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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2022-08-22 11:1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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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7832.03万元。

建设内容:洋中镇、飞鸾镇、三都镇、赤溪镇、洪口乡合计新建DN200~DN500污水主管网20.34km,赤溪镇原址重建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800t/d,洋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218015160

项目名称: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7832.0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32.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已由蕉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实施,招标人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蕉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合作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建设内容:洋中镇、飞鸾镇、三都镇、赤溪镇、洪口乡合计新建DN200~DN500污水主管网20.34km,赤溪镇原址重建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800t/d,洋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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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已建管网检测费用,为118.19万元,二是建设期设施、管网及泵站运维费用,为865.53万元,三是设施及管网建设费用,设施及管网建设总投资为6848.31万元,三项费用合计7832.03万元。

设施建设期设施运维费用为592.15万元;管网及泵站建设期运维费用为273.38万元。

设施及管网建设总投资6848.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4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3.66万元、基本预备费326.11万元,费用估算如表1-3所示。各乡镇工程费用分别为,赤溪镇2154.39万元、洋中镇1684.02 万元、飞鸾镇1491.72万元、三都镇403.47万元、洪口乡8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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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洋中镇、飞鸾镇、三都镇、赤溪镇、洪口乡合计新建DN200~DN500污水主管网20.34km,赤溪镇原址重建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800t/d,洋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规模2000m³/d,出水水质标准从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飞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规模500m³/d;三都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规模300m³/d;洪口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规模30m³/d。泵站1座,污水收集与处理主管网总长度约35112米,接户管约70600米。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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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所处阶段: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取得政府会议纪要批复。

2.6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缩短),但特许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备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即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期起始之日。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允许不组建项目公司。若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400万元)、注册住所(宁德市蕉城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中标社会资本方单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设立后十(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满足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2.8 资金来源:本项目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需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应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和建设进度足额逐步到位。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负责筹措,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组建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9 质量要求:

(1)公共产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宁德市等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19〕2号)。

(2)公共服务: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净化水会排向附近的地表水域,赤溪镇排放水体为霍童溪支流雁乐溪,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其排放水体均为Ⅲ类,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B标准。另外,根据2017年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政策要求,境内污水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中的一级A标准方可排放。因此,本次改(扩)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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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24日17:00:00,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FJTP-00092218015160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8370862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人须于2022年9月7日9时00分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00/)”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8000)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电 话:0593-2824226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28059639

联系人:江先生

电子邮件:szzxywy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8000

监督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电 话:0593-2824226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缩短),但特许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2022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00)

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24日17:00:00,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2824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联系方式:江先生、杨先生,0591-28059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杨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39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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