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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提升行动
“十四五”时期,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以城市体检为导向,以城市更新为目标,坚持“边体检、边谋划、边更新”的原则,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围绕基础设施的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低碳化、智慧化发展,适度超前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同时结合发展实际,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八项提升行动”,谋划凝练一批可行性强、能落地的工程项目,全面推进城市更新任务,不断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有序推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一)城市交通设施体系化与绿色化提升行动
1.加快补齐城市道路体系化人性化建设短板。一是有序提升城市道路网密度。以提升道路的通畅性、舒适性、便捷性和市民满意度为目标,推动实施白银高新区银南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人民路南延段、滨河东路拓宽、会宁县柳湖南路道路及给排水、靖远县南环路新建等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项目,不断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努力提升城市路网密度,“十四五”期末,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0公里/平方公里。二是加强城市道路空间精细化设计。加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建设力度,推动道路空间设计精细化,提高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路权比例,提升街道环境品质和公共空间氛围。在城市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不低于30%。三是加强城市道路人性化设置。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出行安全性。积极推进道路管廊项目建设,合理设计道路断面,集约设置各类灯杆、箱体、地下管线等设施,对闲置、废弃的设施进行拆除或规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慢性空间舒适性。加强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四是开展智慧多功能灯杆系统建设。依托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推进可综合承载多种设备和传感器的城市感知底座建设。采用“多杆合一、多牌合一、多管合一、多井合一、多箱合一”的技术手段,对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监控、公安监控、地铁标志、公共服务设施标志等城市道路空间内各类系统的场外设施进行系统性整合,并与信息化功能有效集成,同时,针对将来需要加载的信息感知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传输设施预留可扩展的挂载空间、结构负荷和管线接口。加强智慧多功能灯杆信息管理。(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2.构建多样化地面公交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公交首末站、停靠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公交专用道设置及管理,推广应用低能耗、环保型的公交车。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搭建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出行服务、运行监测和智能调度平台,提升调度运营水平,改进公交信息服务,提高公共交通发展智慧水平,持续提升公交吸引力。“十四五”期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更为完善,公共交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提升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通行环境。一是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完善人行道网络,拓宽过窄人行道,清理占道行为,科学设置人行过街设施和立体步行系统,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推动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相互干扰。及时排查和消除人行道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加强城市道路沿线照明和沿路绿化,科学设置道路照明设施,建立林荫道,确保人行道通行舒适。二是加强非机动车专用道规划和建设。科学编制自行车专用道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计划,依托城市绿道、休闲道、街心公园、步行道等以休闲、游憩、健身为主要功能,成片、成网统筹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严禁挤占自行车专用道拓宽机动车道,保障自行车专用道通行宽度,合理设置出入口和停车点,安装必要的安全维护设施,多采用绿化带、护栏等形式与机动车道隔离。加快完善非机动车专用道的标识、监控系统,限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专用道,保障自行车路权。(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一是完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优化停车供给结构,加强配建停车设施,推进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及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地下空间或改建既有停车设施等方式增建公共停车泊位。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对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的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在城市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因地制宜制定修订城市建筑物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县城)发展条件和态势,组织研究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地方性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等情况,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专项规划要以停车设施现状和需求预测为基础,按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管理政策导向和目标、停车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和对策,并及时纳入建设规划。二是开展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补短板。老旧城区在城市更新中应合理保障停车设施用地空间,推动新建居住区和公共建筑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强化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停放架等设施。三是增加城镇老旧小区停车泊位供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等改造,整治优化现有停车设施,将与小区关联的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利用空坪隙地合理规划路面停车位,推广建设机械式停车库。加快完善居住区停车泊位的标线施划,设置停车指引标志,配备收费、计时、监控、引导装置等管理设施,指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维护居住区停车秩序。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四是加强充电桩建设。新建停车位应配建或充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居住社区固定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配建比例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其他类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公园等)的配建比例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针对停车位不足、增容困难的老旧居民区,鼓励在社区建设公共停车区充电桩。(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城市水系统体系化建设行动
