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汕头人大发布《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汕头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其他依法行使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汕头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其他依法行使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工业产品、设备的标准中规定的噪声限值实施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海事、渔政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火车、航空器、船舶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影响居民住宅区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依法调解因噪声产生的纠纷。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噪声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并有权投诉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应当设置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检举和控告,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依法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加强噪声监控。
第八条 新建住宅区内不得规划建设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餐饮、健身、娱乐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
现有住宅改变为餐饮、健身、娱乐和机动车维修等商业经营性用房的,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三章 工业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九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者其他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内设立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项目或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第十一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临近学校的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十二条 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划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四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三条 在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行政区域以及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城区和南澳县县城行驶的机动车辆禁鸣喇叭。在市区范围内未实行禁鸣的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使用低音喇叭。
第十四条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夜间在市区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使用回转式标志灯具,不得使用警报器。
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声环境保护需要,划定并公布中心城区限制具体吨位载重货车的通行路线,并在相应路段设置禁行标志。
拖拉机不得在法律、法规以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对确需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定行驶路线、行驶时间。指定的行驶路线应当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第十六条 在车站(场)、铁路编组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区域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禁止营运车站(场)和营运车辆使用广播喇叭招揽顾客。
第五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边界噪声值不超过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八条 居民使用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娱乐器材或者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不得对相邻各方造成噪声污染。
已经安装使用的空调器室外机组、风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对相邻各方造成噪声污染的,使用人应当停止使用、重新安装或者采取隔音等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新建建筑物在建筑设计时应当合理安排空调器室外机组、电梯井道、机房的安装位置。
第十九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住宅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装卸货物等活动。
每日的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的机动车维修作业。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
第二十一条 在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区和医院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娱乐、集会、促销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第二十二条 在住宅区设置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机动车噪声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机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失控的,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排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到投诉、检举、控告后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移交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当许可、审核、验收的事项,故意刁难、拖延,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的;
(三)不符合许可、验收条件的事项,擅自许可、验收的;
(四)不按照规定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的;
(五)泄露被检查者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六)为未经噪声检测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办理车辆行驶证或者通过年审的;
(七)处罚明显不当或者违法实施处罚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划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安装、使用警报器的,依法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处二千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和禁止时段内,在住宅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装卸货物等活动,或者禁止时段内在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的机动车维修作业的,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未采取措施防止机动车噪声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现有充换电设施优化升级为具备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充放电设施(V2G),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分布式移动储能优势,创新开展电力削峰填谷和调压调频试点示范,建设以电动汽车聚合概念
5月26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6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项目现建设有2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焚烧炉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6月4日,首创环保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总经理李伏京到访北新路桥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斌举行会谈,并参加了签约仪式。张斌表示,首创环保集团作为全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覆盖水务、固废处理、生态环境、大气治理、资源能源领域的全产业链投资、建设与运营能
6月12日,国家电投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到五凌电力黔东电厂调研贵州区域煤电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前期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主持召开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推进专题会。刘明胜首先来到黔东电厂贮灰场,实地查看前期调研发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详细了解固废堆放、新灰场增容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由中国电建所属水电九局、水电六局承建的新疆喀什疏附80万千瓦光伏发电园区低碳转型+荒漠化治理一体化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目标,持续为喀什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强劲动能。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额定容量80万千瓦(交流侧),水电九局负责30万千瓦光伏发电场区
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炭大会观察“随着电煤消耗呈现新特点,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到60%以上。力争2030年实现碳达峰前,电力行业用煤量仍将继续小幅增长,增速放缓。”6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在北京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煤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6月5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联合泉港区生态环境局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暨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邀请泉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居民等40余人走进电厂,近距离感受“绿色电厂”的生态环境之美。在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引导下,代表们参观了企业展厅与安全管控中心,深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日前,南网能源发布《关于拟对外投资降碳节能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积极推动与重要股东的协同发展,拟在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环保集团”)所属的九座污水处理厂投资约5,197.88万元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公告,本项目投资建设需利用广业环保集团的场地,并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6月9日,南网能源发布《关于拟对外投资降碳节能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南网能源拟对外投资节能降碳项目,涉及与关联方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业环保集团”)的交易。公司计划在广业环保集团所属的九座污水处理厂投资约5198万元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本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日前,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澳勒门Ⅰ扩建风电场目前已全容量并网发电,成为汕头市第三个建成投产的海上风电场。该风电场总容量35.4万千瓦,安装26台13兆瓦和1台16兆瓦风机,是粤东地区首个批量化应用13兆瓦风机、首个采用16兆瓦超大容量风机的项目。风电场预计每
华星东方承建的广东省云浮市新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工程于2025年03月20日开工建设。该项目设计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500t/d,配置1x500t/d焚烧炉#x2B;1x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非本次合同范围内)#x2B;半干法脱酸#x2B;干粉喷射系统#x2B;活性炭喷射吸附#x2B;SCR(非本次
5月27日,国内单体规模最大“茶光互补”电站——云南墨江碧溪235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该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3.76亿千瓦时。而这些清洁电能即将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5月27日,国内单体规模最大“茶光互补”电站——云南墨江碧溪235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该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3.76亿千瓦时。而这些清洁电能即将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5项设备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4)一、招标条件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
10月20日#x2014;22日,全球风电盛会#x2014;#x2014;2025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5)将在北京#xB7;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将第14次盛装亮相CWP,展位号:E1-B15。电气风电践行“精于风,不止于风”的发展理念,以新能源为核心主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19日~5月2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甘肃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5月12日,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1标段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该标段进入最后的验收调试阶段。陕西夏州—甘肃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汕头、韶关地区埕头风电场、泽洋光伏电站、鮀莲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9家110千伏新能源电站近日正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成为广东首批进入现货市场的110千伏新能源电站,并网容量约46.2万千瓦,首日现货交易电量为808.1万千瓦时。截至今年4月,广东全省统调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装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