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永康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美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全文如下:
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谱写新时代美丽永康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永康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全面推进永康市“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和打造全域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划计划,以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报批稿)和《永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用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
“十三五”期间,永康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风险防范和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2020年期间,全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上级考核,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稳步上升,绿色发展指数位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等荣誉,努力为“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1.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打好碧水提升战。全市各流域水质稳中向好,各断面功能区达标率由2015年的0%提升至2020年的100%,县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从2015年的16.7%提升至2020年的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一直保持在Ⅲ类,达标率100%。“十三五”期间,桐琴断面(出境断面)考核结果均良好以上,其中2016年和2018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排查排水管网800公里;完成11个乡镇集镇范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1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14个工业集聚区已完成改造,整治企业1920家,新增纳污管网500多公里,发放排水许可证5484本。在创新治水方式方面,“四个十万”下沉网格巡查、剿劣定点帮扶机制、河道“三级三地三栖”巡查制度等做法成效明显,巡河率居金华市前列。
打响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5年79.9%提高至2020年的97.0%,大气环境中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0年的2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由2015年的8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0年的50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为42.5%;O3年均值由2015的81微克/立方米浓度下降至2020年的75微克/立方米。针对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气环境污染相关重点问题,全面完成655家五金涂装企业整改任务,关停淘汰323家,关停喷涂工艺50家,安装废气治理设施282家;2019年出台《永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0个专项行动58项具体任务,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度工作考评名列金华市域内各县(市、区)第一;截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694家企业环保体检,并对所有五金涂装行业企业进行了深化治理,完成渣土车运营市场化改革,全面规范在建工地扬尘管理,“七个百分百”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转变,永康工地进入现代管理行列;在金华市域内各区、县(市)率先架设36个自动预警高空了望摄像头,实现秸秆焚烧闭环管理处置。
打实净土攻坚战。全市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4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采样方案制定,221个农用地采样点位的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2019年取得金华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优秀。
打赢清废行动战。创新推进“无废城市”创建,截至“十三五”末,“无废永康”信息平台已集成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5大模块,完成固废线上收运4万余吨,整合打通全链条固废处置企业10家,开展无废场景创建试点17个。13430家企业已纳入永康工业固废处置数字化平台监管,5920家企业实现源头分类,7945家企业申报年度产废计划,申报产废数量达25125.272吨。1326家企业按照三防标准规范建设贮存场所,贮存能力达138484立方米,2934家企业依法建立电子台账。目前,共处置一般工业固废49155.01吨,其中资源化利用42221.28吨,减量化6690.94吨,无害化处置218.71吨,综合利用率达99.5%;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中心共上门指导企业1550家,签约340家,清运204家,累计接收危险废物1363.035吨,企业危废处置成本平均下降40%以上,基本实现零填埋,违法偷倒案件明显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多点破题,形成“12345”工作特色。完成6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创建。城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覆盖面达97.40%,建制镇分类覆盖面达96.23%;完成14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达100%,垃圾分类优秀村达85%,相关工作成效得到袁家军书记等省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2.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十三五”期间,永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累计提升7.5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稳居金华第一。数字经济提速推进,建成智能工厂(车间)12个,两化融合、信息化指数进入全省第一梯队,获评“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永康五金”成为全国魅力品牌。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3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32家,获得专利授权3.8万件,连续九年蝉联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中国科技五金城、总部中心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成功争创省“两业”融合试点、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
纵深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永康市始终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抓手,大力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推进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和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纵深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提升509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15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50家。永康市单位GDP能源消耗水平、单位GDP水耗水平均优于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
3.生态空间管控与治理修复持续深化。
初步构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制度。2020年9月,永康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永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在项目准入方面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印发实施《永康市加快推进企业环保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分批分区块推进企业环保规范化工作,解决一批环保审批历史遗留问题,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显著减量。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修复。以“森林永康”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原绿化行动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治理率较“十二五”末显著提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个,创建省级“美丽河湖”2条。
4.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加速推进。
精准实施区域差别开发管理。推动《永康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落地实施。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精简环评事项,材料削减压缩达70%以上;降低环审费用,支出节省一半以上;推进审批改革,企业项目审批速度提高60%,“十三五”期间共有1860个工业企业项目进行总量替代。
实施“智慧环保”数字改革。全市建成“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指挥平台”,运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成果和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GIS等技术开发水、气、土、声监测场景应用20余个,自2019年5月份正式迈入“智慧环保”阶段,“数字大脑”指挥“业务末梢”的网络基本形成。一是实现了数据“一张图”,企业分类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概况、全市工业企业概况、工作业务概况、乡镇概况等数据信息均以“一张图”(表)形式展现,立体直观、一目了然。目前共有A类(重点监管)637家、B类(一般影响)4308家、C类(较小影响)12614家,监管数字与工商注册系统同步更新。涉VOCs排放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排污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指标24小时实时监控。二是风险“早预警”,处置“三联动”。设置“污染源预警”功能,一旦发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异常或治理设施运行异常,平台自动发出警报,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局、镇、企相关责任人,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进行快速处置。截至目前,系统已发起预警725次。
