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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解决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确保2023年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且优于2022年水平,NOx和VOCs减排完成省定目标。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二、坚决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
(一)重污染天气消除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2023年,十堰城区重污染天数控制在省定考核目标以内。
攻坚措施:
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过剩产能化解,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京能二期、500千伏汉水变电站、郧阳区光储园、竹山潘口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张湾黄龙滩、竹山天池岭、房县吴山沟、郧西陡岭子及丹江口市官山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前期的协调服务工作。新建装配式示范工程项目不少于10个,建筑面积达170万m2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组织开展涉气企业绿色化和清洁化升级改造。巩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4.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常态化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 输、销售、燃放的全时段监督管控重点强化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监管,避免引发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持续加强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严格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6.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强化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储油库、加油站、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7.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类建议性和强制性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B晋C”,争取完成3家企业提升为B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气象局)
8.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和应对能力。实现市级未来7天空气质量级别预报能力。指导各县市区修订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上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9.全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或不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等行为。持续深化大气第三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巡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臭氧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2023年完成治理项目350个,累计VOCs和NOx减排量分别达600吨、1200吨。
攻坚措施:
1.加快落实源头替代。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2.有序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排查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3.有序推进低效治污设施整治。加强VOCs治理能力与排放特征、组分的匹配性分析,针对采用单一、低效治理技术无法实现稳定达标的,督促加快推进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4.深化园区和集群分类整治。分类实施重点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开展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5.强化油气回收综合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2023年底前建成区年销售量3000吨及以上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并与在线监测联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6.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锅炉、炉窑达标改造。加快推进4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锅炉和炉窑脱硝治理排查抽测,督促低效治理设施整改,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7.全面提升科技支撑作用。持续推进组分站、机场站、公路站、园区站等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设。督促VOCs和NOx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力争有效数据捕集率达到75%以上。推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市级配备红外热成像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到2023年全市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85%,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5%。
攻坚措施:
1.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十西高铁、十堰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张湾区公铁联运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严控重型车辆进入中心城区,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减少怠速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武当山机场、武汉铁路局十堰车务段)
2.开展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全年累计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入户检查不低于40次。2023年6月前M站空白县市区建设至少5家M站,推动汽车维修电子档案实现闭环率达到80%以上。全年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400台,编码登记不低于500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善全市柴油货车企业(≥20辆)清单,车辆维护、燃料使用台账。持续打击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船舶排放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库区新能源船舶改造工作,常态化使用“船E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依法查处船舶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加快推进货场、物流、机场、火电、钢铁、建材、矿山等行业或领域更新车辆和机械的新能源化。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推进老旧车淘汰。制定老旧车淘汰计划并严格落实。鼓励大型客、货企业购置新能源车替代老旧车投入营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7.强化重点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推动用车大户监管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8.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协同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深入实施“六大”攻坚提升行动
(一)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提升行动。针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铸造、喷涂等行业深度治理,稳步推进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全年力争至少梳理谋划涉及化工、制药、汽配、改装、汽修、建 材、餐饮等各类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50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攻坚提升行动。完善绿色发展配套政策推动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B晋C”。全力辅助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身厂、东风龙擎动力有限公司、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十堰工厂、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绩效提级升B冲刺。到2023年底前争取完成2至3家企业提升为B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施工、道路、建材、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8个100%要求,加大重点路段保洁洒水频次。强化对在建项目及建材类企业的现场管理督促实施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控集团)
(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重点时段的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巩固禁烧成效。力争全年火点、黑斑的个数、面积较去年下降20%以上。完善综合利用长效机制,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力争到2023年底,可以独立开展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预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六)重点涉气企业执法攻坚提升行动。完善执法方式,扩大执法范围,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检查力度。到2023年底,落实涉气固定污染源持排污许可证排污,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严格落实“市级负总责、部门抓统筹、区县抓落实”体系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联动。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牵头有力、配合有序。各地要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协调联络、统一调度督导,协同推进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行动。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和部门履责情况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约谈、驻点帮扶和环评限批等措施进行督办,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落后的地区和部门,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附件:十堰市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攻坚提升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清单
十堰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力争保持100%。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水质保持稳定。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二、主要任务
(一)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问题,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进一步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绿肥种植+配方肥”等技术或应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持续推广“种养沼”一体化循环种养模式,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023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聚焦农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管理。探索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示范和农膜“以奖 代补”补贴机制,示范推广标准膜与可降解膜。推进沼气和太阳能 利用、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到2023年底,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86.5%,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聚焦畜禽养殖污染点多面广,旱季“纳污藏垢”、雨季“零存 整取”的问题,持续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划落实。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行台账管理。推广设施渔业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到2023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9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环境 监管执法,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聚焦农村改厕覆盖不足、管护机制不健全、粪污处理不达标等问题,持续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农村户厕新建、改建15580户,在12个村实施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
