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生态优良、宜居宜业的“绿色高地”奠定良好基础,为美丽淮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淮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为工作原则,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生态优良、宜居宜业的“绿色高地”奠定良好基础,为美丽淮安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商,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淮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落实属地责任,不再列出)
(二)开展信息调查,动态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
2.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完成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等任务,包括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省试点安排,在重点流域、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监测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在化工(石化)、医药、农药、印染、电镀、电子等重点行业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2025年底前,配合全省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按照省部署,探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淡水重要养殖区开展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素等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探索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物效应与危害机理、食物链安全和健康风险等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动态更新发布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省开展的各项调查、监测、评估发布情况,建立完善我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数据库,动态更新发布清单,明确“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淮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管理,全过程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5.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宣贯和督导力度,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全省补充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根据《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和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加强进出口管控及环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淮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地方)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幼婴用品、汽车、家具、电子产品、建材、食品及接触材料、服饰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强化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宣传贯彻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原辅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无害化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在全市绿色领军企业培育中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将新污染物治理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无废园区建设的考核评价指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监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物使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25年底前,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监管,推进“白名单”制度实施,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加快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积极探索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使用定额制。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不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引导生产企业使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的大容量包装物。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标准中特征污染物治理管控,落实污染控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2.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化工园区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根据全省试点安排,对我市试点化工园区(集中区)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落实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一系列治理要求,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鼓励在重点养殖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污染场地等开展新污染物试点示范。(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科技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14.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投入,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监测监控等设备研发。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率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方面的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积极组织申报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信息系统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淮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资金渠道。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通过“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淮安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培训指导,制作“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告知书”等指导服务企业。利用“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向社会传递新污染物治理重要性,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新
2025年3月14日,“2025中国国际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峰会及中国城镇污水与污泥处理大会”于苏州圆满落幕!本次大会共同探讨水处理行业的技术创新与未来发展,为环保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在此,十分感谢各位嘉宾、同仁百忙之中出席本次大会,感谢各位演讲嘉宾的精彩报告与分享,感谢各位同
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化工和制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将在2024年6月3日至4日,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虹桥)举办的上海2024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及上海国际泵管阀展览会(简称“上海国际泵阀展”)期间,同步召开“2024化工和制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处理新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
3月1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板技术装备优势
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源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生态环境部2月例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生态环境部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926件,其中人大建议521件,政协提案405件,承办总件数同比增长2.8%,主办件总数同比增长17%。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高质
2月12日,中交建筑与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白著,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明出席仪式见证签约,并就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进行座谈交流。白著对陈明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交建筑的发展历程、经营现状、文化理念以及生态环保业务开展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3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链接:北京丰台区环保新政!年底落实氢燃料电池汽车各领域应用通知显示,在东城区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以车(械)“含绿量”提升为重点,推动结构减排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在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我厅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4月8日,中国华电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在贵州和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叶向东、祖斌、吴敬凯、李旭红、赵晋山、曹海东、蒋方帅参加会议。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会
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存量时代落幕,环保产业正经历着深度重构的“结构性变革期”:一边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传统领域增速放缓,一边是资源化、碳捕集、智慧监测等新兴赛道资本扎堆;一边是中小企业举步维艰,一边是头部企业加速并购整合;一边是技术同质化企业面临系统性出清,一边是跨界资本强势入局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一、公司简介江苏光启灵犀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份,坐落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电子科技产业园,厂房面积4000m2。公司以研发和生产光伏设备为主要业务,通过开发新的材料,结合电池生产工艺形成装备。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由海归博士和江苏省双创人才组成,设备制造由十多年行业经验人员组成,
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加速布局,储能市场正迎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江苏省积极响应政策导向,鼓励企业用户和产业园区自主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通过峰谷分时电价等市场化机制有效缓解电网高峰供电压力。同时,江苏省支持企业用户建设“微电网+储能”系统,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分布式能源、需求响应等领
江苏公司淮安公司2×20MW机组桩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淮安公司2×20MW机组桩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407,招标人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
最近,江苏省政研会发布了2024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基于行业链党建联盟的新就业群体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管理研究》等2篇成果入选一等优秀成果,《新时代先进典型智慧管理模式研究》等2篇成果获评三等优秀成果。公司还首次入选评选
4月1日,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高齿”)22米辗环机主齿轮箱下线仪式在淮安金湖成功举行。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业事业部总裁丁元兴先生与产业链合作伙伴代表们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标志着我国在超大型环件精密轧制装备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中国制造高光时刻在国产化攻坚
3月30日,天合光能与淮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零碳园区、智慧能源微电网和虚拟电厂为核心,共同推进城市能源体系的绿色化、低碳化变革,助力淮安市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此次合作是双方在绿色能源领域的深度战略协同,标志着淮安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全
3月30日,天合光能与淮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零碳园区、智慧能源微电网和虚拟电厂为核心,共同推进城市能源体系的绿色化、低碳化变革,助力淮安市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此次合作是双方在绿色能源领域的深度战略协同,标志着淮安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全
淮河之滨,水乡金湖,正以新能源之笔书写绿色发展的时代篇章。江苏淮安金湖150MW/300MWh储能电站已稳定运行近半年,成为长三角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杆工程,上能电气以创新技术赋能电站高效运行,为江苏能源转型注入澎湃动能。该项目位于银涂镇北部宝应农场内,采用上能电气5MW集中式变流升压一体机,
3月20日,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钢铁”)与宁德时代在江苏常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清洁能源、绿色物流、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展开深度协同,共同探索钢铁行业零碳发展路径。签约仪式上,中天钢铁集团副总裁、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力源,宁德时代区域总经理、生
近日,国网山西超高压变电公司±800千伏雁门关换流站完成零磁通电流互感器航插式电子测量单元带电更换工作,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属首次,为直流运检技术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零磁通电流互感器是换流站直流系统的关键设备,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电网稳定性。以往,更换零磁通电流互感器航插式电子单
近日,在江苏淮安风电集群,新能源集群快速“电压管家”正式投入闭环运行,为破解新能源场站集群并网电压控制难题,实现无功资源高效协同和“双碳”目标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创新方案。近年来,江苏新能源发展迅速。2024年11月,江苏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煤电,成为江苏第一大电源。风电场等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