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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2022-11-23 09:2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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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落实精准防治,确保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第一节 加强土壤污染源系统防控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和风险状况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推进和完善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落实“三线一单”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控涉重金属及不符合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项目落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铅、砷、铬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以克井镇、思礼镇、承留镇、五龙口镇等区域为重点,选择1~2个典型区域,提出针对性的断源措施和优先实施修复,推动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建设。加强蟒河、盘溪河、湨河、桑榆河等沿河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切断涉重金属污染物经灌溉进入农田的途径。

加强土壤污染监测预警。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和污染隐患排查,鼓励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使用。到2025年,所有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第二节 强化耕地分类精细化管理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精细化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遏制土壤酸化。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对于依法划定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的严禁种植食用性农产品。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和耕地分类清单图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严禁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稳步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方案。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加强实施农作物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进行风险管控,推进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确保农产品达标生产;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通过采用退耕还林还草、土壤修复等方式,将种植结构调整为非食用农产品。积极推进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项目,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继续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因地制宜,适时扩大已有试点成果,并跟踪评估。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精准实施安全利用技术,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十四五”期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95%。

第三节 严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风险

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风险。动态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善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联动机制,严格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进入用地程序。实施差异化污染地块管理,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督促土地使用人、污染责任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监管监测等。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和修复效果评估。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实施动态跟踪调查。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及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以下冶镇、邵原镇、王屋镇等为重点,加强小浪底库区汇水范围内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加大采矿区生态修复。

积极推广土壤修复试点研究成果。结合重污染行业企业土壤详查结果,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在产企业,督促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已关闭搬迁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且符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的,纳入我省乃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加快污染地块示范点土壤修复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以重污染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修复和开发利用为重点,积极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确保“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以小庄地下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核心,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污染防治。选择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典型区域,积极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控重点管控模式与配套政策落实。

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化学品生产企业、有色冶炼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到2022年,完成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区、虎岭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清水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并完成地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到2025年,结合调查成果有序推进相关成果应用。

积极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涉及化工类的开发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为重点,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逐步建立覆盖重点工业集聚区及影响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持续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监测。积极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和引入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进地下水污染区域修复治理试点示范。到2025年,确保地下水国家考核区域点位Ⅴ类水基本消除,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技术模式。

专栏5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重点项目

(一)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

推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等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厂址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调查工作。

(二)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安全利用

重点推进济源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二期)、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利用类风险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等和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推广项目。

(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

重点加强豫光金铅、豫光锌业、金利金铅、万洋铅业等有色金属冶炼类企业的冶炼废渣、中和渣及冶炼废酸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化工类工业园区或企业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安全处置。重点推进济源市宏发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中银铜业、华宇金铅、东方冶炼、九里沟金铅、华泰金铅、亚东化工、永红有色金属、豫源阀门制造、俊达工贸等疑似或污染地块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及修复。推进市区搬迁冶炼化工工业企业的场地污染调查评估。

(四)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管控

重点推进济源示范区地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第七章 统筹生态保护,夯实生态系统安全

坚持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等工程,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城市绿地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天然乔木林、灌木林、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管护。健全公益林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扩大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护林建设,把太行山生态屏障区和沿黄生态保育带等山区作为造林绿化主战场,加大困难造林地造林绿化力度,力争造一片成一片,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推进城市绿地和公园合理布局、拓展功能。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58%,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

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控,严管建设开发侵占自然湿地,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探索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开展黄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持续建设万阳湖省级湿地公园,加强曲阳湖、万阳湖、玉阳湖等湖泊和蟒河、湨河等主要河流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建设。加强河道、渠线等廊道绿化,在黄河沿线增加绿化带宽度,合理优化配置造林树种,进行乔灌草复层配置,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逐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7%。

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省高标准粮田建设相结合,以乡道、村道和三级支流作为骨干林带,统筹考虑道路、河流、沟渠、农田,优化树种结构,重点栽植乡土树种,积极营造混交、乔灌搭配林带,提升防护功能,减少病虫危害,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修复。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重大工程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坡耕地、侵蚀沟及崩岗综合整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推进北部现有矿山综合整治,鼓励采矿小企业产能整合。到2025年,完成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

