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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全面绿色发展
(一)建立“两山”转化黄山路径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转化路径。践行“两山”理论,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 作。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不断提升生态资源价值和资源转化效 益。结合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 代农业、文化旅游、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提升精致特色农产附加 值,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促进以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为特征的产业结构和绿色 消费。围绕绿色高质量发展与大健康生态产业发展方向,为人才搭建对应的企业项目开发或者产品研 发的平台,为“两山”转化提供智力支撑。
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黄山市建成国家生 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区四县全面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力争 3~5 个区(县)获得国家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命名。同步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争取实施国家级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一批试点工作,高标准建设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加快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步伐。加快生态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提高生态产业化、产 业生态化水平,实现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立足黄山的生态和区 位优势,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挖掘力度,开发高附加值的生态农产品,形成面向长三角市场的特 色农产品产业链。以绿色民生福祉需求为导向,提高全民健康服务和良好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 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和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规模,发 展节能环保型、清洁生产型、清洁能源型产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环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加快建设杭黄绿色产业园。综合健康与生态产业发展基础,打造 具有黄山特色和国家水准的生态品牌,结合黄山实际,加大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制定并出台相关 激励政策,加快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落户黄山,做大做强。
(二)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保护优化国土空间。严守“三线一单”,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强化“三 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空 间和开发强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实施对重点化工园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落实 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试点推行“田长制”。到 2022 年,全市耕地质量提升 0.3 个以上等级。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兼顾生态要求。规范 市场准入条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水 型社会建设,着力抓好已有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力度,积极 发展以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汽车电子产业、歙县徽州区循环园区化工新材料 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推进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以绿色制造为引领, 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实现,推动新材料产品结构不断向节约型、清洁型发展,技术结构向前沿型、 实用型发展,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 调整淘汰力度。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茶菊加工燃 煤替代。持续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突出抓好燃 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对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停止审批。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光伏工程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和 完善以电代燃料和农村新能源推广体系。加快能源电网建设,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天然 气管道及相关配套工程,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 改造。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高效的除尘设施。进一步提高制造业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
(四)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转型
依托黄山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建设城市绿色物流、绿色公交体系。完善黄山市绿色智慧公共 交通体系。加快黄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交通中 新能源车辆占比,2022 年前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加快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车淘 汰,持续实施出租车、柴油重卡“油改气”,采用低氮天然气替代。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 效;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城市和农产业适应能力。
(一)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 体系。确定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加强任务分解及实施考核。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 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体系。明确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规范标准,做好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 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推进循环低碳发展。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推进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积极发展清洁 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打造节能低碳高 新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着力构筑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新优势。
加强森林湿地固碳。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全面实施林长制,严格执行森 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突出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全市天然林全部纳入 保护范围、全面停止采伐。加快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 等项目建设,严格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 制性保护。强化湿地固碳能力,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深化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碳中和示范园区试点、近零碳排放景区建设,争取建设长三角森林 碳汇交易中心,探索森林碳汇交易,为全国旅游城市低碳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三)推广绿色低碳健康生活 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围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标准划 分、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清运方式探索、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生活 垃圾分类典型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工作。
推广“生态美”超市。完善“生态美”超市体系架构,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兑换)体系,建 立“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重点推进积分体系的完善,加强对公众绿色生活的引导。引入企业主体, 打造绿色农产品联合品牌,在“生态美”超市信息平台中扩展网上绿色农产品展销、交易功能,优先 支持“绿色账户”积分高的用户。推广城区版“生态美”超市平台,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措施。 开展“绿色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全市各类群体广泛参与“绿色创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 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拓展“绿色机关”“绿色景 区”“绿色饭店”等创绿活动。到 2025 年,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城乡家庭、学校、社区、 酒店达到绿色建设要求,25%以上的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
