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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2022-06-21 10:0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保护绿色低碳转型减污降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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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守牢环境健康安全底线

以环境健康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全过程全周期多层次环境健康风险防控体系,实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洁无害、安全可控的高品质环境健康保障。

(一)完善环境健康风险体系

1.完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体系。按照“源头防控、传输控制、暴露隔离、应急处置”管控思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重点项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度,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筛选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和行业,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海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应急专家服务体系以及环境应急响应与救援基地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

2.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进健康山东建设,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探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以五莲县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国家试点为基础,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

(二)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1.建设全域无废城市。总结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威海市引领带动、沿黄9市重点推进、其他城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到2035年,力争建成全域无废城市。

2.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体系,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3.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省市两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加快推进氰化尾渣等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清理工作。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实习基地。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的高压态势。

(三)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1.推进重金属及尾矿库污染治理。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或等量替换。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有色金属、皮革鞣制加工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用汞量不超过49.14克/吨并保持下降趋势。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

2.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重点对象,以黄河入海口、南四湖、化工企业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严格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管控。构建优先控制化学品防控体系,提升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督执法,严厉查处未经登记、备案违规生产、进口、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国际环境公约,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加强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以及迁移机制等基础研究,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

3.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落实各级政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建设,保障核技术利用安全。构建全省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及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废旧放射源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

(四)提供良好环境健康保障

1.提供高品质饮用水安全保障。以乡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地建设,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上游、人群聚集区等高敏感地区的污染、高风险产业准入。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和防控研究,开展生物综合毒性预警监测,探索提出基于人体健康保护的水源水质管理目标。推进城市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工程,建立高品质直饮水供水体系。

2.有效应对大气环境健康风险。开展重点地区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排放现状与环境风险摸底排查,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监测预警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探索改进环境健康监测评价方法,鼓励公共场所布设新风系统,降低人群重污染天气的暴露水平和损害程度。

专栏8:环境健康安全保障工程

1.环境健康风险体系完善工程。在济南、济宁、德州、滨州等市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

2.固废和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综合处置工程。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

3.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和减排工程。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的化学品,实施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公约受控化学物质替代和减排工程。

4.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工程,实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等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实施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核事故应急监测设备运维等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工程。

5.高品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治理、城市分质供水工程。

6.大气环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程。除青岛、烟台、威海市以外,其余13市重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七、统筹建设同美普惠城乡

强化城乡统筹,以区域城乡协调共进为基础,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现代魅力城市,打造品质宜居城镇,塑造特色韵味乡村,全方位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和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城乡的新期待。

(一)共推城乡协同发展

1.共推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疏通县域城乡经济微循环,稳固县域经济,筑牢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根基。增强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产业引领等能力。

2.共创城乡美丽风貌。充分发扬齐鲁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结合区域城乡特色,重点打造鲁东滨海、泰沂山区、运河沿线、大河平原特色风貌区和山东海岸带、运河风光带等特色风貌带。

3.共享城乡设施资源。统筹区域、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4.共建城乡高品质生活圈。合理配置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社会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推进城市功能区融合,积极营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实现通勤合理、交通绿色、职住平衡。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二)建设现代魅力城市

1.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坚持精细化城市管理,系统开展城市体检,进行城市有机更新,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全省城乡长期存在的垃圾堆清零,并实现“动态清零”。

2.提升城市景观美感。注重城市总体景观,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山际线、海(水)岸线,严格把握建筑形态,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风貌。

3.加快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设施建设规划协同衔接。补齐城市卫生短板,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体系。

4.强化城市生态安全韧性。推进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架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提升城市生态韧性。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保护现有生态廊道,连通城市内部绿地、水系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强化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保护,加强城市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积极建设海绵城市,探索建设公园城市。

5.提高城市智慧管理水平。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在城市市政设施中加速布局智能终端设施。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排水防涝、停车设施、路灯照明等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对城市范围内基础设施、相关环境等的动态监测和快速反应,提升城市建设水平、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三)打造绿色宜居城镇

1.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人口集聚能力。建设“智慧、绿色、均衡、双向”的新型城镇,巩固县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以县城为城乡连接纽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就近转移,促进城乡高质量融合。