第二节 夯实生物多样性与安全保护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以太行山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为重点,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并完善就地保护体系与重要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异地保护设施。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底,收集、保护、引进珍贵种质资源,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保护区和保护地;保护济源古树名木,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恢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建设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野生动物动态监测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强化全市野生动物十年禁猎令的督导执行,禁止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到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7%。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重要农作物和水产种质资源库(种质圃)、畜禽及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建设。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迁地和离体保藏工作,强化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藏,健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监测。

第三节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监督管理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基础情况调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开展常态化监控,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监管。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加大区域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监管执法,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及时发现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并跟踪督办。

专栏6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项目

实施黄河湿地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开展济源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项目;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动黄河流域济源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建设曲阳湖、万洋湖、玉阳湖、蟒河下游湿地、小沙河湿地。

推进北部现有矿山开采整治,鼓励采矿小企业产能整合。治理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

第八章 推进示范创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向乡村延伸,深化种养面源污染防治,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第一节 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企业绿色转型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广清洁生产工艺,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积极探索危险废物减量化的工艺与技术,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工程项目,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强化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难、产生量大且无法就近处置的项目从严把关审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药、肥减量增效使用。加快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袋和循环包装袋应用,确保生活垃圾“零增长”成效。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绿色产品供给,加快推动废塑料类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实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置。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规范转运、贮存、处置、台账等各环节,实现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完善有害垃圾收贮运体系,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制度,以收集、利用等环节为重点,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乡居民生活垃圾收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压缩运输率达到100%;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拓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以粉煤灰、钢渣、磷石膏、冶炼渣、电石渣等大宗固体废物为重点,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以冶炼、化工、电力等行业为重点,鼓励相关园区或企业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提升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等再生循环利用能力建设。完善电器电子、铅蓄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因地制宜提升拆解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形成完整的再生利用产业链。加快畜禽粪污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强化固体废物闭环式环境监管。完善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各类固废产生信息和利用处置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大数据分析功能,系统收集统计各产废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信息,并追踪固体废物的流向。优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处置、经营许可管理等信息化功能。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信息化、智能化研究,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决策”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

第二节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黄河干流沿线村庄、城乡结合部村庄、镇区周边村庄及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为重点,寻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突破。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把人居环境整治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开展村庄规划提升、改水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完善等六大攻坚行动。到2025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70个。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管。按照《济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5)》,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平原区域新增市政污水主管网60公里,新增支管网36公里,将平原区域内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独立(或数村合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49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每日1100吨以上,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20公里。对221个居住分散、日产生污水量少的村庄,因地制宜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污水有效管控率达到95%以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估,对现有未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制定整改方案。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控系统建设,对于设计规模每日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推行在线监控和监测。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生态降解池、不可降解垃圾收集点,实现可降解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不可降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处置。持续开展“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动态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建立整治清单,制定清淤疏浚方案。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截污纳流、清淤疏浚和治理试点工作。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纳入国家监管的20条农村黑臭水体得到初步治理。通过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落实村委工作责任,鼓励村民参与。

第三节 深化种养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严格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严格执行调整审批手续。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综合利用设施。重点在梨林镇、轵城镇、克井镇、五龙口镇、承留镇和思礼镇等规模化养殖集中镇,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工艺,推广农牧结合和工业处理等模式,促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巩固平原区散养退出成果,推进山区散养退出。发展绿色养殖,实现清洁生产。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对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管理。逐步退出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在限养区和养殖区转变养殖生产方式,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到2025年,禁养区内的养殖行为全部退出,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坚持和完善黄河小浪底水库、西霞院水库禁渔制度,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恢复渔业资源。

持续推进种植污染管控。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山区五镇蔬菜制种田及烟叶生产继续推广应用滴灌施肥、喷灌施肥等技术。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以坡头镇、邵原镇、克井镇、梨林镇、五龙口镇等农产品生产重点镇为主,持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处置工作,实现产粮(油)镇区和所有蔬菜产业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处理处置。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处理,加强可降解地膜研发推广。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

第四节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提高声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结合城市噪声普查结果和城市建设规划,加快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合理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建成覆盖主要城市建成区域、主干道路和敏感居住区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逐步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

严格交通噪声控制与治理。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落实既有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交通道路改造或建设过程中,应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对现有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井盖等,确保道路正常通行。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在噪声敏感区域内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

深化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管控。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严厉查处噪声扰民的工业企业。开展全市固定设备噪声源自查,建立管理台账。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夜间施工审批制度,制定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实施监督。