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努力实现 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法规 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将温室气体,特别是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 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形成完整有效的日常监管体系。制定和建设切实可行的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 作机制,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加强跨区域气候变化合作。
五、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按照一体化共同保护和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要求,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共同推进 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打造生态补偿全国样板。
(一)加强生态环境共治 协同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共同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促进跨界水体水质稳定 达标保持优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联控、固体废弃物联防联治。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 市场化平台和项目共同投入机制。加强流域环保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上下游共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
加强技术合作,实施氮磷养分生态拦截工程,推进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 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对受侵占的岸带空间清退整治,恢复 江岸带面源净化功能,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加强湿地保护和森林抚育,构建新安江生态 廊道,强化松材线虫病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行禁(休)渔制度。
统一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排放标 准、产品标准、环保规划和执法规范对接。创新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实施区域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 建设。统筹推进全流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黄山和杭州市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 急联动等机制。建立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和监测网络体系,实施联合监测,推进数据共享,强 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涉水事务监管。
强化基层参与共同保护。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公布试点工作动态。同时通 过相关网站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征求意见活动,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新 安江保护的积极性。制定乡村村规民约,形成由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民间社会规范。
(二)助推流域产业共兴 协调环保准入标准。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上下游产业发展的同一准入要求,对上下游产 业约束标准差异情况开展论证,统一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环境管理促进产业转型。
共推优质产业发展。借力全面融杭接沪、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黄杭“1+9”战略合 作为重点,聚焦数字经济、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 全面深化与杭州都市圈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 流域产业共兴。 提高园区环保水平。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管控,开展园区化工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 面推进工业园区截污纳管清洁化、循环化改造。针对存在排放超标问题的园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 强企业监管。积极推进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使沿江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得到提升。 完善园区沟渠河(湖)长制,强化巡查,健全长效机制。
(三)促进生态红利共享
建设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水、矿产、森林等领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形成 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完善生态产品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研究建立科学公允的 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方法。建立流域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加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机制, 深化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推进水权和林权交易平台试点。 推行多元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水环境生态补偿,充分体现水资源价值,统筹考虑流域生态保护成 本、环境治理成本、发展机会损失成本等因素,按照优质优价、成本共担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探索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益林、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湿地、重点生态区 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建立常态化补偿机制为目标,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 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的 损害赔偿机制。
专栏 1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工程 实施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强化 松材线虫病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共同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统一 的环境保护、环境整治、产业准入等标准。实施氮磷养分生态拦截工程、区域城镇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项目。
(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以新安江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的地表水水质类别作为补偿考核标准,在新安江全流 域、分区段实施上下游生态补偿,提高生态补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拓展生态 综合补偿试点,争取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国家渔业资源保护补偿。完善公益 林、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健全区际利益补偿,通过对口协作、技术支持、产业转移、 人才交流、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三)生态经济合作平台建设 依托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筹办“绿色达沃斯”,努力把论坛打造为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合作交流平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绿色产品研发展示平台,环保、节水、有 机等绿色产品与技术推广交易平台。
(四)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 积极布局和发展环境敏感型产业,聚焦数字经济、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 重点产业开展上下游合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园、静脉产业园等园区间战略合作,共 同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加快杭黄绿色产业园建设。推广原生态种养模式,壮大茶叶、 徽菊、干鲜果、泉水鱼等生态型现代农业,打响“田园徽州”绿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平台。
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1.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做好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开展臭氧污染成因及治理措施专题 研究,制定联合防控方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臭氧重要前体物VOCs治理,落实 全市 NOx 和 VOCs 排放量削减任务。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实行新增 VOCs 排放总量、细颗粒物与臭氧浓度联动管控。深入开展 VOCs走航监测,进一步完善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措施,深入研究气象条件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不断 提高臭氧污染防控能力。持续抓好监测监管任务落实,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制定自行 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
深化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参照国标《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 8597-2020),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行业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 料替代,推进源头替代。加大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一企一案” 综合治理成效的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对“三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 率、废气处理率)低下的企业全面进行提升改造。