表1 永康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永康市生态环境重点工程项目共22项,计划总投资41.26亿元,目前完成18个项目,实际投资40.45亿元,完成率约98.03%。
1.气尘合治重大工程方面。气尘合治涉及重点工程5个项目,总投资4.03亿元。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4.52亿元。
2.水环境质量改善重大工程方面。清水治污涉及四类工程9个项目,共计划投资29.71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项目8个,正在开展项目1个,完成投资29.74亿元。
3.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工程。土壤污染防治涉及开展土壤污染源调查及启动修复、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项目等3个项目,“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4.47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正在开展项目1个,完成投资3.23亿元。
4.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重大工程。涉及南溪湾生态湿地公园1个项目,“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2.92亿元。
5.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重大工程。能力建设涉及4个项目,共计划投资0.05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0.04亿元。其中太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列入“十四五”实施。
6.变更或续建项目情况介绍。(1)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馏碳化处置扩建项目,因浙江金州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污泥处置项目,不再实施;(2)太平水库饮用水源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太平水库饮用水源在2020年6月列为县级饮用水源,因未安排经费未实施,现已列入2021年建设实施;(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淤及湿地净化工程,该项目已调整为投资8200万元的石柱生态湿地项目。(4)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及供水管网项目,经充分论证后暂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环境短板与突出问题。
1.绿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永康市传统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优化力度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不高。服务业发展贡献度不够与创新支撑不足并存,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不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其次,工业企业以“低小散”为特征的产业结构仍未改变,区域性、结构性的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杯业、门业等“散乱污”企业(作坊)依然存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废气污染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提升,全市传统制造产业有待绿色化改造升级。
2.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压力较大。
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2.5和环境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靠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高。水质防反弹形势依旧严峻,桐琴、世雅等主要地表水断面,容易受到降雨量、生态流量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水质保持不易,提升更难。小微水体治理因生态稳定性差、活水引入率低、防反弹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容易反弹。以沿江沿河工业园区的土壤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和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亟需加强。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以来,随着城市快速扩张、人口聚集,部分污水处理厂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城镇污水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城区、镇(街道、区)污水末端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管网错接、漏接和破损等问题仍然存在,管网运维养护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纳管率有待提升。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终端处置的能力还有欠缺;园林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亟需加强。
面对全市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现象较为普遍、“低小散”企业、家庭式小作坊存量较大的现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数量、装备和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仍显不足。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尚有短板,“低小散”企业、家庭式小作坊生态环境污染状况调查仍需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实时监测监控建设仍需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
(四)“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生态环境治理上,体现为综合性、全过程和区域整体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设定上,强调生态环境治理和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在绿色发展战略取向上,重视“生态现代化”和“绿色发展”的共同引领与协同推进。为做好永康市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实际行动向永康人民交出一份“清新永康,清水丽江”的高分答卷。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省委第十四届八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截至2020年底,永康市单位GDP能耗0.35吨标煤/万元,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逐年提高,与新形势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匹配度较好。“十四五”时期,永康市努力贯彻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大力推进能源“双控”,推动实现经济、产业绿色转型,力争实现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3.全省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为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前进方向。
为全面开启美丽浙江建设的第一个五年,省委第十四届八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让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前列,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对标对表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新要求新理念,及金华市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建设浙中花园城市,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要求,永康市需高质量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助力永康市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交出生态高分答卷。
4.美丽金华建设和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浙中板块为永康市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提出了新要求。
对标对表美丽金华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市域样板”,打造“长三角南翼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构建“浙中大花园最美核心区”;金华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实施方案提出的“高水平建设浙中花园城市,打造全域美丽的生态环境”,“十四五”时期,永康市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实现美丽永康、美丽金华和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打下坚实的基础。
