段)实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1.2021年9月起,推出计量收费实施方案,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调价政策宣传动员到位,按照新标准实行计量收费各项准备基本到位,厨余垃圾减量提质效果初步显现。
2.利用一年时间,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和计量收费管理体系基本完善,行业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非居民单位减量意识深入人心,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具备定额管理基础,实行定额计量收费。
三、主要措施
(一)对象范围
1.本方案所称非居民厨余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本方案不涉及。
2.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是缴费主体。非居民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以下简称“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3.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是收费主体。
(二)收费标准
1.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调整为300元/吨。自2022年9月30日起,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定额阶梯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2.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费用,不包括前端收集环节费用。
(三)计量方式
1.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重量计量收费,为简便易行,也可按照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
2.采用收集容器容积折算重量的,折算参考标准为0.9吨/立方米,即120升标准容器折算重量0.11吨。
(四)定额管理
1.定额计量收费在单位集体食堂先行实施,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
2.以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的历史产生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餐饮类型、就餐规模、垃圾减量目标等因素,核定产生量定额,作为执行定额阶梯收费的依据。产生量定额由区城市管理部门每年核定一次。
(五)合同管理
1.通过签订服务合同,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非居民单位要与所在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和区城市管理部门明确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运输单位要与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单位(以下简称“处理单位”)签订处理服务合同。运输单位要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运输服务合同和处理服务合同签订信息。
2.运输服务合同主要明确收费标准、缴费和结算方式、垃圾运输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处理服务合同主要明确处理量、收费标准、缴费和结算方式、运输和处理质量要求等事项。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
3.对于特色餐饮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情形,由非居民单位直接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或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楼宇物业单位)与运输单位统一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楼宇物业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的,收费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加价收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楼宇物业单位)可统一负责厨余垃圾前端收集,所需费用与非居民单位协商确定。
(六)支付与结算方式
1.非居民单位依据厨余垃圾运输量和政府定价,向运输单位缴纳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运输处理费结算方式,可先按照往年运输量预收费用,再按照实际运输量“多退少补”或结转到下一年度。
2.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清分办法》(见附件),对运输和处理成本进行监审,将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按监审成本比例或政府采购协议价格比例在运输、处理环节进行合理分配。运输单位应建立收费专用账户或与区城市管理部门建立收费共管专用账户,独立核算,接受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3.建立保障资金统筹机制。当收费不足以弥补运输和处理成本时,根据计量数据核准情况和考核情况予以补贴。对于厨余垃圾在运输环节和处理设施的称重量损耗和误差,原则上以处理设施称重量为基准,对运输单位的合理损耗进行补贴。合理损耗具体由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七)计量管理系统
1.运输单位应按照要求为运输车辆加装计量称重和卫星定位等配套设备,提供垃圾收集容器身份识别标识的安装和维护服务,保证其正常使用,将厨余垃圾运输数据形成电子联单(包括时间地点、非居民单位及代码、称重量、分类质量、现场拍照、车辆等信息),相关数据实时接入区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若车载计量称重设备损坏,运输单位提供纸质三联单,并尽快修复。
2.处理单位应设置车牌识别和自动计量称重设备,将进厂运输车辆、称重量、分类质量、时间等信息形成电子联单,相关数据接入区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区城市管理部门应依托区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分类、排放、运输、处理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置。
3.运输和处理环节联单数据,除接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外,还应接入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排放登记信息系统,并实时上传至市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可信、不可篡改、来源可追溯。非居民单位和运输单位能够查询其厨余垃圾日运输量。
4.运输单位应落实厨余垃圾运输联单制度,在各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前,以联单为基础做好计量统计应用工作。运输单位与处理单位也应做好环卫运输记录单的填写、保存备查。
(八)运输和处理单位管理
1.区城市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名单,协调运输单位与处理单位签订处理服务合同。
2.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对辖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统筹管理,指导非居民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连锁企业可以由集团总部与运输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九)非居民单位管理
1.非居民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向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就餐规模、厨余垃圾产生量等)。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规范排放登记管理,加快推进排放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依托区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建立非居民单位台账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2.非居民单位负责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维护。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120升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和身份识别标识完好整洁。非居民单位负责将收集容器运送至与运输单位约定的桶车交接点。
3.非居民单位要及时确认运输单位反馈的计量数据和分类质量。通过“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按照国家和本市水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规要求,非居民单位应将产生的污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和减量,所需分类、减量和处理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十)违规行为管理
1.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生活垃圾管理、企业登记等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比对,监管非居民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运行情况。
2.城管执法部门对不执行排放登记制度和各类非法倾倒、收集、运输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执法和管理结合,注重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应用等方式开展精准执法。
3.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乱收费、议价收费、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行为。
(十一)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1年9月前)。9月前,落实排放登记、清理规范运输单位、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合同签订等工作。
2.计量收费阶段(2021年9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向非居民单位实行计量收费。加强跟踪指导,开展计量收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运输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研究核定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
3.定额计量收费阶段(2022年9月起)。在继续完善非居民单位计量收费机制的基础上,单位集体食堂实施定额计量收费。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工作分工
1.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的统筹组织管理,以及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
2.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统筹保障,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建立清分机制。
3.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和各类非法倾倒、收集和运输行为。
4.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共享企业登记信息,依法查处乱收费、议价收费、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行为。
5.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负责本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排放登记制度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实施步骤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