进一步加强 NOx 减排。推动园区生物质锅炉和烘干炉淘汰升级,做好工业源污染治理工作。推 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 放改造。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煤改气”步伐,已有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推行燃煤锅炉改天然气、改生物质。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控制。聚焦国三柴油货车开展污染治理,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到 202 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六重型货车占比达到 30%以上。滚动实施 10 年以上汽油 车限行,力争到 2022 年基本淘汰 2012 年及以前老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新增公交车为新能源公交率达 100%。加快提升港口物流、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公交及国有企业所 属车辆提高行业准入,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严格实施机动车新车国六排放标 准、在用汽柴油车排放限值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 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控。到 2025 年底前,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 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 I/M 站制度,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 理。持续加强路面行驶柴油车遥感监测执法,同时对全市区域内的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处驾 驶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强化重型柴油货车、 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城管控。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 使用区的通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 动机械;禁止使用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 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持续推进扬尘等面源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 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县级以上城市建 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 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 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 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制定专项实施计划,组织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餐饮 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 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强化禁烧禁燃放管控。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 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
明确职责,多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对交通噪声、区域噪声、夜间噪声污染进 行综合防治,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5.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联合监测、数据共 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机制。提高预警、应对和响应区域应急联动能力、重污染天气 应对能力。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定期组织会商,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按照“统一规划、 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的原则,积极推进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建立健 全跨区域空气质量会商机制,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提 升。
专栏 2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一)NOx 深度治理工程 实施全市农村茶叶综合加工煤改电项目。推进祁门县燃煤锅炉提升与改造工程。黄 山高新区开展园区现有生物质锅炉淘汰升级,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
(二)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程 实施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提升项目,开展屯溪区九龙喷涂中心废气治理、屯 溪区九龙园区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歙县和徽州区循环园工业废气、 VOC 及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工 程、歙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区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治理提标改造工程。对黄山 高新区印刷、家具、汽车零部件等有喷涂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处理设施实施 升级改造。
(二)持续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
1.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 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开展 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 持续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重点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继续实施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工程。 提升基础设施,强化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监管。
新安江流域:祁门、休宁境内段主要采用控源截污和生态缓冲带恢复的方式,提高生物完整性指 数,加强水源涵养,保护重要敏感生态空间;屯溪城区段主要开展污染源治理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歙县段主要实施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源防治、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氮、 磷拦截。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黄山市船舶污水上岸设备提升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南部城镇群水务 一体化建设。
阊江流域: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防范水质污染风险;加强饮用水水 源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积极开展水生态调 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推进阊江流域生态共建。
太平湖流域: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利用活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高运维水平;建 设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监测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持续推进船舶 污染防治;加强主要入湖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2.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加快补齐老城区、部分县城、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开展中心城区、各县城老城区雨 污管网问题排查,实施市政雨污管网病害点整治修复,加快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排水管渠。全面排查 整治排放超标园区内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完善园区雨水排口监测和监管体系,防止污水通 过雨水排口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加快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 率。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高水耗工业企业监管。加强月潭水库、丰乐水库等电站水库的生 态流量科学调度与有效监管。到 2025 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和重要湖 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月潭水库水资源合理利用。
4.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要求,对重点河湖组织开展水生态调查,实施水生态评价;对新安 江流域、太平湖流域、阊江流域的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生态空 间,实施水生态恢复;对重要河段实施清淤疏浚、控源截污;全面落实重点水域禁捕措施。
专栏 3 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因地制宜综合清淤、生态拦截等措施,实施占川河、梅溪河、下庄河﹑资源溪﹑颖溪河、 倒湖、丰溪河良好水体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唐模古村、黄山高新区农 村地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
(二)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采用护岸、生态缓冲带、生态浮床、梯田超滤净化等方法,实施朱村河、桃花岛、 珮琅河(屯溪区段)、丰乐河(郑村镇段)、金东河、文闪河、横江黟县渔亭段、阊江 流域祁门段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流湿地生态功能。
(三)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综合雨污管网改造、面源污染治理、岸带整治及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整治,对丰乐河、 徽州区城东片区水体、大洲源流域、昌源河深渡段、阊江河、阊江流域祁门段实施 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 (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凫溪河小流域、文闪河箬坑小流域溶口乡严潭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三)加快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实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分级和分类管理,严控 新增土壤污染,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网络。加 强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管理,防范人居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企业危废监督检查,加强土壤工业污 染防控。以土壤安全利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危废集中暂存点建设, 解决中小企业危废处置难的问题。