5.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解决生态环境突出矛盾的攻坚期。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底数不明仍是新时代美丽永康建设和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短板,生态环境质量从“及格”提升到“良”乃至“优”,所付出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难度越来越大。“十四五”期间,永康市以打造“绿色发展示范新样板”为目标,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然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臭氧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多方问题仍亟待解决,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能力依然不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与需求的不相适应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永康市把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当成“十四五”时期重要任务,着力加快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金华市域范围内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示范新样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干实“八八战略”永康篇章,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和全域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安全为基、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数字赋能、深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新模式,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驱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效能。
坚持开放协作、全民共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构建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到2025年,永康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美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展望2035年,永康市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域建成低碳引领、水碧天蓝、和谐智治的高质量美丽永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优美生态环境全面呈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美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建成,把永康市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生活美好幸福家园。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高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形成。
——水碧天蓝优美生态环境基本呈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化,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以上,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地表水县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在100%;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树立“无废永康”样板。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设置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低碳发展五大领域共计12项具体的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6项。
表2 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注:带*的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
第12项指标为永康市特色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样板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永康市33个环境管控单元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差异化管控要求。开展重点工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区域规划环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在产业布局结构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引导现代五金、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落实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支持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信息服务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到2025年,“强链永康”工程取得明显进展,打造一批产业集聚效应明显、产业定位明确、配套集中合理、环保设施齐全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创新园。
扎实推进清洁生产。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积极编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主要内容纳入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强化五金制品行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实施“一园一策”“一行一策”,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永康经济开发区开展绿色制造园区创建。聚力打造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为全球重要的五金智造和数字贸易基地打造奠定扎实基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标准地”供给,高效率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产业创新升级。
2.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和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建设,积极支持煤改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加强输变电网络建设,建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形成溪洛渡水电直接送入永康。按照统筹规划、清洁高效、规模开发、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提高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一区两园”积极推广太阳能,以差别化电价补助方式,鼓励企业实施太阳能发电工程,农村有条件地区积极推广沼气发电。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
3.优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大力推广新型生态化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扩大配方肥应用覆盖面,减少化肥施用和流失,减少农业氨(NH3)排放。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到2025年,化肥利用率提升至40.5%,单位播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0.17千克/亩。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等现代农业技术,严格落实永康市三大类56个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相关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深化美丽牧场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绿色饲料,鼓励采用环境控制和综合减臭技术,确保产品绿色、生态环境绿色。规模养殖场充分采用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执行生态消纳导则和规范,对接消纳土地,建立长效的农牧结合机制。
4.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推进永康经济开发区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减少并逐步取缔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高衣、食、住、行、用、游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推动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用好重大环保主题纪念活动、绿色系列创建载体,营造绿色生活氛围。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和使用力度。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引领达峰行动新作为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打造多层级低(零)碳试点体系。
1.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围绕浙江省、金华市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制定,鼓励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积极配合省市两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配合省市统一开展企业碳账户建设。做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提升林地、湿地等自然空间碳汇能力。加强对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
2.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以农业生产、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领域,促进低碳生产、低碳建筑、低碳生活,打造一批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强化供电、供热、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保障系统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在自然灾害情况下安全运行能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3.打造多层级低(零)碳试点体系。
聚焦产业低碳转型、低碳能源发展等,积极开展低碳试点县申报。以镇(街道、区)、村(社区)为主体,在碳排放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市场、财税、金融、土地等手段,积极实践体制机制创新,系统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公路服务区、低碳农场等低(零)碳试点建设。支持和鼓励开展“碳标签”实践。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规范“碳中和”抵消机制,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
