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号)各项要求,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2022〕8号)各项要求,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意识,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美丽辽宁、健康辽宁建设水平。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产品产地、辽河流域、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先试先行,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5年,基本摸清我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基本形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完成一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环境治理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建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成立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辽宁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按照国家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制定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方案。对我省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开展生产使用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筛选我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列入国家和我省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辽宁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三)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我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持续推进省内其他地区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污染源废水中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探索建立环境中新污染物痕量检测、同步检测分析方法。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我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溯源体系,基本摸清我省典型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底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结合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根据我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情况,以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的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分阶段、分批次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年底前,完成2-3种高风险化学物质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五)强化重点新污染物管控。
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2025年年底前,参照国家标准和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适时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跟踪监测评估管控成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七)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
按照国家及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源头防控作用,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管理要求,加强进出口管控及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履行化学品国际环境公约、国际化学品环境管理的任务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六溴环十二烷、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等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
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产企业绿色原材料采购,全面推进生产工艺无害化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以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为重点,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导企业依法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及排放情况。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中提出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指标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依托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加大抗菌药物规范使用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依法依规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行为。(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凭兽医处方销售比例明显提升。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使用管控。(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十一)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组织开展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落实再评价要求。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大禁限用农药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鼓励发展研发高效低风险绿色农药,开发高风险农药的绿色替代品种,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的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2025年年底前,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加强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环境监管,依法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依法将生产、使用和储存新污染物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和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染隐患排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三)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开展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应用示范,加强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
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产品产地、辽河流域、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聚焦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探索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试点工业园区(企业)新污染物治理成效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组织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重点开展新污染物快速筛查、追踪溯源、监测检测、环境危害机理、风险评估、过程管控等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研究,提升创新能力。(省科学技术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执法装备的标准化水平。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监测支撑能力,探索建立我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分析能力。依托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环保企业等,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新污染治理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于 2023 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2024年起每年1月底前上报上年度新污染治理工作执行情况。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对涉及多部门的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障联合执法顺利开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新型融资模式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应用。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科普教育,以各类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健康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水)产品产地、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5年,基本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4日发布《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焦作市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应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符合我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底前载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污染物排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川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了多起典型涉气环境行政处罚案例。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涉及乐山、雅安、眉山三起典型案例。乐山市峨眉山市四川某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砂石未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扬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4年8月20日至21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7省(市)反馈督察情况。反馈会由相关省(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督察报告,省(市)委书记作表态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相关省(市)党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朝阳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详情如下:[$NewPage$]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分两批对全省11个市(区)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好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湖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绿色低碳、标准执行、环境监测及治理等方面,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湖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该文件中提出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等多项具体措施,推动“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有效震慑,引导企业自主守法,激发全社会形成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现将1月至4月份5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案例一:河南环宜环境监测
9月13日,辽宁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306055300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305291000元;中
9月10日至11日,工程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鸿均在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研,并参加国网新源东北分公司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开工仪式,武汉分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参加。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境内,总装机160万千瓦,总投资109.6亿元,是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电站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科技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聚焦储能领域,突破本质安全高能量密度电化学储能等关键技术,研发高能量密度水系电池、液态金属电池、固态电池等先进储能产品。原文如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9月5日,辽宁省开展2024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申报工作。支持内容包括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工业水效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等。还包括智改数转网联,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
9月1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智刚,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庞骁刚在沈阳与辽宁省委书记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举行会谈。双方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电力现货市场整周结算试运行定于2024年8月31日至9月7日启动。今年以来,东北能源监管局落实国家能源局对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监管、开展分析报告的要求,与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凝聚共识,完善市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4日,辽宁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动力电池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22号建议。文件显示,辽宁鞍山市电池产业相关企业主要分布于海城市、经开区以及高新区。规模以上电池制造业企业共有2户,分别为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九夷能源科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9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了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黄为委员《关于充分利用辽宁已有技术力量实现新能源发电和储能产业耦合(第330号)提案》及刘朝震委员《关于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第14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黄为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辽宁已有技术力量,实现新能源发电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9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第143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出,辽宁省有序推进储能电站建设,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2024年,印发《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度第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及负荷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省政府338号令)规定要求,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8日,由上海福伊特水电供货的国网新源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4号机组顺利经过15天考核试运行,成功投产发电。国网新源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抚顺市,电站额定水头为390米,额定转速为375转/分钟,单机容量为300兆瓦。该电站共装有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是国家“十三五”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