2.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
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区域(重点企业原场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到 2025 年全面完成疑似 污染区域调查评估工作。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持续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 送检,推进检测体系建设。对全市受污染耕地展开治理和修复,到 2025 年,超筛选值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率达 93%。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对重点园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区域加强监测监 管。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开展风险管控。到 2025 年,超筛选值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3%。
3.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 保护体系,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地下水质量无Ⅴ类水。
专栏 4 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重点工程 (一)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工程 通过修建茶园梯田、鱼鳞坝、排水沟,安装杀虫灯、粘虫黄板、茶尺蠖性诱捕器等, 建设高标准生态茶园。建立茶树病虫测报点,对使用黄板、生物农药、耕管除草等 进行补助,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开展农残检测,严禁化学农 药下茶园。 (二)重金属污染治理与安全利用工程 针对新安江源头典型水稻种植区域,以休宁县溪口镇、渭桥乡、齐云山镇等粮食主 产地为示范试点,开展农用地进行土壤状况调查,通过治理修复后进行安全利用, 并形成示范效应 (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试点 对于受污染耕地,优先采取石灰调节、优化施肥、深翻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农艺调 控类技术措施,选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修复治理类措施,采 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管控措施对耕地进行安全利用。
(四)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城镇与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连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及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底,全市所 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以及新安江、太平湖等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 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不断完善由 PPP 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体系,逐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升级推广生态美超市。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垃圾长效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收运处理,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到 2022 年,全市农 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2%以上,到 2025 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 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
到 2025 年,全市规模养殖比重达到 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 100%,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率稳定在 95%以上。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双减 战略”。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实施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加强沟渠直排污水问题整改,清理养殖 污染源,减少周边农业种植农药、化肥使用量。进一步提高农药集中配送系统覆盖率,持续开展农药 废弃物利用。2022 年实现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全覆盖,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 95%,废弃农药 包装物回收率 90%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 2025 年,农膜回收 率达到 85%以上。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 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率达到 95%。
七、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完善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依据方案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并严格验收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改到 位改彻底。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 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发生。
(一)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以太平湖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为重点,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 改,扎实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对账 销号、从严把关,健全常态化排查、督办、监管机制,实现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从严整 改、长效治理。
(二)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 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完善土 壤、地下水、危险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固废处置、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等应急预案, 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强化应急防控能力。加强落实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园区和重要 环境敏感区的监管巡查和巡检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市级环保大数据平台,提升监测、监管能力, 建立风险预警和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化工园区、尾矿 库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水 平,切实防范化解“灰犀牛”“黑天鹅”隐患,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加强园区、景区和城镇居民集聚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完善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落 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基础研究。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 管理制度,探索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 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固废处理企业监管,全 面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现存问题,强化企业周边地下水、大气及废水监测管理,强化处理设施 运维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减量化、无 害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 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 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加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推进 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废塑料污染治理,依法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 行业包装“减塑”。
(五)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对涉重金属重点企业,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 进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推动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改造。开展有色、电镀、铅蓄电池 制造等行业废水零排放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
(六)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平台试点,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理进行全过程监 控。针对分散的危险废物,建立区域内统一收集平台。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更新完善危险废 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乡镇以 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须进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加快市级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搬迁建设 工程,完善全市各乡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就地就近安全处置或“日清”。更新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 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七)强化化学品风险管控 以歙县、徽州区循环园区为重点,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梳 理重大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 处置危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
