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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1至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林文,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胜男,海洋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郑淑颖出席新闻发布会,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许金洲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许金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广东省生态环境厅8月份的例行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广东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大家都知道,今年的7月17-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重点向媒体朋友通报广东省2023年1至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注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林文女士,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胜男女士,海洋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郑淑颖女士,我是主持人、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许金洲。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二项议程:一是通报广东省2022年1-7月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请林文二级巡视员向各位通报广东省2023年1-7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林文: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早上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发布1至7月份全省大气和水环境的状况。今年1-7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优良率达到90.5%,继续维持较高水平;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9.6%,保持稳定。下面我分三个部分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1-7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6项污染物年均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4.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2.79,同比上升4.5%。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梅州、汕尾、河源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江门、东莞(2个并列)和佛山市;广州、深圳、韶关、河源、惠州、东莞、阳江、清远和云浮9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其余12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珠海、汕头、佛山、中山、茂名5个市。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142个区县(镇)中,因为中山和东莞两个市是没有县的,所以我们增加了镇一级的点位。2个区县PM10浓度改善,2个持平,其余138个上升;66个区县NO2浓度改善,30个持平,其余46个上升;4个区县PM2.5浓度改善,7个持平,其余131个上升;34个区县SO2浓度改善,41个持平,其余67个上升;84个区县CO浓度改善,40个持平,其余18个上升;64个区县O3浓度同比改善,9个持平,其余69个上升。二、地表水环境质量今年1-7月,全省地表水总体保持优良。
饮用水源方面:8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和79个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国考断面方面: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是90.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没有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是河源、肇庆和韶关市,后三名由高到低排名是揭阳、东莞和阳江市。此外,潮州、茂名和佛山等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珠海、梅州和云浮等11市同比有所下降(中山、清远2个市所有国控断面都达到水质目标且水质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从水质类别变化看,12个断面水质变好,13个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余断面水质类别持平。三、近岸海域海水质量今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6%,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劣四类比例为4.3%,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湛江港、海陵湾等河口海湾,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218个国控点位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汕尾、惠州2市优良比例达100%;潮州、揭阳、珠海、汕头4市近岸海域水质同比提升,阳江、湛江、江门、茂名4个市同比下降,其他城市海水水质保持稳定。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许金洲:好,谢谢林厅。下面,我们回应各位媒体朋友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之后的一些疑问和问题,现在开始提问,大家有什么问题需要解答的?人民网广东频道记者:刚才通报里有提到1-7月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今年年度目标,请问可以采取什么举措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王胜男: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2023年1-7月,我省149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是90.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没有劣Ⅴ类断面,阶段完成年度的考核目标。应该说这是在疫后经济复苏和今年上半年高温多雨气候的双重考验下,我们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交出的一份还不错的期中考“成绩单”,这是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力协力、真抓实干,深入攻坚的结果。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6月省政府召开了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重点分析国考断面达标形势,研究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作了部署。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水污染防治会议超过了100次,各市陆续印发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细化研究部署治水工作。我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国考断面达标攻坚的各项工作不断抓深、抓细、抓实。一是加强系统谋划。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市制定断面水质提升专项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今年7月也专门在佛山市高明区组织了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跟各地市进行交流和座谈,推广先进经验,对年度重点工作再次进行部署。二是狠抓控源截污。督促各市落实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补齐污水收集能力短板,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和环境监管力度。三是加强督导帮扶。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厅领导带队开展断面攻坚调研督导20余次,组织技术团队每月对15个重点国考断面开展现场排查、驻点巡查和技术指导,每月形成技术报告,细致指导各地开展攻坚工作。四是强化研判预警。每日通报水质情况和变化趋势,每月邀请攻坚压力大的地市和相关技术团队共同开展水质分析研判会商,并将达标风险情况及时书面预警提醒。五是强化汛期水污染防治。年初明确并印发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省级汛期重点国考断面清单,每月对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省前15的断面进行通报。当前我们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省提出的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打造美丽中国的广东样板”目标,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指导各市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效。下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成效。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共治,紧盯18个风险断面攻坚,持续巩固深坑、青洋山桥2个断面消劣成效,确保优良率稳定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强化重要一级支流综合整治,力争基本实现年底消劣。加强汛期水质状况分析研判,对汛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达标风险断面督导帮扶。聚焦5个暂时还未达标断面,围绕稳定达标、重点时段、重点指标开展督导帮扶,确保今年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三是健全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机制。持续加强我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问题发现、精准研判、及时整改、实施监督、按时销号、奖惩有度”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四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引导各地采用EOD等方式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效益。同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美丽河湖评选,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成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谢谢。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请介绍一下目前我省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情况,下一步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有什么样的举措?郑淑颖: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提出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我省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坚持陆海统筹、山海共济,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一是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治,以削减入海主要污染物为重点,聚焦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落实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23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89.6%,其中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75.4%,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实施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加强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大幅减少河流携带垃圾入海。
二是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技术培训,编制工作手册,配套专项资金,全面开展我省4084公里大陆海岸线和57个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排查并录入系统入海排污口3514个。三是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2021-202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3.5亿元共支持7个市12个美丽海湾建设项目。今年将“夯实海洋强省生态基础,高质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深调研”课题,重点分析我省“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的15个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特点,把脉短板弱项,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各市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
四是积极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近浅海上做“减法”,促进浅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中远海上做“加法”,向深蓝推进;在综合开发利用上做“乘法”,构建港产城融合发展格局。优化环评管理服务,助力沿海经济绿色转型。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建立海洋牧场环评管理“绿色通道”,指导、优化海洋牧场环评工作。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珠江口海域是我省陆源污染物的主要入海区域。下一步,将遵循陆海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规律,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陆海统筹、城乡统筹、“三水”统筹,将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是继续实施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好国家印发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一项一项落细落实治理措施。二是重点推进入海河流总氮管控。紧盯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推动广州、江门、珠海、中山等市做好蕉门水道、潭江、前山河等入海河流总氮溯源,识别污染来源和贡献区域,找准减排潜力区域和行业,“一河一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总氮治理与管控力度。
三是全力完成珠江口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今年底前督促指导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珠江口6市完成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和30%的整治任务。
四是持续开展环境质量会商。开展珠江流域污染物通量核算,做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水环境形势跟踪调查、评估和预测,掌握珠江口海域水质变化规律,分析任务工程的实施效果。谢谢!