积极推进安静小区创建工作。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居住、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集中区域为治理与改善重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治理与改善工作。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采取加强机动车管控,实施交通干线两侧办公居住房屋隔音改造、落实绿色建筑隔声规范和建设隔音屏障等措施。推进“宁静小区”或“宁静社区”示范点建设,落实责任主体,鼓励小区或社区民众参与监督管理。

专栏7 城乡人居环境及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一)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全域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村道路绿化等。选择轵城镇金桥村等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截污纳流、清淤疏浚和治理试点工作。

(二)完善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工程

在平原区实施生活污水和户厕一体化改造,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或自建终端处理,在山区实施无害化厕所改造,实施粪污资源综合化利用。

(三)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新建每日100吨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开展济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转存场PPP项目。实施镇村生活垃圾处置一体化项目,包括新建改造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新增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新建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新增小型垃圾分类车辆等。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APP形式建设项目。

(四)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整治

对全市养殖场区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及粪便、污水、尿液收集处理储存设施,实现粪污水综合利用,对外环境不排放。完成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快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制定交通噪声源分级治理与改善规划。重点推进5~10个“宁静小区”或“宁静社区”示范点建设。

第九章 生态经济引领,推进高质量发展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发展低碳工业、生态农林业和服务业,积极构建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实现模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生态产品清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示范。依托不同区域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依托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探索通过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附带生态修复条件的资源配置、碳汇项目开发及交易、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式,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倾斜等激励机制。

第二节 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产业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定向培肥综合技术,加强合理耕层构建,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到2025年,增施有机肥等技术应用面积达到95%,新建或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

加快农业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环境承载力、土地消纳能力为依托,严格执行禁养区和生态红线管控,实施高效种养转型升级行动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壮大工程,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高效畜牧业。到2025年,“一村一品”特色村达到20个。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利用,扩大“黄河鲤鱼”、大鲵、鲟鳇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绿色高效农业,推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加绿色、有机、安全、特色农产品供给。

努力推进绿色林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在绿色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林产品加工业,促进绿色转型,培育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林产品市场和名牌产品。

第三节 培育打造绿色低碳产业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突出白银、钢铁、纳米、食品饮料四大转型路径,坚持首饰用银与工业用银并重发展,深入推进中国白银城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白银、黄金深加工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白银珠宝首饰深加工基地。瞄准高端钢、优特钢及深加工,依托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大力发展先进钢铁材料,支持钢铁企业整合重组和装备升级,积极发展大型成套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等产业,打造中西部地区重要的钢产品深加工及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大力推进纳米材料产业园建设,积极布局纳米杂化材料产业高端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引进纳米杂化材料产业项目,培育发展纳米银、纳米金、纳米铜等纳米材料产业。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由传统原材料产业向新材料方向转型发展。壮大提升富士康济源科技园,大力发展5G产业和5G规模化应用。加快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应用。依托济世药业、白云实业、河南希百康等企业,积极发展现代中医药和生物医药。

做强优势产业。推动有色金属产业延链补链,进一步提高铅锌铜等产业冶炼技术装备水平,培育有色金属行业“专、精、特”企业;提高金、银等伴生元素的回收率和精炼率,积极发展再生铅、再生锌、再生铜、再生稀贵金属等产业。促进钢铁行业绿色升级和产业赋能,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商用密码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加快智能工厂(车间)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提升化工产业发展能级,以精细化工为发展方向,规范提升虎岭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和清水精细化工产业园,不断拓展煤化工、盐化工、石油化工产业链条,规划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大力发展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等下游产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围绕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需求,支持豫光集团、清水源等重点企业瞄准行业先进标准,培育一批行业“领跑者”。

第四节 加速生态服务行业发展

推进生态文旅发展。推动洛济文旅共兴,依托沿太行山—王屋山生态旅游发展带、沿黄河小浪底北岸健康养生发展带,充分发挥自然生态景观资源优势,打造文旅融合中心,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生态休闲旅游。以中原文化体验为核心,有序推进特色文化小镇规范健康发展。依托中国白银城,发挥有色产业集群优势,培育发展白银古镇。加快“数字景区”建设,提升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持续办好穿越壮美太行国际徒步大会、小浪底观瀑节等重要旅游节会活动,提升“愚公故里、山水济源”影响力、吸引力。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优化园区规划布局,提升玉川物流园、柿槟物流园、客运南站邮政快递场区、农产品物流园等发展水平,形成以冷链物流为主的东部农贸物流园、以工业品运输为主的南部物流园、以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为主的北部物流园的发展格局。推进济源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体系,实现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纯电动化。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严格落实有约束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实施会展业绿色发展行动,推广装配式展台,加大绿色材料供应和再生材料利用。

