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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就《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2-12-01 13:27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无废城市固废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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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就《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到,全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同、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到2025年,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或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陈小亮

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3117405;传真:(021)63555919

邮箱:xlchen@sthj.shanghai.gov.cn

附件: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9日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眼上海生态之城建设目标,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城市全面绿色转型,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系统思维、精准施策。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抓手,统筹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创新推动“无废集团(企业)”、“无废园区”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固废环境影响,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应。

能力匹配,高效安全。立足本市当前需求,着力解决结构性的能力短板,兼顾长远发展,构建总量匹配、结构协调的利用处置能力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智慧监管,实现固废高效安全收运处理,守牢利用处置安全底线。

功能复合,设施共享。理顺政府与市场、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充分保障设施用地,以工艺和标准相容为原则,统筹推进不同种类固废设施共建共享,集约节约打造固废分类收集中转、利用处置的综合保障基地。

条块协同,多元共治。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加强横向、上下、区域协同联动,条块结合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传播“无废”理念,培育“无废”文化,推动政府、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目标

全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同、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到2025年,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引领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不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开展街镇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政府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巩固优化‘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持续推进点站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有害垃圾管理。坚持水陆统筹,加强江河湖泊水面日常保洁,强化海塘堤防等区域管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到2025年,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45%以上,垃圾分类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专栏1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分类提质增效重点行动。开展规范社区分类投放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美丽家园”建设,促进居住区投放点、垃圾房升级改造。全面推广道路废物箱投口改造,改进公共场所分类投放引导方式。奉贤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源头责任制,在区级层面和村居层面探索推动“三级桶长制”。长宁区在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轨交、车站、机场等公共区域推进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样板。

收集转运设施区域集约化建设模式。临港新片区推进将小压站、“两网融合”站点、其他小型环卫设施(如道班房、公共厕所)等合并设置,随地块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推动绿色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

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实施餐厨垃圾收费阶梯导向措施。加快推进商品包装、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5年,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鼓励发展线上线下多类型的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奢侈品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

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按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宝山、浦东海滨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和老港二期、宝山湿垃圾项目建设,在老港、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域再新建一批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试点存量垃圾焚烧处置。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8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万吨/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需求。

(二)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高效利用,助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淘汰5落后产能。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到2025年末,累计完成1000家企业以上清洁生产审核。

制定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废减量化工艺技术。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建设,创建200家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打造一批国家级示范。

专栏2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重点项目

临港新片区源头减量机制建设。优化各产业园区企业准入制度,完善企业准入负面清单,将工业固废单位产生强度纳入产业准入的评价考核依据。建立健全企业固体废物产排量定期公开制度,让公众“看得全”、“看得懂”、“看得到”,并对各企业固废产生强度进行排名,推动公众监督和企业源头减量。力争到2025年,在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同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20%。

嘉定区汽车产业全生命周期“无废”示范。设计上倡导轻量化、模块化,提升产品的可拆解和易拆解性,生产上推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销售环节开展“无废4S店”创建,汽车维修环节提升二手零部件的使用比例,回收与拆解利用环节建立健全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到2025年,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7%,重点部件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7%。

推动先导产业绿色发展。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打造10家国内标杆绿色工厂,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高端产业,形成10条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供应链。松江区绿色制造循环示范。全面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示范,打造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利用体系,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深入推进“6+X”产业集群建设,在经济开发区推广循环包装材料,鼓励食品饮料加工行业污泥减量。到2025年,松江区绿色制造水平显著提升。

奉贤区“零碳零废”园区建设试点。持续优化“东方美谷+未来空间”现代产业体系,围绕专业化妆品、食品、药品产业定位,加快推动东方美谷产业向高价值链、低产废链延伸。开展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零碳零废”园区建设试点,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

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内涵。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建立在产业发展规划或项目准入落地园区时,配套落实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的机制。鼓励上下游产业链紧密、规模大的产业园区试点建设“无废园区”,上海化工区率先推动,在2023年底前制定实施“无废园区”建设方案,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级。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焚烧灰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高水平全量利用。加快发展废钢短流程炼钢,推动废钢等废金属在本地资源化利用,搭建全国领先的废钢铁产业供应链平台。建设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溯源和管理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落实汽车生产厂商和动力电池供应商主体责任;拓展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应用场景,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技术、工艺、装备、产业聚集发展。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三)着力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促进城乡环境整洁美丽

推进建筑绿色低碳。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应纳尽纳,均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上海地区的主要建设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和五大新城内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按“中心城区统筹、郊区自行消纳”的原则,加快推动老港基地和浦东、普陀、嘉定、金山、崇明、松江等区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优化补强,到2025年全市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1420万吨/年,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左右。按“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推进废弃混凝土全量利用。

落实工程泥浆源头干化、末端规范消纳。按照“立足本市、水陆并济”原则,完善工程土方消纳利用体系,建设横沙东滩等项目作为市级工程土方综合利用和消纳场所,郊区通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整理等途径增加工程土方消纳空间。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左右。

(四)强化危废医废处置能力建设,筑牢城市环境安全底线

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加强科研机构、学校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推进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提升汽修行业、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运服务能力。推进重金属污泥、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无机类危险废物多途径的利用处置,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力争将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巩固提升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能力,确保全市焚烧处置能力适当富余。深化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等豁免管理。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体系,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完善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体系,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本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市、区两级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保障所需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场地、处置设施等。加强医塑、玻璃瓶等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五)聚焦高效安全处理,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市政污泥规范处置