1.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建设全过程。老旧城区结合城市河湖生态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城区内涝积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雨水收集利用等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成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的督查考核。完善《白银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前置条件,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在新建住宅小区逐步推广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雨水储存利用等设施,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加强源头设计,因地制宜实施海绵化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一是补齐供水设施短板。结合城镇化发展需求,补齐城镇供水能力不足的短板,优化城镇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有序推进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快对使用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解决因供水设施老化落后等导致的用户龙头水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供水设施改造要设置水量、水质、水压等指标在线监测,实现供水过程安全风险管理。二是强化城市节水工作。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建设,推进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三是提高城市应急供水救援能力。加强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城市供水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水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保障应急水源安全,提升应急能力。结合城市现有供水系统及水源地位置合理布局应急水源工程,统筹考虑应急供水服务范围,有效利用现有输、配水主干管网,推动与城市现有供水系统连通。(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城市内涝系统治理。一是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削减雨水源头径流,因地制宜使用透水铺装,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等软性透水地面,推广各类场地型绿色基础设施,提高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比例,源头削减雨水径流。到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占比力争达到40%。实施白银城区西村什字内涝治理项目等排水管网工程,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结合城市更新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改造老城区错混接的雨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排水管网排口低于河道行洪水位、存在倒灌风险的地区,采取设置闸门等防倒灌措施;对存在自排不畅、抽排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强排能力。提升立交桥区、下穿隧道、地铁出入口及场站等区域及周边排涝能力,确保抽排能力匹配、功能完好,减少周边雨水汇入;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通过截留、调蓄等方式,减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采取加密或改造雨水蓖、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确保易涝区路面收水和排水能力相匹配。实施排涝通道工程,以城市江河水系自然径流路径为基础,明确现有城市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结合地形地貌、用地布局、竖向高程以及行政区划管理等要求,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方式,科学划定排水分区,合理优化排水出路。根据属地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合理开展河道、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排涝能力。实施雨水调蓄工程。依法依规查处和清除河湖、水库、山塘、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加快恢复并增加城市水空间,根据防洪需要拓展城市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充分利用城市蓄滞洪空间和雨洪调蓄工程,提高雨水自然积存、就地消纳比例。根据整体蓄排能力提升的要求、低洼点位积水整治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二是完善排水防涝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风险意识,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下穿式立交桥(隧道)、地铁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建立内涝监测系统和观测巡查机制,确保及时掌握城市内涝情况,为应急调度和处置提供业务支撑。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渠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气象、水务、住建、应急、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动的城市内涝风险研判、隐患治理、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交通疏导、抽水排水、救援救助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城市排水与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内涵、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应急能力建设,配足移动泵车等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加强排水防涝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抢险应急演练,各县区每年汛期前应组织不少于一次以上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演练。(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提质增效。一是补齐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短板。以系统提升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尽快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管网建设空白区,逐步达到全收集、全处理。新建管网应当因地制宜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分类分步实施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采取建设调蓄设施、增加截流倍数等措施,控制雨污合流引起的溢流污染;有计划的加快改造老旧管网及不合格管网,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实施清污分流,全面提高管网的系统性。“十四五”期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20公里。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质增效,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与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匹配,积极推进会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工程,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三是推动城市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应用则用、效益最优、因地制宜”的再生水调配体系,构建白银市再生水指标考核制度,形成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城市中水利用设施建设,系统分析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以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建设尾水湿地、调蓄设施、中水管网等再生水利用设施。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积极推广将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农林用水、垃圾焚烧发电厂冷却水、景观用水和生态补水等,鼓励实施分质供水。积极出台再生水利用支持政策,支持发展再生水供应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再生水资源,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确保2024年白银市城区生态水系连通水资源综合利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监控体系建设等试点项目建成后,区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再生水供水量占总用水量比例3.5%以上,再生水尾水人工湿地恢复面积不少于64万平方米,再生水调蓄库塘水质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Ⅳ类水质标准,新增城市再生水利用量2万吨/日。四是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按“泥水同步、远近结合”的原则,将污泥处置设施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补齐缺口,县城与建制镇污泥处置应统筹考虑,或与邻近县区联合处置。加强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全流程管理,在目前污泥处置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拓展土地利用、焚烧处置、建材利用等多种污泥处置方式。到2025年,建成一个独立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及环保督查等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市能源系统安全保障和绿色化提升行动
