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牡丹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牡丹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完成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举措
(一)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职责。对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负总责,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在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和专业支持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各职责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及行政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责部门要指导新化学物质使用、进口企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参谋、咨询和服务作用,组织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征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针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了解重点污染物种类和主要环境排放源等情况,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数据台账。(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依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按照《黑龙江“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实施方案》(黑环办发〔2022〕143号)部署,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用途分散的化学物质进行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压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依据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结果,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加强对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监管,依法依规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建立健全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要求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督,落实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对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落实上下联动的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加强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严格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对采取含量控制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紧盯含量控制要求,严格监督生产企业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督促指导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在电子及机械制造、消费品、材料、医药、通用等领域推广绿色化技术工艺装备,切实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指导企业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研发生产绿色设计产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新品种抗菌药品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合理控制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工作。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五)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全面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严格执行各项新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做好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工作,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按国家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六)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紧盯制药、农药等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废药品、废农药社会收运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指导市(地)在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国控断面、重点河口等区域,选取石化、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和治理试点工程,推动企业先行先试,推进有毒有害原材料辅料绿色替代,鼓励引进新污染物精准治理技术,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推进区域协同减排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在污水处理、饮用水净化、固体废物处置、污染土壤修复等领域研发和推广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培育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牡丹江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培训指导,制作“一图读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告知书”等指导服务企业。利用“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向社会传递新污染物治理重要性,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对调查监测中发现的新污染物和存在的环境、健康、安全风险要及时上报。每年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总结。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31日印发《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4年底前,发布《宿迁市新污染物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管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到2025年,完成省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任务,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恩施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南京市人民政府7月21日印发《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监测任务,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底,通过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摸清和掌握新污染物在多环境介质中的赋存现状,动态更新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郑州市人民政府7月14日发布《郑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郑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14日发布河源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详情如下:河源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就《平顶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平顶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污染物治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月17日印发《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近日,牡丹江林海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投用。据了解,林海500千伏变电站位于牡丹江市温春镇,连接黑龙江东部电网与吉林电网,承担着“北电南送”的重要任务。此前,牡丹江林海500千伏变电站采用单母线运行方式,供电可靠性相对薄弱。2023年12月22日,林海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历时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2月9日,牡丹江市城市生活垃圾规范化收运特许经营项目转让成交公告,牡丹江市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功获得该项目特许经营,成交金额为3.75亿元,公示如下:
7月2日,黑龙江牡丹江年产4万吨绿色低定量特种涂布纸项目储能系统EPC工程总承包启动招标,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项目装机规模共计8.15MW/24.08MWh电化学储能电站,电站采用6.3KV接入电网。由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构成。储能电站及升压
5月13日9时38分,随着66千伏绥芬河互市变电站新增一台31.5兆伏安主变顺利吊装入场,标志着66千伏绥芬河互市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工程转序,进入到电气安装阶段。今年,牡丹江供电公司全年计划开工续建工程5项、新建工程33项,年底前需投产完成工程7项。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处”实施意见(试行)》,“双案并处”。是指本部门办理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在行政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调查处理同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调查评估和处理,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和
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详情如下: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及时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大气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
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脱硫、除尘系统改造(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2898万元。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两台锅炉干式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干式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范围内所有工艺、土建、道路、结构、电气、热(仪)控、除尘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脱硫、除尘系统改造(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两台锅炉干式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工程,项目预算3500万。1、招标条件本环保超低排放-脱硫、除尘系统改造(EPC)(招标编号:HTCL-ZB-241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3800万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2429万元。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