(八)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建设核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提升核与辐射监测及事故应急能力;加强 核技术利用领域应急、反恐能力建设,降低放射源事故发生率;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进废旧 放射源回收利用;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专栏 5 固废处置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完成黄山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溢流外排问题整改,对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实施封场整治及渗滤液处理提升工程。易地重建黄山市危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中心。新建祁门县建筑垃圾调配场。严格对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施休宁县危 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程,建设工业固废中转中心,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 行集中收集贮存。
八、加强生态空间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生态屏障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空间协同保护,构建 皖南-浙西-浙南山区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屏障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各类 自然保护地监管。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物种资源普查工作,编制更新主要物种名录。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 护红线划定成果,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生境等重要生态源地保护。识别区域伞护种、旗舰 种等重要保护地,加强鸟类栖息地、鱼类栖息地等重点生境的修复。畅通新安江皖浙生物廊道,推动 保护土著鱼类自然繁育通道,上下游一体化保护渔业资源。开展新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 立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资源经济价值系统评估体系。加强外来入 侵生物防控,对以松材线虫为代表的入侵生物实施针对性防控;加快入侵物种识别和评估,结合周边 城市已发生入侵物种情况,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针对性防治措施,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范外来生物入 侵意识及应对能力。针对黄山市稀濒危植物、珍贵野生药用植物、花猪及中蜂等畜牧业重点种质、茶 叶、香榧及枇杷等农林重点种质,开展调查评估并实施产区保护。并结合气候变化应对、产业绿色发 展,积极优化良种场建设和产业化利用开发。引导合理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
(二)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立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 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体系。 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力。对太 平湖沿湖 30 个项目逐一起底排查、逐栋比对落位,并对之外的疑似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查,开展项 目大起底,确保无遗漏。依据有关条例、规划管控要求,按照“依法、科学、精准” 原则,确立拆 除转用、综合评估、严格管控三类处置意见,一体推进临湖项目“拆、让、修”工作。按照“多规合 一”要求,统筹制定太平湖生态修复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对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存 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推进非煤矿山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化治 理矿山生态环境,对闭坑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强化对矿山企业的综合执法监管。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 态空间的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坚决守好三江源头,推进涉河湖活动及项 目的管理与监管。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统筹全市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与管理, 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完善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以自然保护地、 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 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切 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夯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防控 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松材线虫病预防能力和除治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 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加强对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对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 管情况的监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 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黄山风景区生态保育 落实《黄山风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2018-2030 年)》和景区生物资源多样性本底资源调 查计划,持续开展景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推进黄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样地第二次复核工作。 深入开展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全力保护国宝黄山松安全,到“十四五”末消灭景 区疫情。巩固垃圾全面下山、合规处置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水平,至 2025 年餐饮油烟污 染治理设备安装率与达标率 100%。全面完成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现全山生活污水 稳定达标排放。
专栏 6 松材线虫病防治重点工程
(一)压实防治责任 坚持疫情除治与预防并举的原则,全面落实《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制度 (暂行)》,严格考核奖惩,强力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压紧压实乡村两级林长的疫 情监测和除治责任。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施策的行动策略,打好黄山风景区古松名松保卫战、黄山 风景区及毗邻“八镇一场”疫情歼灭战、环黄山周边疫情清剿战。到 2023 年,黄山风 景区实现无疫情,到 2025 年,消灭黄山风景区疫情,拔除黄山风景区毗邻“八镇一 场”疫点。
(三)紧抓关键环节
一是抓监测普查。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采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和人 工地面踏查的“天空地”模式,强化疫情监测普查。
二是抓疫情除治。推行政府购买专 业化公司防治服务,抓住除治关键期,采取以清理枯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树干注 药、媒介昆虫化学防治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黄山风景区开展定点喷洒药 剂、林间卫生清理,降低媒介昆虫密度,名松古松实施“一树一策”预防保护。
三是抓 质量监管。采取自查、核查、抽查及暗访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运用监管信息 系统平台,强化除治全过程监管。
四是抓检疫执法。常态化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存放、调运、经营加工病死松木及其剩余物行为,全市 33 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强化道路检疫检查。
五是抓 督查检查。采取督查检查、包片蹲点、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措施和第三方评估方 式,对各地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六是抓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松材 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 病防治条例》等检疫法规以及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形成群防 群控良好氛围。
(四)强化科技支撑
立松材线虫病防治专家顾问组,开展“把脉问诊”活动,及时帮助和解决防控工作过 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邀请省内外林业高校和市内防治专家为 我市方案制定、项目编报、研究课题进行专家审查评定。加大对接松材线虫病最新 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绿色防治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科技防控经验,巩固、扩大防控 成果。
(五)深化联防联治 积极推进落实黄山市县际三个层级联防区联防联治工作,突出抓好山上山下重点区 域的联防联治,全力落实《黄山市县际毗连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制度》, 着力增强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九、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一)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提升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能力,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装备和技术保 障水平,加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协同驻市监测中心,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规范和培育社 会化环境监测市场。以新安江水质监测网络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监测体系建设为主,持续完善上下 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重点乡镇和重点工业园区监测覆盖。推进黄山风景区森林 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市、县(区)级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实现重心下移,乡镇和工业园区都 要明确环境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完善网格化监督执法格局。完善环境执法工作制度 及程序,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强化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市、县(区)、 乡(镇)三级环境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便携快 速检测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探索借助社会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执法,建立专 业和执法相结合的协同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 公开”环境监管制度。