1.开展城市韧性电网和智慧电网建设。结合市政建设改造计划,开展城市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力电缆通道建设和具备条件地区架空线入地。深化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实现设备状态环境全面监控、故障快速定位,提高电网韧性。建设以城市为单元的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强化分布式资源动态管控,加强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分布式资源并网管理,有序开展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消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城镇燃气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城镇管道燃气普及率。因地制宜拓展天然气应用领域,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与服务延伸,推进天然气门站和加气站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分布式能源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提升城镇燃气普及水平。“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造燃气管道86公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开展城市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市场违法经营、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等安全风险整治和用户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要求,严密管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行为。加快推广用户端本质安全设施,开展城镇燃气特许经营设施评估与检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建设与改造。积极申报白银市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改造,支撑城镇供热低碳转型。(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及节能改造。开展城市照明“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专项整治,消除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人行道、街头公园、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慢行步道照明的盲点暗区,照明照(亮)度、均匀度不达标的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增设或更换路灯。持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针对能耗高、眩光严重、无控光措施的路灯,通过LED等绿色节能光源替换、加装单灯控制器,实现精细化按需照明。重点开展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办公区开展光污染专项整治。(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市环境卫生提升行动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加强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坚持源头减量,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标志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加快老旧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推广利用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引导等模式,引导居民规范分类投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加快补齐分类投放、运输、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白银区垃圾收集处理转运设施设备购置、平川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及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会宁县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靖远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附属工程建设等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前端按类分、末端一锅煮”的处理现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依法依规做好项目选址,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填埋处理设施,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占比超过60%。(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针对不同类别,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推动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利用处理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分类处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转运、调配、消纳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和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各类设施,在项目用地上给予保障。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体系,不断提升再生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再生建材行业生产和应用技术进步。“十四五”期末,初步建立全过程管理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发展体系。(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1.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一是完善城市结构性绿地布局。编制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相配套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合理布局绿化用地。以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提升公园绿地为民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破墙透绿等园林绿化提质工作。二是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动公园人性化设计,高质量建设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郊野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城市绿道网络,构建均衡共享、系统连通的公园体系。统筹推进白银城区小游园、白银市靖远县花海公园、景泰县一条山公园(三期)、平川区智慧健身健走步道等公园绿地、健身步道,有效利用综合公园、口袋公园、街心公园、道路绿化增加绿量,提高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我市城市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1%、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力争早日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一是持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合理布局绿带、绿心、绿锲、绿环等城市结构性绿地,串联整合城市生态系统,加快推进白银区东大沟、白银银东城市生态修复建设、平川区黄河干流生态廊道贯通、靖远县靖乐渠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系统修复城市绿地、水系,严格限制过度硬化,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建筑物立体绿化水平,建设生态屋顶、立体花园、绿化墙体等,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小气候。二是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城市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推动城市生物资源库建设,持续推进各类城市绿地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乡土植物种植资源保育繁殖基地(苗圃)建设,提高乡土植物苗木自给率,降低外来入侵物种传播风险。三是倡导节约型低碳型园林绿化。保护现有绿地和树木,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推广使用区域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适生树种,优先选用抗旱、节水、易养护的植物。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和“大树进城”等行为,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优化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的技术方法,降低养护成本,促进控制碳排放和降低能源损耗。推广节水型绿化技术,做到资源循环使用、高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绿色共享空间。一是建设友好型公园绿地系统。合理设置多元化、人性化活动空间,完善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加强无障碍设计,突出健身康体、休闲娱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满足全年龄段城市居民安全使用。创新公园治理模式,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精准高效服务。二是推进社区公园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及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以微更新方式,有效利用城市中的零碎空地、边角空间等,因地制宜建设各类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小微绿地、口袋公园,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凝聚力。三是贯通城乡绿道网络。建设连通区域、城市、社区的城乡绿道体系,串联公园绿地、山体、河湖水系、文化遗产和其他城市公共空间,促进文化保护、乡村旅游和运动健身。结合城市更新、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兼顾绿色出行需求,提高中心城区、老旧城区绿道密度和长度,提升绿道连通度和可达度。四是塑造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发挥公园文化宣传、科普教育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热爱自然、绿色低碳等文化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绿色健康生活。传承弘扬中国园林文化。(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