(三)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展现环境空气新气象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1.完善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争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O3)协同控制,积极开展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和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级管控和绩效评估,鼓励重点VOCs企业在夏秋季避免或减少涉VOCs工序生产,在O3污染易发时段实现错峰排放。实施工业污染源氮氧化物(NOx)深度治理,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大力实施工业炉窑、柴油货车、扬尘和露天焚烧等专项治理。加强与周边区、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科学制定基于环境绩效的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加强被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相关企业的管理,切实提高永康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处置和应急响应能力。到2021年,永康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2.加强固定污染源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永康市五金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永康市五金涂装行业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在门业、杯业、印刷、车业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建立行业VOCs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以VOCs减排为重点的NOx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持续开展“低散乱”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低散乱”企业及集群管理台账的实时更新制度,坚决杜绝“低散乱”企业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突出铸造、化工等重点行业治理减排。
3.加强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推进机动车清洁化改造。持续提高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清洁化比例,加快将现有出租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车。大力推进城乡公交车气改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快机动车充电和LNG(液化天然气)加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市政工程和城市物流配送等车辆需求。加快过境车辆绕行路网和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建设,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烟气排放治理改造和淘汰更新。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鼓励工业企业非移动道机械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4.强化推进扬尘等污染治理。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源头治理,增加对渣土运输车及易飘洒物品运输车超载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渣土运输车辆的抛洒滴漏行为;提高运输车辆车厢的密闭性能等;强化道路机械式清扫、洒水和冲洗清洁等。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精细化治理,严格落实“7个100%”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拆房施工过程要使用喷淋、喷雾等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强化其他领域的扬尘控制。强化堆场的扬尘治理。规范机制砂场管理,强化机制砂场落实扬尘控制等主要措施。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管控体系,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污染。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换肥”收贮运模式,开展永康市秸秆收储运中心项目建设。借助铁塔智慧监控系统,对全市秸秆焚烧及其他污染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常态化监控管理。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积极推广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和处理装置的安装和使用。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实施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强化工业、农业等臭气异味治理。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突破口,结合日常信访投诉重点开展臭气异味源排查,建立臭气异味排放清单,强化畜禽养殖等臭气异味治理,督促涉臭气异味单位采取封闭、加盖、处理等收集处理措施,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显著减少臭气异味的排放。
(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谱写人水和谐新篇章
坚持“安全、清洁、健康”方针,控源、扩容两手发力,以“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升级版建设为载体,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维护,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生活等水污染防治,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
1.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完善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杨溪水库、太平水库、三渡溪水库、洪塘坑水库、上黄水库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建设。推进太平水库生态隔离带、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及氮磷拦截沟渠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和标准化运维。
推动农村饮用水提标建设。加强8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作,加强供水安全保障。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衔接“三线一单”数据,建立系统完备的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太平水库在线监测系统。
2.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持续开展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深化龙山镇、西城街道等不稳定支流和小微水体整治,进一步掌握排污源头,通过水质分段检测,分析水质反弹原因,在原有“一河一策”基础上,有针对性更新治理举措,实现精准溯源、靶向治理。
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全面加强污水源头管控,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加强老旧小区、学校等雨污分流薄弱区域“零直排”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域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每年新增改造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0公里。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摸清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和排放状况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
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唐先镇、花街镇、古山镇、龙山镇为重点,加强农业种植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华溪、酥溪、永康江等河道周边农业面源排放。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实行“三同时”制度。新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需配套污水处置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才能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经配套污水处置设施预处理实现生态消纳。按照梳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原则,通过减少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大力推进散养户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农田氮磷养分拦截渠建设,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条农田氮磷拦截沟渠建设。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现全市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有效控制种植业污染,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全面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运维和监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的整治提升,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永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力争2022年全面建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十四五”期间完成龙山污水处理厂三期1万吨/日、芝英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扩容工程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3.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加大河湖水生态修复力度。以“五水共治”为依托,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聚焦石柱省级湿地公园、南溪湾生态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一江十溪”为重点生态廊道等重点区域,积极引进生态修复技术,推广水生植物浮岛、生态护岸等在治水中的应用,对河湖两岸的植被进行恢复改造和美化,加强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保护,稳步实施退耕还湿、还滩,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持续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实现淤泥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鼓励淤泥资源化利用。