2.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遵循多元发展、特色突出、以产兴城、以城兴业、产城融合、功能配套、宜居宜游、生态优美的发展方向,建设一批以产业为依托的特色小镇。推动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

(四)塑造美丽特色乡村

1.增韵添色建设美丽乡村。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科学进行村庄规划,依托海滨、山野、河畔、平原等不同地理特点,塑造传递美感的乡村建筑风格,形成表达齐风鲁韵的整体风貌。保护传统村落景观、农业文化遗产和乡村特色风貌,塑造具有地方传统韵味的文化节点、村居建筑和乡村集市,护好齐鲁乡村文化灵魂,绘就多彩“齐鲁风情画”。

2.持续改善村居环境质量。科学评估村庄资源禀赋、发展趋势和限制因素,“一村一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绿化美化五大攻坚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打造洁净秀美的村居环境。

3.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持续推动山东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推动山东优势特色农业集群发展。延伸拓展乡村生态产业链,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影响力。

专栏9:城乡融合建设工程

1.城市节点化发展工程。支持各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集群化发展,形成区域性重要节点城市。结合重化工产业基地及历史传统文化特点,打造鲁中鲁北壮美城市群。结合海洋文化兼容并蓄、创新进取特点,建设半岛精美城市群。结合鲁南水丰物阜的自然气候特点,建设鲁南秀美城市群。

2.城镇特色化建设工程。实施特色强镇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特色强镇。实施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工程,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培育菏泽陆港产业新城、聊城高铁新区、潍坊高密临港经济区、烟台金山湾片区等一批新增长点。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工程。

八、传承弘扬生态文化

推动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价值提升相融合,绿色生活方式与文明习惯养成相融合,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代代相传,推动形成生态文明新风尚。

(一)传承自然和谐的传统文化

1.深入发掘生态价值观。深入发掘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价值观念,传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一批生态文创作品,将生态哲学、美学以及伦理渗透到作品中,促进生态价值观和生态审美观相融合。

2.传承保护传统生态文化。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名村保护与监管,保护城乡传统山水格局,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突出地方特色,做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遗产中生态价值观的传承、弘扬、发展和保护。

3.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以“山水圣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旅游带、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和绿色生态旅游带、齐长城文化旅游带、红色文化旅游带、仙境海岸文化旅游带等齐鲁特色文化旅游带为重点,利用山水圣人、红色文化、生态康养、仙境海岸等优势资源,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引领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加强泰山、齐长城、黄河、大运河(山东段)等资源协同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推动形成全民自觉的生态文化观

1.提升全民生态意识。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动党政干部不断强化生态优先的发展观、政绩观。扎实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增强全民生态意识。修订地方课程教科书《生态环境》。继续提倡“五讲四美”,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革除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陋习,引导公众形成生态文明意识。

2.建设生态文化宣传阵地。打造黄河生态文化长廊、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推动建设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场馆建设。

3.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开展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激励机制,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及绿色产品认证。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出行方式。坚决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全方位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粮等节约意识,引导公众树立和实践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三)打造享誉海外的齐鲁生态文化名片

1.积极开展对外生态文化传播。做好境外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提升山东生态文化旅游国际影响力。鼓励各地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杂技、民乐、地方戏曲等文化资源,创新设计富有山东生态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2.建设高水平的文化合作平台。持续举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中国山东文化年”“欢乐春节”品牌系列活动,讲好新时代“美丽山东”故事。探索与国家生态文明博物馆等国家级生态文化场馆合作共建,拓宽山东生态文化宣传路径。

3.加强国际生态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提升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齐鲁文化丝路行等系列主题文化活动的国际影响。依托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际论坛、中日韩友好城市交流大会等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生态文化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朋友圈”,建立交流对接机制,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美丽山东国际影响力。

专栏10:齐鲁生态特色文化重大工程

1.生态文明思想研习行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广泛宣传山东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2.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活动。

3.生态文化传播行动。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无废城市建设、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等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重点,实施生态文化精品工程,创作一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作品。打造生态文化活动品牌。

4.加强传统文化传承载体建设。传承、创新、发展曲阜传统文化、齐文化、大禹文化。谋划、建设、运营好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尼山圣境、泰山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程、山东传统手工艺产品创新提升工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综合开发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全球汉籍合璧工程、农村电影标准化放映提升工程、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山东自然博物馆、山东吕剧博物馆、齐河博物馆群等。

