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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2-2023年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暨迎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将持续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市容环境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
2022-2023年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暨迎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工作,有效治理秋冬季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顺利完成环保和创城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入开展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持续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市容环境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建筑施工领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达标不扣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未产生重度及以上污染,确保2023年1-3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8.6%,争取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二、实施时间
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迎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测评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施工扬尘治理要求
1.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外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出入车辆有效清洗、建筑材料入库入池、路面硬化、重点部位降尘装置正常开启、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扬尘治理方案具有可操作性、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等“十个百分之百”要求,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各项防尘降尘措施要符合《防城港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手册》。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要因地制宜发挥政策的联动和集成效应,引导和支持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推广“智慧安全监管工地平台”,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智慧化、信息化监管水平。鼓励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智慧安全监管工地平台”创建工作,该平台系统使用功能,以“N+X”的N个必选模块加X个可选功能模块进行部署测试。N为PM10监控模块和视频监控模块,X为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智慧安全监管试点的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安全管理行为实时监管的模块。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
3.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建造。加大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超大型项目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施工评价优良标准。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加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积极树选培育建筑垃圾减量化标杆项目,组织相应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城工作要求
1.美化提升建筑工地围挡。根据《防城港市2022年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筑工地围挡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以及食品安全、预防艾滋病等公益广告宣传,且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围挡广告布脱落、破损、泛白和过时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新更换。对于新开工项目在开始施工作业前,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公益广告设置指导手册》进行围挡设计、搭设。严禁施工现场未封闭施工,严禁使用彩钢板围挡。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及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时,要结合市创城办、市提升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对既有建筑工地(含烂尾、停工工地)不满足图册、文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公益广告脱落、破损、泛白、过时、内容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整改。
2.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大扫除、大清洁。加强建筑工地垃圾管理,规范设置临时堆放区,垃圾分类处理并及时清运,杜绝建筑垃圾堆、生活垃圾堆长期未清理,禁止生活垃圾往建筑垃圾堆乱扔形成卫生死角、孳生“四害”等乱象。落实“门前三包”保洁工作;做好建筑工地项目周边及内在环境,特别是围挡内外的杂草、垃圾清理;工地大门、围挡广告布出现尘迹污迹要及时清除清洗,彻底清除随意喷涂张贴于工地大门、围挡、活动板房、电箱等处的各类“牛皮癣”小广告。经常性开展工地食堂、宿舍、公共厕所、洗浴间、地下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专项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迎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评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创城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建筑业企业参与施工扬尘治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建立举报渠道,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创城工作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要逐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和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重点任务工作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确保长期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创城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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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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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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