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有序退出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生产、生活活动,加大退耕还湿还湖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开展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试点建设,构建健康水下“森林”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建设河道两侧的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积极建设幸福河湖。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五方面为载体,建设绿道、亲水平台等工程,以南溪、华溪、酥溪等河道为重点全域创建美丽河湖,提升水环境和水景观。通过堤岸加固、生态修复、水系贯通、水文化展示等综合措施,积极开展“水美乡镇”建设,“十四五”期间每年建成1条美丽河湖。
4.加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实施“双控”行动。健全市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合理协调市域范围内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规模。到2025年底前,完成永康市好溪引水工程、南部水库联网工程和上黄水库定桥引水工程。
通过单联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和规模水厂扩网建设方式,推动农村饮用水源地达标提标建设。以“十有供水站”为标准,城乡同质饮水为目标,力争2021年底完成农村供水站建设。到2025年完成象珠、珠坑、黄坟、上黄和洪塘坑水厂主管网改造及联网工程和73个村主管线改造,全面保障永康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推进工业、农业和城镇节水。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选择金属制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等重点行业,试点开展工业用水水效评估,并将其纳入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继续推进中型灌区及典型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建成节水型灌区2个。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完成1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争取2023年创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
(五)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土净田洁新跨越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精准防控。
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整治,逐年滚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周边工矿污染源排查,形成污染源清单,“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提出针对性断源措施并优先实施,建设一批区域性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持续推进芝英镇溪平农用地国控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落实加密监测超标点位、有效截控污染来源、严格管控超标农产品等措施。加快建立受污染农用地和超标食用农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土壤和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推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加强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防治,以建设用地土壤国标85项污染物为重点,优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健全环境监管制度,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重点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将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2.推进农用地分类精细化管理。
根据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分类落实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和安全利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十四五”期间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实施以“水肥调控、阻镉剂施用、低累积作物种植”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在全面落实粮食禁止种植区划定、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的基础上,通过种植超累积植物吸附等生物修复措施,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力争“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推进粮食、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推动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联动把关。
3.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扭住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关键环节,推动现行“净地开发”向“净地收储”转变,通过关口前移,控住进入开发环节的污染地块“增量”。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现“一张负面清单”管理。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的现状评估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管控约束。试点推行列入名录地块“销号”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削减污染地块“存量”。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修复工程验收制度,推动将治理修复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开展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管中引入第三方工程监理手段。
4.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查明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试点,督促高风险企业采取必要污染治理措施。到2025年,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稳中有降,地下水安全有效控制。
(六)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打造无废永康新样本
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为核心,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树立理念先进、终端完备、管理高效、全民参与、亮点突出的“无废永康”样板。
1.全力推动固废源头减量化。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对永康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省级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源头减量等相关政策措施。细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编制,强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实现固废产生强度年度负增长。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
推动塑料等其他垃圾源头减量。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禁塑限塑”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塑料制品禁限品类标准,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大类塑料制品为重点,加强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建筑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源头减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等绿色包装的应用。
2.构建规范高效收运体系。
推进固废精准分类贮存收运规范。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作模式,扎实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利用和处置工作。可焚烧部分纳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一并处置,剩余部分根据类别分别处置,推动工业低值边角料的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健全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完善小微企业危废“12369”收运模式,加快收集点、贮存设施建设,统一收运单位资质。夯实实验室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根据省市要求,创新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收集、转运等活动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深化推进“两定四分”和“两次四分”投放模式,持续推进垃圾“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实施“点长制”,建立垃圾分类群众自治制度。规范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运输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永康市生活垃圾“一张网”监管。持续推广可回收物市场化有偿回收模式,形成以第三方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履行有效监督职责,覆盖全域的回收网络。完善可回收物回收数据台账体系,加强智能回收平台培育,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探索基于二维码的实名制分类全过程记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升级。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分类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在100%,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全链条闭环运行模式。力争“十四五”初期完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扩容工程。