1.开展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一是开展传统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与监管体系。推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融合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通过实施白银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白银电信分公司5G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白银区智慧城市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平川区智慧社区建设、平川区爱伊家园智慧小区建设等项目,大力发展新型智慧基建、执法平台,推动数字社会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数字经济融入基础设施与治理体系步伐,全力打造“能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数字白银;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全面开展以电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及能效公共服务,满足企业节能改造需求,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拓展延伸,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加快推进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力争“十四五”末完成县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利用有线、无线、广电5G等技术手段,推进城市应急广播创新应用,提升城区应急广播服务能力和发布效果。加强城市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积极对接已建设的户外喇叭音柱、公共广播等区域广播设施,推动应急广播进社区、进景区、进医院、进学校、进公共场所。积极推动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二是建设智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加强城市主城区、主干路、次干路等区域、道路交通状态感知、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高点视频监控、交通诱导等基础系统建设,推动构建立体化道路视频防控体系,加大对城市道路老、旧、损坏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周期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路侧信号控制、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管设施进行数字化智能升级,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精细化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安全性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着力构建以城市道路交通违法监测为主、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为补充的道路交通事件视频监测体系。坚持数据采集整体布局、一网规划,做到全网共享共用,推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的智能互联、数字化采集、管理与应用。建设完善智能停车设施,推动建设城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开放停车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融合发展,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按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延伸的发展顺序,聚焦城市商业建筑、文体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停车区域,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比例。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进一步提升全市“充电一张网”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5G网络规划布局,做好5G基础设施与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推动建筑物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应急通信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加快开发共享电力、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支持5G建设。持续推进5G组网建设,实施5G网络精准覆盖工程,深入推动重点场所向5G网络建设开放,进一步优化重点场所室内5G网络覆盖。深入实施新一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持续完善农村人口聚居区、生产作业区、移民安置点、农林场矿区等地区的网络覆盖。二是加快建设“千兆城市”。深入落实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计划,实施“千兆光网”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光纤等通信设施的标准要求,促进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加速光纤网络扩容提速,积极推进光纤接入技术演进,建设高速信息通信网络,全面开展家庭千兆接入和企业万兆接入升级改造,推动实现光纤到桌面、光纤进车间。持续扩展骨干网络承载能力,积极推广部署软件定义、分段路由等技术,加快提升端到端差异化承载和快速服务提供能力。三是加快建设智慧广电网络。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开展广电5G核心网及配套系统建设,采用“云、网、端”融合的技术架构,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智能协同、安全高效的新型广电网络。推进“智慧广电+”应用开发普及,全面开展家庭信息化服务,构建智能家庭信息中枢,实现互联网接入、多屏互动、多媒体通讯、智能家居、在线教育、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各类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保障文化生活一站式服务。持续大力普及高清交互式智能终端,依托广播电视智能终端和有线无线覆盖网络,不断提高广播电视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光纤到村入户,灵活采用有线无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广播电视终端通、移动通、人人通。积极推广广播电视核心网络和骨干网络IPv6部署,全面提升广电网络承载能力。(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车城协同综合场景示范应用。开展智慧公路路侧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探索车路协同技术体系应用,推动路侧设备和交通安全系统整合应用。借鉴兰州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开放道路的经验,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开放道路建设项目,力争“十四五”期末,建立1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推动高速公路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建设,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从一般道路载人载物到高速公路载物。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构建统一的快速高效的交通应急指挥体系,实现道路交通状态智能感知、动态交通态势研判发布、交通违法主动干预、机动车查缉布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警力科学部署智能化管控新模式。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鼓励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和联合整治工作。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语音服务平台、“两微一端”新媒体等,打造“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新模式,使交通管理服务民生更精准、更智能、更便捷。(市公安局负责)
