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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启动区环境卫生运营项目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

2023-07-13 08:36来源:中国雄安集闭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关键词:环卫保洁垃圾收运雄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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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卫网获悉,7月13日,雄安新区启动区环境卫生运营项目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作业内容包括片区内垃圾(生活垃圾、专项及特殊垃圾)收集转运;道路路面清扫清洗与垃圾清运、防尘、夏季洒水降温、冬季除雪铲冰等;公共卫生间保洁运维;重大活动及突发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工作,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项等。

雄安新区启动区环境卫生运营项目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启动区环境卫生运营项目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雄安新区启动区环境卫生运营项目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坐落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本次环卫保洁作业面积约370.90 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运维、每日约30 吨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作业内容包括片区内垃圾(生活垃圾、专项及特殊垃圾)收集转运;道路路面清扫清洗与垃圾清运、防尘、夏季洒水降温、冬季除雪铲冰等;公共卫生间保洁运维;重大活动及突发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工作,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事项等。

2.3 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当招标人组建自有队伍、购置车辆设备后,中标的服务方需按招标人要求退场。已承接的启动区部分工作区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安排进场作业服务,其他路段根据交付时序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服务方的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结果等决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签订补充协议。

2.4 招标范围:为做好启动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卫保洁运、垃圾收运的环卫运营保障工作,为启动区打造精致优美的卫生环境,拟采购两家环卫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对启动区进行环卫保洁、公卫保洁运维、垃圾收运作业服务保障,本次环卫保洁作业面积约370.90 万平方米。本项目根据具体服务区域设置两个标段,一标段服务区域为NA10以西地区,二标段服务区域为NA10 以东地区(含 NA10)。

2.5 服务方式:中标的环卫保洁、公卫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启动区作业范围,按最终报价进行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实际有效台班计量计价,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管理考核结果与招标人服务期限内实际获得的服务费挂钩。实际需要进场作业的车辆设备和人员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统筹调度启动区内环卫作业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负责细化完善运营实施方案,执行相关运营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自行承担环卫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规违章等责任,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调度会议,保障片区内环境卫生运营安全环保和服务质量得到认可。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具体服务区域设置两个标段,一标段服务区域为NA10以西地区,二标段服务区域为NA10 以东地区(含 NA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仍在服务期内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每年的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一个环卫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服务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文件下载:2023年7月13日0:00至2023年7月24日9:59。下载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0:00;

6.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需用平台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6.5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李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5层

联系人: 张玉平、彭向千

电 话: 15169109352、13969078795

电子邮件: deqinzhaobiao@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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