(2)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不足、设施及配套管网存在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分类梯次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优化污水治理技术。加强设施运维管理、监督考核和问题整改。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聚焦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未减的问题,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清单,完成竹溪县城关镇新胜村、东风村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对已完成治理的开展效果评估,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向农村黑臭水体延伸,防止“返黑返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推行力度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广郧西“沙沟经验”,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到位。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规范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100%,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达45%,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二)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1.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聚焦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面积不减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方案,不出现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和蔬菜重金属超标情况。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评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动耕地污染成因排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聚焦耕地污染问题,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排查本地区在产和关停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动态建立整治清单,督促完成整改,加强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1.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聚焦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工作目标,全面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规划用途,确保安全供地。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变更前将经评审通过的初步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与修复效果报告作为土壤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依据。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组织排查整改。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监管
聚焦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问题持续排查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推进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依法查处违规开发利用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3.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1)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问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新增重点监管单位于9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2022年排查的719个土壤污染隐患点于10月底以前完成整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坚持涉重金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推动重金属 减排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聚焦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问题,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采取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尾矿库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尾矿库等级监管清单。持续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 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聚焦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问题,积极申报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市。编制《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并启动年度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聚焦垃圾焚烧项目推进缓慢、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房县、丹江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建成。(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全面建成丹江、郧西、竹山3个医废中转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到2023年底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聚焦新时期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新要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1.持续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
聚焦我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底数不清、监测网络不健全等问题,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分级分区监管。不断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2.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积极谋划申报生态环境领域地下水污染防治重大工程。有序规范实施竹山县、郧西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领导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预警、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升环境效益。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要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预算执行,发挥好资金生态效益。
(三)加强考核调度,严格督查问责。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定期考核调度通报和年度报告制度。
附件 全市2023年度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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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至23日,第26届中国环博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成功举办。万容科技,深耕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20年,受邀携城乡废弃物资源循环低碳体系“三岛”模式精彩亮相。凭借技术创新和产业实践的卓越表现,万容科技荣登环保科技TOP100企业榜单,并通过主题演讲和战略合作签约,引发行业高度关
近日,广西钢铁超低排放重点项目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顺利通气进入试运行阶段。经精脱硫处理后,高炉煤气总硫含量降至1.6mg/Nm,优于设计标准,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公司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支撑。据悉,在高炉冶炼过程中,降低高炉煤气含硫量是环保治理的难点。广西钢铁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
作为广东省唯一且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南沙开发区近年来将协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充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减污降碳工作基础、重大战略平台优势以及气候投融资等多试点融合发展,在产业变革、能源转型、政策优化与能力提升、绿色金融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不断
日前,工信部发布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福建漳州共有7家企业入选,分别为福建新峰科技有限公司、漳州众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胜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润科生物工程(福建)有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建霖实业有限公司、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国家级绿色工厂是由工信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
近日,上海电建二公司承建的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东北,地处苏州与无锡之间,厂址西靠京杭大运河,北依望虞河,两河在厂址西北方向交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期工程计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8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
4月10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监管机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监管机制》全文如下。一、提升监管效能。对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覆
4月15日00时08分,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4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这标志着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2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圆满完成“双投”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投产。这是今年省内首台竣工投产的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高水分褐煤锅炉大功率等离子体”在国电电力胜利电厂完成三年试运行,成功投入电厂应用,实现了燃用全水分38.6%褐煤锅炉的冷炉无油点火与全负荷稳燃,建成了世界首座燃用高水分褐煤机组无燃油电厂。与传统常规油枪点火相比,该项目开发出了用于提升高水分褐煤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京能电力4月25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京能电力实现营业收入354.28亿元,同比增长6.54%;实现净利润17.23亿元,同比增长95.52%。2024年,京能电力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8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0%,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964.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我公司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5年03月04日通过72#x2B;24小时试运行。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househol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Shiyan,HubeiProvince,constructedbyHEPT,haspassedthetrialoperationof72-hour#x2B;24-hoursince4th.March,2025.该项目
4月20日,湖北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郧阳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乡村振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行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持续优化特色产业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集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进互联网、
华星东方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3年06月15日开工建设。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Shiyan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HubeiProvince,undertakenbyHuaxingEast,hasstartedconstructionsince15th.Jun2023.该项目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
2月2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详情如下: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湖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完成全省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含2025年投产机组)碳计量监测装置安装、子站建设和电力碳计量与碳核查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碳计量平台)数据接入,完善省级碳计量平台碳计量审查等应用功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要点》指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抓全国碳市场扩容机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有序推动区域碳市场扩大覆盖范围,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支持做好新
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今年,各地在能源电力领域都有哪些重要工作部署?我们整理了国家电网公司供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一起来一探究竟吧!碳达峰、碳中和北京:完善减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绿色企业比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共701个,其中涉及多个环保项目,北极星整理如下:1、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第一标段)3、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鄂坪调水)工程4、南水北调水源区流域治理项目5、十堰市城东水厂6、襄水岸线修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0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其中包括:景融公司襄州区生物质气化热电联产项目、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湖北竹山潘口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延长石油湖北武穴2×660MW煤电项目等多个电力项目,全名单如下:湖北省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1二七路至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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