羊城晚报记者:我们知道监测数据直接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想了解一下如何在环境监测中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林文:谢谢您的提问。您所关心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生态环境厅一直在持续推进的工作,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审议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好这个《意见》,我们省近年来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全国首创研发了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使用的全过程留痕管理系统(LIMS)。建立监测人才库、仪器设备库、监测方法库、评价标准库、耗材库、行业工艺库等全省统一的数据库,实现从采样、分析、质控、审核、签报等全过程标准化、无纸化与智能化留痕管理。这个系统已在21个市级站和2个县区站推广使用,目前15个驻市站实现了无纸化操作。
二是联合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全省持续打击监测数据失实和弄虚作假行为,去年结案50件,刑拘5人。在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篇报道,曝光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三是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去年我厅印发了广东省空气和地表水质量自动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推动责任人制度,强化日常巡检,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事件发生。此外,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推进我省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水、地下水、噪声等要素监测点位全面审核联网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四是注重人才队伍培养。7月28日,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视频方式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全省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系统、第三方环境监(检)测机构约2500人参加。重点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典型案例,600多家社会检测机构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取得良好效果。去年我厅联合省总工会等六部门举办了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在监测理论、实验室分析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才,有效提升了全省的监测能力。
新华社记者:广东现在正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尤其提出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建设和海洋产业发展,这个海洋牧场怎么去监督这些项目,生态环境部门能够从政策上有哪些助力?郑淑颖: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了“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做大做强做优海洋牧场等现代海洋产业。省生态环境厅对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最近印发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促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强规划源头引导、建立环评管理“绿色通道”、推行环评管理优化模式、下移环评审批工作重心、试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七项操作性强的支持政策措施,以最大力度助推我省海洋牧场建设。一是加强规划源头引导。积极配合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优化养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绿色发展。
二是建立环评管理“绿色通道”。将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环评纳入“绿色通道”,制定环评审批服务单,建立审批服务台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
三是推行环评管理优化模式。连片聚集海洋牧场可作为整体、确定一个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环评,统一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要求,片区内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四是下移环评审批工作重心。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分工,可由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承担现代化海洋牧场环评审批、审核工作。
五是试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及围海养殖的用海面积300亩以下的现代化海洋牧场等部分项目试行免于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六是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在海洋牧场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其环评可简化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深、远海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可只进行一次环境现状调查。
七是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重点区域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时掌握海域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海洋牧场发展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撑。我的回答到这里,谢谢!许金洲:谢谢郑处的回应,今天的发布会我们主要向各位通报了1至7月份环境质量的状况,并围绕海洋和水环境相关环境质量情况回应了媒体朋友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空气质量方面我们也有一些举措,今天上午我们又开了一个动员会,为了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的安排,我厅计划在8月到10月份这个重点时段,开展广东省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暨擂台比武实战练兵工作。每月2轮次派出5个监督帮扶组(每轮次10天),对珠三角9市、清远市共10个重点地市开展现场监督帮扶,对其余11个地市每月组织1轮次(共10天)的线上监督帮扶,通过交叉和异地执法,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排污许可证照不全等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目前,第一轮次空气质量改善5个监督帮扶工作组已于8月9日进驻深圳、江门、肇庆、清远5个被帮扶城市,8月10日开展业务培训,随后开展正式比武练兵工作。这项工作我们今后每周都会向媒体公布工作的进展。今年以来,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宣传工作得到了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报道,形成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借这个机会,我代表生态环境厅向各位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各位媒体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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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1日发布《长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以西部防风固沙林带、东南部大黑山山脉生态保护带和北部松花江河廊保育带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11月23日发布《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标准、机制、数智、项目“四位一体”,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洁、产业绿色、治理协同、环境清丽的绿色发展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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