第五节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创新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培育1~2家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精专特优小企业。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设备行业。支持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骨干企业发展,提高环保装备成套化生产能力。研发推广重点行业脱硝、脱硫、除尘等大气污染物控制系统及收集回用装备,重点研发土壤修复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开发和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和电机。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燃气发电、核电等新能源装备。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制造产业,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引导高值废弃物利用企业在静脉产业园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完善绿色采购制度,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推动包装材料减量化、无害化和回收利用。

专栏8 发展生态经济重点项目

(一)生态农林产业项目

粮食安全生产:改造提升15万亩高标准农田,划定的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达到高产稳产的标准;持续推进1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基地建设,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规划建设粮食仓储物流园。

农业产业化集群:实施伊利二期、伟恒牛业、禾牧然观光牧场等项目;实施瑞星农牧标准化养殖、双胞胎生猪养殖等项目;壮大伊利乳业、双汇生猪、阳光肉兔、丰之源核桃、中沃饮品、济世冬凌草、绿茵种业、科云绿色农产品8大农业产业化集群。

(二)生态服务行业项目

文旅共兴:打造王屋山—小浪底—龙门石窟、王屋山—黄河三峡—黛眉山、黄河三峡—黛眉山—青要山等精品旅游线路,推出“赏洛阳牡丹、泡济源温泉、戏五龙猕猴”“参佛白马寺、问道王屋山”等特色项目。

旅游业:建成全国森林步道徒步基地,提升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108公里;实施沁河旅游开发、西霞湖旅游集散中心、黄楝树旅游小镇、王屋山旅游综合体、九里沟旅游度假区、水洪池旅游综合开发、中国红叶观光园等项目。

物流业:建设玉川物流园铁路线改扩建、柿槟仓储物流园和沁河北物流枢纽园铁路专用线、豫光金铅铁路专用线;建设改造11个镇级配送中心、450个农村综合便民服务网点、5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中心、20个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争创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

第十章 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及尾矿库管控,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与健康。

第一节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

强化工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危险废物分类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网络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产业园区和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提升铅锌冶炼、铜冶炼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以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特性、处置和管理模式的分级模型,促进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部门及区域联动危险废物防范机制,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补齐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区域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及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到2022年,确保所有偏远山区及农村医疗废物均有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实现全部收集和安全处理处置。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状况现状评估。积极探索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模式构建,鼓励与相邻市县达成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机制,统筹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以及其他协同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节 防控重金属及尾矿库风险

扎实推进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深入做好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管理,动态更新、补充完善涉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相关规定和环评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大气颗粒物排放、废水中铅镉砷等重金属排放实行自动监测和敏感环境开展特征重金属常规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平台联网。加强有色、钢铁等行业企业铊污染排查整治。

持续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聚焦有色金属冶炼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业、铅蓄电池、电镀和制革等重点行业,坚持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制定重金属综合防控规划,持续推进铅、汞、镉、铬、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5:1。2022年起,排污单位完成减排工程,应及时纳入减排管理台账,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

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开展镉污染源头防治,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入推进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污染治理。重点推进豫光、金利、万洋铅冶炼及铅酸电池等企业大气重金属污染深化治理。铅锌铜冶炼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装备水平,减少能源、原辅材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开展电镀行业综合整治,排查取缔非法电镀企业,开展专业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推动园区外专业电镀企业纳管排污,提高电镀企业入园率。到2025年,重点重金属污染减排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强化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加快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国家最新的安全填埋场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安全处置场建设和扩容,对区域内经资源化利用后的有色冶炼行业危险废渣经固化、稳定化、无害化后填埋。

全面实施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利用现有的重金属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以镉、铅等为重点,研究推进重金属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开展污泥、底泥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完成蟒河流域底泥重金属污染调查和综合整治。严格规范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和拆除活动管理。

做好尾矿库及堆渣场环境治理修复。以克井镇、下冶镇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对黑色金属、煤炭(煤矸石)、化工(含磷石膏)等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并推动煤矸石、铝矾土等矿山环境整治和修复。严禁在距离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以王屋镇、坡头镇、克井镇、思礼镇等为重点,全面排查现有尾矿库、矿坑隆口、采矿废石堆场、冶炼化工矿渣堆场,建立尾矿库基础数据和台账,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运行的尾矿库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针对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实施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节 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控。严格辐射类项目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活动。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对涉源单位和重点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列出整改清单,监督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督促废旧闲置放射源及时收储。督促变电站、通信基站运营商按照要求开展环评备案和监测。强化核安全文化宣传和培育,做好电磁辐射污染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有效控制重特大辐射事故发生。