建立农废回收处置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参与的农废处置体系,推进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加强农膜无害化处置。按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进行筛分,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同步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统一回收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鼓励使用者投入当地生活垃圾回收点,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焚烧处置。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支持商品有机肥生产和推广应用。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第三方企业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归入工程渣土消纳。探索建立工程渣土分类处置体系,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工程渣土科学分类机制与分类手段,利用渣沙分离技术,实现渣土分类、分拣、破碎及筛分。探索表层土(种植土)再利用、混合土制砖等利用方式,并由国有平台统一回收与利用,监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管,监督并指导制定收费要求。
3.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
继续推进永康市“互联网+”工业固废处置模式,创新推行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五步法”,实现低价值、无价值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化、收运规范化、处置无害化”。持续推进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加快完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通过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方式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栽培食用菌、生物质颗粒燃料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以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方法培育一批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以点带面、全面辐射的良好态势。加快建设一批秸秆收储中心,实施一批秸秆产业化利用示范工程,设置若干个村级秸秆“共享堆场”。探索秸秆、园林垃圾、部分工程渣土协同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
完善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建设。对现有资源分拣中心和回收站点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提升,根据资源回收效果调整站点分布,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补齐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加大力度推进终端建设,实现固废处置终端的处置能力和处置量相匹配,不断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2022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处置终端、大件垃圾处置终端、污泥处置终端、病死动物处置终端、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处置中心等五个终端建设,进一步解决区域内危险废物数量增速快、处置能力不平衡、处置种类不匹配的问题。
谋划建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快产业园建设,推进园区的绿色产业发展有针对性的推动永康市产生量大面广的大宗固废循环利用项目,补齐永康市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短板,提高固废资源利用化率。
5.健全固体废物闭环式监管体系。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整治提升,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线上管理,全面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固废转移联单的电子化,切实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延续危险废物处置思路,完善永康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记账式”监管体系,监督企业开展规范化处置。落实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监管执法。
推行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优化现有固废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固体废物监管“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平台,通过平台开展处置过程日常管理,实现监管工作与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创新监管方式,服务改革发展。设置与公众生活相关的便捷服务入口,建立各类固废产生信息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站式”数据管理体系,及时获取分析舆情信息,了解公众投诉、社会舆论等,提高公众参与度与获得感。
(七)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构建“一带一网四廊多点”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一带”:是指永康市外围生态休闲花园带,是金义都市区区域生态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网”是指永康市一江十溪水系网络,打造水城共融、蓝绿交织的城市底蕴生态脉络;“四廊”:依托永康经济开发区—芝英、芝英—古山、古山—龙山、石柱—前仓四条生态廊道,打造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开放网络;“多点”是指依托永康市各水库、城市公园打造城市内部生态绿核。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完善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构筑生态防护减灾带,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加强对方岩风景自然公园、石柱湿地自然公园和历山森林自然公园的保护和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开展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严格森林资源保护。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加快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以方岩风景自然公园、石柱湿地自然公园和历山森林自然公园为节点的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加强银杏、南方红豆杉、苏铁等永康市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加强对五指岩自然保护小区、大寒山自然生态保护小区、白云水源滋养林自然保护小区和杨西坑自然生态保护小区等4个自然保护小区,方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区、白云风景区、飞龙山风景区和金胜山森林公园区域的物种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3.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系统治理。
强化森林扩面提质以及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加强城市生态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大力实施“一村万树”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最严格保护,实现森林覆盖率、树木蓄积量、森林碳汇能力“三增长”。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以南溪、华溪、酥溪等河道为重点,加强河流、池塘沟渠两侧绿化美化,维护河流自然形态,保护河岸原生植物群落。以杨溪水库、太平水库、大桥水库、龙潭里水库等为重点,加强库区湿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南溪湾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杨溪源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石柱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开展废弃矿山、露天矿山治理和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通过封育治理、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种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4.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
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节水型城市、省级大花园示范市等创建。在巩固已有绿色细胞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建设,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演出、生态环境宣讲团进乡村进社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八)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筑牢安全底线新局面
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1.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以企业监管为落脚点,定期评估以永康经济开发区为代表的五金等传统优势产业、以生命健康产业基地为代表的运动健身器械、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风险监管,做好优势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推进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2.遏制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
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持续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现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联网共享,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文件,做好化学品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措施。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科学设定禁限行线路,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废旧放射源管理。聚焦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积极开展气、水、土壤等环境健康风险水平调查。