(三)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依托省级大数据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系统建设,优化升级黄山市的大气、水、 土壤、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综合发布平台。推进各类园区环保智能化监管,打造 园区智慧环境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加强数据共建共享,强化市内各类生态环境数据 集成共享,加强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主动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高环保常态 监管的成效,统筹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环保执法。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 和共享制度,整合多源数据。推进环保专网与政务外网的融合,提高环境政务服务的政务云标准。加 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规划。
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到 2 025 年,全市环境治理各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导向清晰、 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
(一)健全党委政府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完善各级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职责规定》,修订出台《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治 理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 实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各区、县、乡镇、街道的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贯彻《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 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 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考核与审计,同步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 惩任免。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 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 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 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 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 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面向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名称、排 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实行开放日活动,向社会 公众开放。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 环保产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定期发布,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鼓励、警示 或惩戒。建立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推广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 评先创优等挂钩机制。深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拓展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建立环境决策机制, 设立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渠道。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奖励或表彰全 民参与工程中的优秀公众、社会团体、企业、职能部门等,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公众环 境满意度调查。
强化全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 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健全群众监督 举报制度,保证群众表达诉求的通道顺畅。加强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 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 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生态环 境教育培训水平,开放环保设施推进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 生活方式。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实施针对不同管理水平污染源的差别化管理。探索建立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职责,保障监管无盲区。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加 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 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 机制,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机 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专栏 7 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水源地安全保障、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监测实验室, “十四五”期间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领域具备一定的应急监测能力,3 个区县 执法监测站具备基本应急监测能力。在全市 14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 备用)取水口、7 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 基于先进的环境监测、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在关键节点增设大气自动监测设 备。屯溪区境内新建两处大气监测点位,九龙园区内增设挥发性有机废气在线监测点。 增设阊江流域倒湖省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环境治理信息化工程 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园区、重点流域治理信息化精细化。开发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综 合管理平台,建设统一数据库,实现监测监控数据的在线查询、统计分析、实时报警、 溯源分析和联动管理等。实施黄山高新区智慧环保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园区大气、 水、固废环境监管和企业环保监管。完善新安江流域自动监测网络数据管理平台,加 强新安江水质监测预警。建立阊江流域环境综合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水环境综合模拟分析与评价系统。祁门县试点建设环保移动 办公系统和环境门户系统。
(三)调查评估与科研支撑工程 紧抓长三角洲一体化科研资源共享机遇,围绕“三江源保护”基级开展科研工程。结合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引进高端科研力量开展 2 个以上的科研课 题研究项目,当好科技支撑的同时提升科研水平。开展太平湖流域水生态健康指数评 价研究和祁门县阊江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机制完善 紧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复杂问题由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调度、督导、盯办。健全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机制,严 格按照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施一表、一单、一照、一核“四个一” 流程验收销号。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中央及省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相关部门移交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建立专 项台账,及时核查处置,严肃执纪问责。
十一、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计划, 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要落实生态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 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项目建设和投入力度 根据规划建设主要内容,结合黄山实际,安排了 8 类 72 个项目,总投资约 62.3 亿元(见下表)。 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补贴、地方债、基金、PPP 等多渠道资金合 力作用,支撑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修复等公益性项目实施。建立资金引导机制, 通过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化的 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企业作为主体参与生态补偿。