2.加强政策指导。各单位、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排放登记、计量管理、定额管理、合同签订、费用收缴、清分机制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统筹。
3.加强宣传培训。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就计量收费管理政策以及因政策调整产生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宣传口径,进行部署安排。通过媒体、网络进行宣传引导,加强对非居民单位关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产生者付费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采取日常检查与12345服务热线投诉、媒体曝光、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行管理和计量收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附件: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清分办法
附件
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清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本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厨余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第三条可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本办法不涉及。
第二章 收缴费主体
第四条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是缴费主体。
第五条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是收费主体。
第三章 收费与清分
第六条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标准收费为300元/吨,其中:运输费132元/吨、处理费168元/吨(按照运输和处理成本测算价格比例清分)。
第七条单位集体食堂先按标准收费执行,适时将实行定额阶梯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第八条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费用,不包括前端收集环节费用。
第四章 收费结算
第九条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建立收费专用账户,根据运输服务合同约定周期,向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收取运输处理费,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明细中分列运输费、处理费税额。
第十条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根据处理服务合同约定周期,按照费用清分额度向处理单位支付处理费,处理单位向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五章 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的统筹组织管理,以及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和各类非法倾倒、收集和运输行为。
第十三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共享企业登记信息,依法查处乱收费、议价收费、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密云区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密政办字〔2018〕62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2022年北京石景山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预算金额2500万元,收运服务费(含税):487.29元/吨,处置服务费(含税):331.37元/吨。详情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1010722210200000091-XM001项目名称:2022年石景山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规范收集
晚上8时30分,市区下角的黎记大排档送走最后一拨客人后,伙计们熟练地将餐余垃圾放进专门的垃圾桶。晚上9时,专门回收厨余垃圾的垃圾车来到店里的后厨回收,最终驶向厨余垃圾处理点,利用绿色养殖黑水虻处理厨余垃圾。在惠城区,这样的场景每天在各地上演。为推进全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9月28日,《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垃圾管理,改善人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1月15日)下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介绍《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关也彤,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伟斌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来看文字实录↓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之常2023年10月24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25日,浙江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适用于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及城乡、海岛区域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我局根据《浙江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白银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补齐城市生活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7月10日,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会就《顺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集意见,《方案》提出,顺义区将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300元/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24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基于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市政公用事业的定位,设计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划分政府、作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责任,遵循市级统筹、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规范韶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韶关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
导读:生活垃圾理化特性数据是环卫综合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处理处置工艺选择及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提供依据。上海市历来重视生活垃圾基础调查工作,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干、湿垃圾理化特性发生较大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规范莲花县城市居民户(含城中村和城市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根据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莲花县政府办《莲花县城市居民户(含城中村和城市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莲府办纪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两辆以氢为燃料的汽车实现了北京到上海1500公里长距离运输测试,这是我国氢能车辆首次大范围、长距离、跨区域的实际运输测试。该氢燃料车装备了180千瓦氢燃料电池系统,搭载货物为氢燃料电池冷却液、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等环保科技产品,整车重量达28吨。车辆从北京大兴出发,历
4月16日,临空区大兴片区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建筑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方案,到2035年临空区大兴片区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面积比例将不低于90%,同时力争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采用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22日,2024年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1320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2024年潞城镇建筑垃圾消纳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3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乳源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结果公示,北京衡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报价为121076230.56元,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公示如下:
近日,为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提高,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对2023年度北京市政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高能环境两项技术成果“多
2024年4月16日,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工作动态中,发布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中,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奇环保”)被认定为“2023年度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类别为企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薪酬状况报告(一季度)》。《报告》从重点产业、岗位类型、岗位等不同维度对本市薪酬水平展开分析。受春招季人才流动、产业升级转型加速,以及部分企业薪酬调整、年末绩效兑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季度北京市整体薪酬水平保持稳健增长
4月1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污染防治工作等事项。会议指出,加快重点行业车辆“油换电”“油换氢”,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会议强调,“油换电”与“油换氢”成为今年北京在交通减排领域的热门词汇,显示氢能汽车已成为北京在交通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市政环卫5类场景,发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原文如下: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