5.形成各美其美的生态文旅产业。以济南、泰安、曲阜、邹城为核心,南北双向延伸至枣庄、德州,突出儒家文化、泰山文化、史前文化阐发和展示,打造山水圣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旅游带;以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核心城区以及蓬莱一长岛、荣成为重要节点,打造仙境海岸文化旅游带;以临清、阳谷、东平、梁山、汶上、微山、滕州、台儿庄为节点,贯通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等市,突出鲁风运河、儒韵风尚文化品牌,打造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带,加强沿运河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培育运河特色体育赛事,促进运河文化融入全民健身。聚集整合沿黄地区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资源,以沿黄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区、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创建等重大工程为依托,打造黄河文化和绿色生态旅游带。依托齐长城世界遗产廊道和沿线文化旅游资源,以平阴、章丘、莱芜、博山、淄川、沂源、临朐、沂水、安丘、莒县、五莲境内齐长城遗址为重要节点,突出齐文化阐发和展示,打造齐长城文化旅游带。以菏泽、济宁、枣庄、临沂和日照市为核心城市,郓城、嘉祥、金乡、泗水、微山、滕州、薛城、山亭、平邑、费县、莒南、莒县等为重要节点,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带。

九、提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多元共治责任体系,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为牵引,以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全面形成科学完备、现代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

(一)强化多元共治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委员会作用,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制度。加强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衔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绿、蓝、黄、黑评价制度,拓展评价结果应用领域。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恢复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治理机制,以企业自主修复和替代修复为重点,出台相关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3.倡导公众共同参与。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明确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务的范围,畅通参与渠道。开展环境治理全民行动,鼓励群团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标准制定、环境污染监督治理,引导公民履行环保义务,健全环境公益诉讼、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机制。完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

(二)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

1.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技术支撑机制,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生态产品地图。构建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体系,开展GEP核算试点工作。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和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格监测体系,推进基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落地。探索资源型城市的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将绿色低碳转型等明确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领域。

2.稳妥有序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构建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与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防控绿色金融风险。

3.完善区域绿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落实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共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设立。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立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省际上下游协作机制,实施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推动建立跨省域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对可能产生跨界环境影响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会商。

4.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能源环境系统治理、环保管家、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模式、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三)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1.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标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制定修订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规范等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标准。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探索制定省级污染物入海排放标准,健全环境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依据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地方标准。

2.强化源头防控制度引领。推动“‘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六位一体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改革。发挥“三线一单”的源头防控和综合决策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三线一单”与环评、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建立常态化督察问责联动机制。

3.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改进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加强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4.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接受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山东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四)加强生态环保智慧监管

1.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要素全覆盖、天地海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O3、VOCs、恶臭异味、分形态大气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物的监测,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在重点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开展异味评价监测、固体废物流转过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监测、高空瞭望视频平台及卫星诊断系统等设施建设。提升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监控体系,建立污染源数字化监控体系。实现乡镇水质自动站、乡镇环境空气站监测站点应建尽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

2.健全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省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环境监管系统。防范化解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海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常态化应对生态环境风险能力。

3.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济南)生态环境大数据超算云中心作用,完善山东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完善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建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协同处置体系。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实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协同管理的生态环境智慧治理能力。

专栏11: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总体目标

到2025年,持续推进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协调机制。

到2030年,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制度建设和创新重点逐步从大气、水、海洋向土壤、农村生态环境、环境风险、人体健康及气候变化等领域拓展,更多利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市场、公众的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约束与激励并重地推动党委和政府、企业、公众责任落实。

到2035年,建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稳居全国前列,生态环保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基本实现。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本规划纲要实施重大问题,分解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和评估。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规划纲要落实和对各市、县(市、区)的指导监督工作。各市、县(市、区)负责本规划纲要在本地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

强化美丽山东建设投入保障,根据本规划纲要实施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资源节约高效的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

(三)定期开展评估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评估工作,以5年为周期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决策服务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智库建设,在各级民主协商、决策咨询等领域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

支持美丽山东地方实践,推动形成美丽城市、美丽区县、美丽乡镇、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不同层级的美丽单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强化美丽山东宣传和教育。及时总结并向社会公布美丽山东建设创新性成果、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激发全民参与美丽山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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