3.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健全政府、企业和跨区域流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强化永康江等跨界河道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探索推行环境应急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强对现场指挥官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别、各类型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指挥官现场应急指挥水平。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物质储备体系,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九)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引领环境治理新方向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永康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实现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1.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理清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公众等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美丽办、治水办、蓝天办、土壤与固废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综合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方面的职能作用。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监督功能,推动建立对企业绿色发展、守法排污的引导约束机制。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对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地区、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在环境资源要素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和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保护等制度。完善多层级环境信访信息搜集与报知网络体系,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环保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持续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向公众开放,使公众了解环保工作,避免“邻避”效应。
2.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改革。
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制度。深化环评“领跑者”制度,完善环评审批一次告知、领办代办等服务举措。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实施“三张清单”管理,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减排措施正面清单。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逐步推进排污单位自证守法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税征缴、环境统计以及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社会诚信评价等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和整改督办机制,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完善“专家顾问团+科技培训+社会化推广”的生态环境技术帮扶机制,深化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构建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新格局。
3.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
持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优化与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出境水水质、森林质量、空气质量、生态公益林、湿地、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完善与生态环境保护效果相关的转移支付制度,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持续完善永康江等河流水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太平湖、石柱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绩效评价和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持续优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全面建立资源和环境市场化机制。建立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水量分配与水权交易制度。培育和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电价、水价、天然气价格等资源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方面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十)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实现环境领域数字赋能
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新一代数字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执法队伍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标准化等“五个化”建设,大力增强执法人员的“五个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加快配置无人机、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建立执法分析研判机制、环境管理异常数据溯源排查及联动执法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分析异常数据,加强溯源排查,实现监管信息智能推送、问题排查快速联动、执法检查智能触发、违法行为高效查处。深化执法稽查,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高执法人员对各种执法装备的掌握及在执法行动中的应用,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装备能力,围绕空气、水、土壤、辐射、噪声、应急预警监测、生态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
3.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积极推进城区道路扬尘等监测站点建设和高空了望站点建设,全力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网络,提升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水平。加强乡镇空气自动站的建设,推进重点工业园区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的网格化遥感监测。依托现有大气监测站点,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全力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水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开展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和河流生态水量遥感监测,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行土壤环境分类监测,逐步构建形成多层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用电量监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以及在线台账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污染源排放的全方位管控。
4.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
推进“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大数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环境管理信息化综合平台,构建集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控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大脑”。深化永康市工业固废“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监测监控领域、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对永康市生态环境进行统一流程化管理、空间化监管,智能化辅助决策,实现对全市水、气等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管控。
四、重点工程
坚持问题和质量导向,以问题带任务、任务定项目,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设定项目,“十四五”期间主要在绿色低碳发展、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与防治、土壤安全利用、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领域实施32项重点工程。