(三)强化协同推进和评估考核 涉及多部门任务、工程,应明确主体,建立有效的协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 配合,落实资金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建立健全 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 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考核。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规划宣讲、生态环保科普宣教,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 培训内容。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方式,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 反馈机制。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动员各方力 量参与环境治理。
(五)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传承古徽商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精 神,大胆探索更多具有前瞻性、开创性、引领性的工作。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全面加强 各级各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按照专业化、复合型、实用型的要求,不断提升新形 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区县等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 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干部政治实践历练,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 流,提高业务本领。深入推进“四千工程”,开展驻企(项目)服务、体悟实训,拓宽专业人才引进、 培养和使用渠道,充分发挥选派干部、党建指导员、金融服务员、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作用。鼓 励和表彰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大力选拔在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实绩 突出的干部。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 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附件: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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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有3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4年度非电力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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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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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报送和审核,月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化存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024年9月,由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风电公司”)牵头起草的《风电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T/CSTE0650-2024)团体标准顺利发布,标志着我国风电行业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标准的发布,为风电场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提供了统一和
12月14日,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范围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27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目标,成功建成49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和5个“精品村”
日前,中建三局承建的济南市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开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建设内容包括包含三条街道的污水管道安装与路面恢复,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泵站、污水池、污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建成后将改善沿线10个村庄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度。
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一期)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96.94万元,本项目(一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95座,处理规模共3525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4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121座);配套污水
10月1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967
10月16日,广东紫金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报价79360000.00元。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增污水管主管网151000米,支管网72001米,入户管网237470米,检查井12381座,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新增污
近日,山西临县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146145100.00元,项目规模:工程为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十八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为解决所在村庄的污水排放问题,采用集中收集+转运处理的方式,村庄内沿地势敷设污水管和污水检查井,污水最终汇集在新建污水
10月11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发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716242908.09元。该项目一期包括3部分内容:(1)跃进河下游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内容主要是在跃进河支流开展环保清淤工程、生
10月9日,河北阜城县2023年大运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设内容与规模:阜城县码头镇区域83个村庄4600个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规模489m3/d,新建污水单户处理设施2345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29套,新建dn100PVC-U污水收集管道41.31km,dn160PVC-U污水收集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该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方式和处理设施工艺技术的选择。
近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1716242908.0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710749608.89元;第三中标候
近日,江西发布《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选择3735个省级村点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改厕技术模式和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模式,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浙江省青田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要求,到2027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更加优化,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更加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生活垃
12月11日,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第三方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354.42985万元,服务期限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项目采购人是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拟引入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运维模式,即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日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印发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指南(试行)》,本指南共包含十个章节,指南的适用范围包括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新建、改扩建工程及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17日,大连长海县政府网站发布《长海县”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长海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闭环收集处理体系;大长山岛镇、小长山岛镇、獐子岛镇、广鹿岛镇、海洋岛镇中心城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5日,《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持续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局(含福州城管委,厦门市政园林局,泉州、宁德城管局,平潭交建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详见附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方便群众出行、消防救援,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1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完成2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分类
日前,福州发布《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加强科学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发布,该规划指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行动,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建设完善投放体系、收集体系和运输体系,健全规范专业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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