提升核与辐射监测与应急能力。做好电离、电磁辐射国控网及监督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确保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适时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应急演习机制,防范各类突发辐射事故,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第四节 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化工、涂料、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及污染削减等基础研究。

加强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理管控化学品。淘汰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酸氟,基本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每吨聚氯乙烯用汞量不高于49.14克,且持续稳中有降。鼓励和支持研发应用无汞催化剂和工艺、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技术。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第五节 提升环境应急防控管理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加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重点对有色、化工、医药、尾矿库等涉危涉重企业开展突发环境风险评估,适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虎岭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五龙口化工产业园、清水精细化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加快天坛山水库、布袋沟水库等地表水饮用水源取水口监控设施建设。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及时制修订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开发区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加强沿黄水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对黄河干流及其支流开展风险评估,在重点河段或入黄口增设导流坝、拦截坝、增加监控监测能力建设等。完成沁河、蟒河、煤窑河、大峪河、逢石河、砚瓦河等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强化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全面建立黄河、蟒河、沁河等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以饮用水水源、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的区域为重点,补充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管理和预测预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动态溯源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将现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整合,建设完善放射源自动监控系统、饮用水源保护监控系统、风险源排查监控系统、特征污染物监控系统、执法管理系统、机动车监管平台、固废污染防治物联网监控系统、大气走航系统等子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对接,构建覆盖生态环境全领域的智慧环保监控信息网,合作开展风险分析研判。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多层级、网络化区域联合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整合现有应急储备资源,健全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物资库。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生态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培训力度,提升应急演练频率与质量。

专栏9 环境风险防控重点项目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

完成豫光金铅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实施中辰环境科技市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济源市中亿科技有限公司每年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实施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等铅锌冶炼重金属减排。开展重点企业绿色提标改造。推进豫光金铅三期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处理项目、豫光锌业含锌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济源市萃聚环保有色冶炼中和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建设;推进豫光金铅济源市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安全处置场项目建设。完成蟒河流域底泥重金属污染调查和综合整治,完成铅冶炼企业大气重金属污染深化治理。

(二)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建设济源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物资库;建设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和配套污水处理厂事故调蓄设施;在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重点桥梁建设导流槽和应急池;在重要支流的重点河段或入黄口增设导流坝、增加监控监测能力建设等。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聚焦生态环境管理、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科技支撑等重点领域,着力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有机、协调、良性的社会运行生态,满足生态环境治理的需求。

第一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各项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合理设定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对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核发登记工作,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法律法规,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活动,出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

第二节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工作职责整合和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落实“千名执法精兵”计划,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效能,在绩效统计“红黑榜”排名中争先创优,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抓住查测协同、执法全记录、执法文书示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案件评查和评议考核等6个关键制度,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发挥运行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将一体化执法检查、黄河干流生态问题排查、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无人机巡检执法等重点执法任务和发现的问题查办纳入交办任务,健全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整改治理和核查工作任务的派发、进展调度、统计考核和量化问责机制。充实执法装备,建设智慧办案系统。

强化污染溯源调查能力建设。健全蟒河、济河重要支流断面水质异常追查机制,实施河流视频监控项目和水质达标专项整治,推进入河排放口登记和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实施VOCs排放溯源调查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措施,推进成熟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的广泛运用,遏制O3影响优良天数不利局面。

加强移动源监管体系建设。围绕“替、减、控”,推进物料输送方式改革等替代措施落实,落实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健全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强化农用柴油车入企、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高区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促进移动源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建立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严格落实大宗物料运输管控平台应用及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措施。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丰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的内容和方式。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政机关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平台,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制度。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准确把握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热点回应。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决策民意调查,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通过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用好新媒体平台,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配合国家和省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机制。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优先考虑在城市公园、景区、居住小区等区域,开展负氧离子、PM2.5浓度、饮用水水质等环境健康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构建基于生态环境健康的公众出行和生活指示系统,引导公众健康出行、健康生活。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体系,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积极探索光污染防治。开展光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并明确界定光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职责等,逐步完善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市民的合法环境权益。探索光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光污染现状调查,优先调查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光污染情况。强化光污染管控。提倡居住区、商业区在保障照明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射光通量较小的灯具。