表3永康市“十四五”环保规划重点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到年度计划,认真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金华市建设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交流协作。全面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和教育资源,推动科研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合作,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四)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围绕规划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总结。在2023年中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永康市政府及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山西省晋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29日印发《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该名录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做出了规定。[$NewPage$]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五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9月11日至14日陆续进驻齐齐哈尔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开展督察工作。截至9月28日,五个督察组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9月25日至2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河北省雄安新区、石家庄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系统,被称为“华北之肾”。25日上午,孙金龙到雄安新区调研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实地察看“科学补水、清淤疏浚、百淀联通、退耕还淀、严密防洪”五大工程,了解实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中下旬,第二轮第五批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5个省督察组分别进驻珠海、佛山、惠州、茂名和清远市,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在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水环境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9月20日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办法》共九部分46条,另有2个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附件。第一部分总则5条,提出《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化工园区的定义、开展评价认定管理的责任部门以及适用范围。第二部分建设标准12条,从园区设立、管理机构、园区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促进中部地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崛起,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加快推动绿色低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11日发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目标到2035年,建立起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推进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原2021年1月9日印发的《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情如下: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聚焦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公布(第七批):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全市各地各部门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公布第七批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日前,《湖北省陶瓷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湖北省玻璃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2025年底前,宜昌市、黄冈市建筑陶瓷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2027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陶瓷行业综合整治。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压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19日印发《北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北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
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绍兴全市各地各部门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公布第五批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一、越城区凤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9月13日发布《南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汇聚治污合力等8个方面33项任务措施。南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8月29日发布《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括主要目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
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政府9月3日发布《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目标孝感市空气质量PM2.s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均达到1700吨。孝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6日发布《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改升级,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鼓励支持65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动使用生物质锅炉企业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8月30日发布《临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到2025年,临沧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级下达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临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
国务院7月31日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以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绿色建材、清洁取暖和分布式光伏应用。深入实施以人为本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湖北恩施巴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通过备案,项目拟投资12342.780273万元。在巴东县现有垃圾中转站内改造升级可回收垃圾收集转运站12座,改造升级垃圾中转站2座,更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及餐厨垃圾处理站设施设备等。1.改造升级可回收垃圾收集转运站每座建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壮大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全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构建垃圾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
垃圾分类及循环再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一环。绥阳县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的科学路径,用新工艺、新技术将垃圾“吃干榨净”“变废为宝”,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设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一大早,载满厨余垃圾的回收车驶入位于绥阳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4月第二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其中涉及餐厨垃圾收运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等,详情如下:1.河南公司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预算投资总额:4874.57万元进展阶段:初步设计项目所在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项目详情:项目占地总面积约4056平方米,建筑面积22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励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64元/吨,特许经营30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H24-210781-00044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浙江省青田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要求,到2027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更加优化,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更加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生活垃
近日,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单价)64.5元/吨,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含建设期24个月)。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
12月11日,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第三方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354.42985万元,服务期限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项目采购人是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拟引入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运维模式,即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近日,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学校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宁江区、前郭县、松原经开区完成90%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初步建成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