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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解决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确保2023年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且优于2022年水平,NOx和VOCs减排完成省定目标。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二、坚决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
(一)重污染天气消除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2023年,十堰城区重污染天数控制在省定考核目标以内。
攻坚措施:
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过剩产能化解,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京能二期、500千伏汉水变电站、郧阳区光储园、竹山潘口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张湾黄龙滩、竹山天池岭、房县吴山沟、郧西陡岭子及丹江口市官山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前期的协调服务工作。新建装配式示范工程项目不少于10个,建筑面积达170万m2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组织开展涉气企业绿色化和清洁化升级改造。巩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4.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常态化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 输、销售、燃放的全时段监督管控重点强化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监管,避免引发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持续加强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严格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6.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强化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储油库、加油站、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7.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类建议性和强制性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B晋C”,争取完成3家企业提升为B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气象局)
8.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和应对能力。实现市级未来7天空气质量级别预报能力。指导各县市区修订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上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9.全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或不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等行为。持续深化大气第三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巡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臭氧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2023年完成治理项目350个,累计VOCs和NOx减排量分别达600吨、1200吨。
攻坚措施:
1.加快落实源头替代。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2.有序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排查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3.有序推进低效治污设施整治。加强VOCs治理能力与排放特征、组分的匹配性分析,针对采用单一、低效治理技术无法实现稳定达标的,督促加快推进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
4.深化园区和集群分类整治。分类实施重点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开展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5.强化油气回收综合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2023年底前建成区年销售量3000吨及以上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并与在线监测联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6.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锅炉、炉窑达标改造。加快推进4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锅炉和炉窑脱硝治理排查抽测,督促低效治理设施整改,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7.全面提升科技支撑作用。持续推进组分站、机场站、公路站、园区站等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设。督促VOCs和NOx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力争有效数据捕集率达到75%以上。推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市级配备红外热成像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
攻坚目标到2023年全市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85%,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5%。
攻坚措施:
1.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十西高铁、十堰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张湾区公铁联运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严控重型车辆进入中心城区,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减少怠速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武当山机场、武汉铁路局十堰车务段)
2.开展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全年累计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入户检查不低于40次。2023年6月前M站空白县市区建设至少5家M站,推动汽车维修电子档案实现闭环率达到80%以上。全年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400台,编码登记不低于500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善全市柴油货车企业(≥20辆)清单,车辆维护、燃料使用台账。持续打击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船舶排放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库区新能源船舶改造工作,常态化使用“船E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依法查处船舶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加快推进货场、物流、机场、火电、钢铁、建材、矿山等行业或领域更新车辆和机械的新能源化。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推进老旧车淘汰。制定老旧车淘汰计划并严格落实。鼓励大型客、货企业购置新能源车替代老旧车投入营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7.强化重点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推动用车大户监管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8.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协同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深入实施“六大”攻坚提升行动
(一)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提升行动。针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铸造、喷涂等行业深度治理,稳步推进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全年力争至少梳理谋划涉及化工、制药、汽配、改装、汽修、建 材、餐饮等各类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50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攻坚提升行动。完善绿色发展配套政策推动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B晋C”。全力辅助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身厂、东风龙擎动力有限公司、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十堰工厂、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绩效提级升B冲刺。到2023年底前争取完成2至3家企业提升为B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施工、道路、建材、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8个100%要求,加大重点路段保洁洒水频次。强化对在建项目及建材类企业的现场管理督促实施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控集团)
(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重点时段的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巩固禁烧成效。力争全年火点、黑斑的个数、面积较去年下降20%以上。完善综合利用长效机制,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力争到2023年底,可以独立开展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预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六)重点涉气企业执法攻坚提升行动。完善执法方式,扩大执法范围,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检查力度。到2023年底,落实涉气固定污染源持排污许可证排污,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严格落实“市级负总责、部门抓统筹、区县抓落实”体系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联动。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牵头有力、配合有序。各地要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协调联络、统一调度督导,协同推进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行动。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和部门履责情况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运用约谈、驻点帮扶和环评限批等措施进行督办,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落后的地区和部门,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附件:十堰市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攻坚提升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清单
十堰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力争保持100%。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水质保持稳定。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二、主要任务
(一)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问题,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进一步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绿肥种植+配方肥”等技术或应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持续推广“种养沼”一体化循环种养模式,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023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聚焦农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管理。探索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示范和农膜“以奖 代补”补贴机制,示范推广标准膜与可降解膜。推进沼气和太阳能 利用、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到2023年底,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86.5%,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聚焦畜禽养殖污染点多面广,旱季“纳污藏垢”、雨季“零存 整取”的问题,持续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划落实。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行台账管理。推广设施渔业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到2023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9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环境 监管执法,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聚焦农村改厕覆盖不足、管护机制不健全、粪污处理不达标等问题,持续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农村户厕新建、改建15580户,在12个村实施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