推动形成绿色消费方式。加大绿色消费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摒弃铺张浪费、负债消费、盲目追求奢侈品的消费观念,引导理性消费、本土化消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培养实用型、生态型、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风尚。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发挥政府引领示范作用,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

增加绿色生活设施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和慢行系统建设,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在私家车占比。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套的转运处理处置系统。

第四节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按照五个统一(组织领导、标准规范、网络布局、数据管理、信息发布)的要求,落实统一监测评估职责。强化对第三方监测和监控运维企业的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准、全。明确数据质量责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机构队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技术大比武等人才遴选机制,不断提高监测队伍数量和质量。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目标要求,配合完成监测网络调整;围绕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增设大气颗粒物组分、VOCs、有毒有害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地块等监测点位,提升环境污染溯源解析与风险监控能力。探索开展生态监测、新污染物监测、温室气体监测,补充建设PM2.5和O3协同监测网、国省控断面自动监测网、噪声自动监测网、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等,逐步开展水生态监测。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和面源监测。建立完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监测数据联网、跨领域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共用。

健全监测评价体系。优化监测指标项目和评价方法,逐步形成统一标准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地面监测与遥感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预测预报相结合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发展智慧监测,推动物联网、传感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统一高效的环境产权交易体系,全面实施绿色环保调度、资源开发补偿等制度,深入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有偿使用及交易,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完善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水、电、气价格机制,完善体现环境损害成本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

搭建智慧环保平台。整合通信设施、感知终端、网络设备、应用系统等资源,编织全市智慧环保“一张网”。建立生态环境智慧环保系统,进行多源数据汇聚,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构建监测、监管、分析、调度、决策五大智慧应用,提高本地环境的精细化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最终辅助济源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第五节 夯实生态环境科研支撑基础

加强亟需的环境科研攻关。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开展生态污染成因与保护治理攻关研究。强化河南省土壤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建设、济源铅镉大气重金属污染物源头防治、PM2.5与O3协同防治、大气污染形势研判、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的环境效应、高盐分水治理回用、磷石膏渣综合利用、有色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课题科研合作攻关。充分利用生态环境、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方面的科研资源,打好组合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支持平台。

提高环境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环境类企业的发展,提高环境企业的创新驱动力以及治理、监测、修复等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实施一批污染防治和节能低碳科技项目,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环保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建设扶持力度,对新技术、新工艺、首台套等技术推广应用,财政可采取后补贴的方式,给予研发的团队和个人资金奖励和分担风险,对关键、共性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应用给予扶持。

专栏10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一)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建设生态环境视频监控平台,接入6000路视频。在企业主要生产设施、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站房、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放射源等点位及十河百桥建设监控终端。

(二)构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推进污染源特殊因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在企业废气排放口安装VOCs、氨逃逸、CO、氯化氢等自动监控设备,在移动污染源柴油货车安装在线监控等。蟒河支流盘溪河、苇泉河等支流加密监测基站。补充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景区建设2个空气自动站;建设十四五”新增四个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不少于10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开展敏感点空气中重金属铅等污染物监测;建设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开展污染源特殊因子低浓度颗粒物等监测;开展颗粒物成份解析快速监测,建设走航车移动监测。增强环境空气污染预警预报能力,在玉川片区、沁北电厂安装大气风廓线和能见度激光雷达,提高预报准确性。

(三)搭建智慧环保平台

通过编织一张网,搭建一平台,建设一中心,描绘一幅图,推进资源集中共享,数据互通互联,系统优化融合,建成在线监控、智能分析、综合决策、精细管控为一体的智慧环保平台。

(四)提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能力

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投入,培养专业人才,引进专业团队,开展新形势下多种形式宣传。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政府责任

政府是本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分解落实到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按期完成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方面的优势,确保规划落实。

第二节 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项目落地

强化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修复建设资金费用的保障,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配置中的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申请国家资金、河南省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补贴、地方债、基金、PPP、EOD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修复等规划项目落地。

第三节 有序推进实施,强化评估考核

将规划分解到各专项规划和年度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中,加强对本规划的评估考核,按照“年度督导、中期评估、及时通报”的原则开展动态评估,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完善监督机制,全民共同参与

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环保督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公开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环境质量排名,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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