4.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充分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以实施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实施白银区工农路街道长通社区、纺织路街道警苑社区、人民路街道水川路社区以及平川区兴平路街道惠川社区、新建社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整治居住环境,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低碳能源设施,努力打造成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智慧社区样板,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市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实施居住区水电气热信路等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优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灵活选取微地型、屋顶绿化等措施,建设可渗透路面、绿地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利用腾退土地、公共空间增加绿地等软性透水地面,推进海绵化改造。对破损严重、材质落后的供水管道和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光纤改造,对强弱电线路进行“入地”改造与管线规整,对管线混杂、供电能力不足的电力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达到使用年限、存在跑冒滴漏等安全隐患的燃气、供热管网实施维修改造,鼓励推行分户供热改造。推进相邻居住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统筹利用共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推动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统筹考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确保符合应急防灾安全管控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户外环境建设达到无障碍设计要求。对现有坡道、台阶和楼梯踏步、扶手,因地制宜实施适老化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市住建局、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居住区环卫设施。完善居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在小区出入口附近或开敞地带等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方便机械化收运和作业。优先改造利用原有收集点。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日常管理,确保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标识清晰规范。(市住建局负责)
4.优化“十五分钟”生活圈公共空间。优化完善社区“5-10分钟生活圈”公共空间,统筹配置社区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袖珍公园”,布设人行道沿路小型绿地和活动场地,配备休憩设施,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联贯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的社区慢行系统,因地制宜选择道路铺装,完善夜间照明。结合全民健身,合理设置社区绿道。(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分工负责)
(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行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重点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进行改造更新,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改造前应当依法办理施工告知并申报监督检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要建立健全适应改造需要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制定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系统谋划各类管道改造更新工作,确保整体协同。结合更新改造工作,同步对燃气管道等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施,完善燃气等管道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城市燃气等管网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坚持聚焦难题攻坚,统筹推进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科学确定实施主体和出资责任,推动项目片区统筹改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保障,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争取金融贷款支持,制定完善价格政策,确保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改造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存在隐患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降低漏损率,保障水质安全。实施排水管道更新改造、破损修复改造,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加快推进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作,对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供热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对存在漏损和安全隐患、节能效果不佳的供热一级、二级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实施改造。(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立法研究工作。从加强统筹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化、整体性、系统性的要求出发,加快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排水防涝、垃圾分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生态基础设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与灾害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及时调整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现有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建立普查建档和评估制度。以县区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加快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普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找准短板。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账册化、动态化管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结合社会满意度调查开展常态化的基础设施体检评估工作,总结成效、质量现状、运行效率等,精确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形成集预警、监测、评估、反馈为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完善资金投入和用地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统筹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区别相关建设项目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四)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水、电、气、热经营性服务市场准入限制。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推动各类市政主体公平参与。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城市水、电、气、热等领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补贴政策,推动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建立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机制,满足多元化发展需要。
(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坚持创新驱动,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等相关技术及理论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加大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城市基础设施企业集聚,培育企业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等方面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县区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落实。要加强规划实施和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违法严惩制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住建、交通、水务、文广旅等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事项的统筹,推动落实“十四五”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谋划,定期调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三)加强监督监管和监测评估。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分析,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金支持各县区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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