(2)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不足、设施及配套管网存在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分类梯次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完成3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优化污水治理技术。加强设施运维管理、监督考核和问题整改。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聚焦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未减的问题,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清单,完成竹溪县城关镇新胜村、东风村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对已完成治理的开展效果评估,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向农村黑臭水体延伸,防止“返黑返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健全、垃圾分类推行力度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大力推广郧西“沙沟经验”,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到位。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规范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100%,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达45%,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二)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1.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聚焦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面积不减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方案,不出现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和蔬菜重金属超标情况。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评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动耕地污染成因排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聚焦耕地污染问题,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排查本地区在产和关停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动态建立整治清单,督促完成整改,加强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1.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聚焦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工作目标,全面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规划用途,确保安全供地。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变更前将经评审通过的初步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与修复效果报告作为土壤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的依据。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组织排查整改。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监管
聚焦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问题持续排查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推进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依法查处违规开发利用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3.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1)聚焦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问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新增重点监管单位于9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2022年排查的719个土壤污染隐患点于10月底以前完成整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坚持涉重金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推动重金属 减排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聚焦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问题,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采取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尾矿库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尾矿库等级监管清单。持续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 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聚焦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问题,积极申报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市。编制《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并启动年度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聚焦垃圾焚烧项目推进缓慢、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房县、丹江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建成。(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全面建成丹江、郧西、竹山3个医废中转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到2023年底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聚焦新时期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新要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1.持续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
聚焦我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底数不清、监测网络不健全等问题,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分级分区监管。不断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2.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积极谋划申报生态环境领域地下水污染防治重大工程。有序规范实施竹山县、郧西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领导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预警、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升环境效益。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要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预算执行,发挥好资金生态效益。
(三)加强考核调度,严格督查问责。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定期考核调度通报和年度报告制度。
附件 全市2023年度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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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官网,黄小赠同志已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公开资料显示,黄小赠,1996年7月,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国家环保局。2007年以来,从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工作。历任污染控制司副处长、处长,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近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浓厚氛围中,一场盛大且意义非凡的“南京工业遗产专题展”在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盛大启幕。此次展览规模宏大、规格极高,吸引了近千家企业踊跃参与,共同为观众呈现一场工业文化的饕餮盛宴。在这场备受瞩目的展览中,大唐南京发电厂作为中
5月29日,中国中煤华东分公司宝山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在北京电力规划总院成功召开。《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初步设计》顺利通过评审。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参加。与会专家对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审查。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
5月30日,由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总承包的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各项运行指标优良,正式投入商业运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是“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的新型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两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5月29日,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为何出台该意见?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
在被视作下一代储能电池——500+Ah储能电芯的竞赛上,远景动力和宁德时代率先发力。5月29日,远景动力沧州超级工厂正式下线500+Ah储能电芯,成为行业率先实现500+Ah电芯量产的企业。无独有偶,本月中旬,宁德时代位于山东济宁的新能源电池工厂一期项目投产。此前,有消息称,宁德时代587Ah储能电芯将于
5月28日,湖北丹江口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丹江口市城区背街小巷及乡镇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涉及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一体化作业、乡镇环卫一体化作业、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购置(包含环卫作业及收运车辆、铲雪铲等设施设备)等内容,最高限价:16771万元。丹江口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丹江口市城
2025年5月27日,全国首款智慧生态净化岛在湖北十堰丹江口市官山河水域开启试航。这标志着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迈入“智慧化”治理新阶段,为水域提供“感知-决策-治理”一体化长效解决方案。该智慧生态净化岛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参与联合研发,校企共建“智慧生态装备研发中心”,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当前设
华星东方承建的湖北省利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4年11月04日开工建设。该项目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700吨,配置2x350t/d焚烧炉+1x15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尿素)+SDA半干法+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飞灰输送、存储及稳定化”的处理工艺,为
5月1日,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公布了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共分为15个标段,总容量1.092GW。具体来看,创维、美的、天合、能辉科技、鑫迈德、协鑫等企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价在2.6~3.6元/W之间,详见下表:根据招标文件显示,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京能电力4月25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京能电力实现营业收入354.28亿元,同比增长6.54%;实现净利润17.23亿元,同比增长95.52%。2024年,京能电力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8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0%,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964.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我公司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5年03月04日通过72#x2B;24小时试运行。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househol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Shiyan,HubeiProvince,constructedbyHEPT,haspassedthetrialoperationof72-hour#x2B;24-hoursince4th.March,2025.该项目
4月20日,湖北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郧阳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支持乡村振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行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持续优化特色产业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集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进互联网、
华星东方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3年06月15日开工建设。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Shiyan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HubeiProvince,undertakenbyHuaxingEast,hasstartedconstructionsince15th.Jun2023.该项目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
2月2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详情如下: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湖北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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