加强农业废弃物多元化利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因地制宜配置农业废弃物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拓展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利用,基本实现全量回收。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到2025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

专栏3崇明区现代农业中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秸秆:以33个规模化蔬菜基地微秸宝堆肥点为支撑,推进建立运行全覆盖的秸秆堆肥处置体系;推进芦笋根酿制啤酒利用项目,一期建设芦笋原浆提取生产线及牲畜饲料加工生产线,实现年处理芦笋废弃物1.3万吨,生产芦笋原浆2160吨及牲畜饲料12000吨。

畜禽粪污:畜禽粪污收储体系覆盖率保持100%,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农膜:示范推广农用地膜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以绿色农资供应网络门店作为地膜回收点,构建“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依托供销社建立健全绿色农药采购、销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一体的投入品管控体系,保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

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上海“绿色田园”现代畜禽养殖产业片区和高端设施农业产业片区两大示范区建设,通过周边区域生态循环、农旅融合、智慧农场等融合发展模式,全力打造国家级种养循环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妥善处理处置污泥。结合污水厂新建、扩建工程,完成浦东、嘉定、青浦等区污泥干化焚烧设施建设,推进燃煤电厂和垃圾焚烧厂污泥掺烧,到2025年实现全市污水厂污泥零填埋。新建一批通沟污泥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共计约10.5万吨/年。开展疏浚底泥的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严格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

(六)以“一网统管”牵引,实现固废监管协同高效

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完善一线日常巡查制度,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形成固废污染“高效处置一件事”。依托“一网统管”城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各部门固废管理系统,实现固废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的应用,提升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深化固废危废联防联治机制。推动固废跨区域转移合作,完善长三角区域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机制。

加大长三角区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协同力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实时共享。探索建立长三角工程渣土统筹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推进工程渣土跨区域消纳。

(七)强化市区联动和科技创新,高标准建设利用处置能力体系

设施布局节约集约、能力共享。以功能复合、集约节约为原则,在中心城区加强各类固废的集中中转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各类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园区化集聚布局,实现各类设施统筹谋划、共享共用。

专栏4固体废物处置综合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内设施能力涵盖干垃圾、湿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拆房和装修垃圾、飞灰、污泥、焚烧炉渣、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等固体废物,具有多类利用、焚烧、填埋处置工艺,是全国处理能力最大、品类最全、处置工艺最丰富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综合基地。到2025年,老港基地将基本建成本市综合性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打造形成上海特色的固废循环利用百年保障基地。

松江区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松江区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现已建成生活垃圾、湿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后续规划还将建设危险废物、湿垃圾等项目,园区可以在蒸汽、废水、废气、固废协同等能源、资源和管理上实现充分的协同共享。

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现已建成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餐厨垃圾、病死动物等固废处置设施,后续规划还将建设畜禽粪污、生物质、湿垃圾、可回收物、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利用设施,着力实现世界级生态岛“固废不出岛”的处置设施配套托底保障。

推动多源固废协同利用处置。做大做强本地废塑料、废玻璃等龙头企业,培育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与粗加工平台型企业。以技术可行、环境污染和风险可控为原则,鼓励各产业协同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落实燃煤电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工业固废、建筑垃圾残渣等。探索钢铁、电力等工业炉窑的协同利用处置。

推动设施水平持续提质增效。动态遴选发布上海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研究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资源循环利用再生产品。及时修订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标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和应用标准。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推动工程项目有效利用符合标准的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

(八)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营造多元共治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引领示范。2023年底前,宝武集团制定“绿色无废城市钢厂”实施方案,加大宝山基地固废返生产和产品化委外利用,提升冶金炉窑协同处理固废能力,到2025年废钢利用比力争达到15%以上;围绕中国石化“无废集团”建设要求,上海石化细化制定“无废企业”实施方案,打造石化行业“无废”标杆;上海城投集团应制定“无废集团”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和污水厂污泥焚烧灰渣等二次废物的近零填埋。

强化信用机制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发布固废相关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名单,畅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研究完善固废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厚植“无废文化”。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美丽街区等行动,研究制定相关“无废细胞”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建设,以点带面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浓厚文化氛围。

专栏5“无废细胞”建设重点项目

古韵江南。建设“无废”朱家角古镇、练塘古镇、金泽古镇、南翔古镇、古猗园。

开放融合。建设“无废进口博览会”、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成就集中展示的“水乡客厅”、“无废上海国际赛车场”、“无废欧莱雅”“无废星巴克”。

宜居宜业。建设“无废”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广富林文化遗址、泰晤士小镇、上海影视乐园、上海欢乐谷、松江大学城。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区和相关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相关区,对标本市和各区方案,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无废城市”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加强设施用地保障

将固废分类收集、中转贮存、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对产业发展类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各区应至少将本区域1%规划产业用地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

(四)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出,加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科技支撑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钢渣、废酸、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工业污泥、废盐、湿垃圾、建筑垃圾、污水污泥、农林生物质废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资源化技术研究。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

(六)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调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以及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与培训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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