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气象局、疾控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持续实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以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各类缓发不利影响不断加剧,已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巴黎协定》确立了提高适应能力、增强韧性、降低脆弱性的全球适应目标,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不断提高气候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必然选择。
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区域气候变化趋势与城市气候效应叠加,使城市遭受的不利影响和风险更为严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以防范气候风险为目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28个城市,启动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在普及适应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适应行动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并积累了有益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奠定了基础。但总体来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仍任重道远,当前仍存在对气候风险认识不足、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资源投入和行动力度亟待加强、适应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以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并为积极推进全球适应气候变化进程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实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有效防范和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为目标,以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城市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进城市适应政策创新和能力建设为重点,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和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为推进城市韧性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风险导向,因地制宜。强化气候风险意识,立足全球和区域气候背景,以积极防范和化解城市面临的主要气候风险为导向,充分发挥试点城市主动性、积极性,结合城市实际,体现城市特色,突出“一城一策”,稳步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出。建立健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发力、协同推进,在深入分析评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基础上,明确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点工程,推动试点城市气候韧性大幅提升。
坚持分类指导,探索创新。根据不同地区、规模、城市功能定位、气候风险类型等,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进行分类指导,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锐意创新,大胆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本。
坚持广泛参与,全民共建。全面提升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广泛调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参与共建的积极性,引导和整合优势资源,强化适应气候变化支撑保障和能力建设,营造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三)试点目标
统筹考虑气候风险类型、自然地理特征、城市功能与规模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试点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基本完善,重点领域适应行动有效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经验得到有益探索。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生态环境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协调指导,建立健全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城市各级各类相关规划和美丽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气候系统观测、影响风险评估、综合适应行动、效果评估反馈的工作体系。建立城市适应气候变化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适应气候变化相关财政、金融、科技等支撑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开展年度工作成效评估,并纳入美丽城市评估体系。
(二)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自然资源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建设高精度城市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和预估基础数据集,开展城市细致气候特征以及热岛、雨岛、干岛、浑浊岛效应的综合分析。探索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的精细化定量监测与评估、预估及归因分析。建立跨部门气候风险联合会商评估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要开发项目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气候变化影响显著区域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控,开展海平面上升耦合极端灾害过程的滨海城市安全综合风险评估。加强气候变化对沿海城市富营养化、海洋酸化和缺氧的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估。有效衔接常态化气象灾害隐患排查与周期性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动态风险评估,绘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
(三)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方式推动适应气候变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公众气候风险防范与适应气候变化理念意识。在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中增加气候适应方面相关内容。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提升城市适应能力综合解决方案。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及公众等多元主体适应气候变化积极性,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政策、技术、实践经验国际交流,推动建立气候适应型城市友城伙伴关系,提升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中国气象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建设地面自动气象站为主的立体精密、智能协同的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完善定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精细化网格预报预测。因地制宜建设早期预警平台和分灾种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多源资料融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情数据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制定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救灾响应机制。强化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力量部署,优化完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加强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五)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自然资源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中加强气候风险及适应性评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在“三区三线”、蓝线绿线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策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融合规划和土地政策,加大城市存量空间盘活力度,统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划定海洋灾害防治区,强化沿海城镇海平面上升应对措施。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增强城市和区域调蓄空间管控。确定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并预留发展空间,完善城镇安全韧性空间和基础设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构筑城市安全防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等应急空间网络。
(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以城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加快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普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找准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基础设施韧性提升措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鼓励探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压力测试。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进行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抗灾、应急救灾能力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快速恢复能力、关键部位综合防护能力。
(七)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统筹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洪排涝,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加快实施城市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和完善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体系,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加强易涝积水点整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沿河沿海城市级别、人口规模等保护对象重要性提升或新增防洪防潮任务的城市河段,合理提高防洪安全保障标准和防洪工程标准,以应对极端洪涝、风暴潮灾害。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因地制宜构建城市多水源供水格局,加强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有效应对干旱缺水、水污染等供水风险。
(八)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警与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停运复运、运营调度和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城市应急通道网络,健全城市道路照明、标识、警示等指示系统,提高穿越城市的高速公路应急抢通和快速修复能力,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防灾救灾能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理,积极防范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切实落实港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防汛防台风措施。提高城市道路耐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变幅阈值,制定或修订相关建设、管理和养护标准。
(九)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的复合生态网络和连续完整、功能健全的城市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与适应气候变化协同融合的城市空间和景观格局。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城市水土保持,严格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充分发挥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等减灾功能,促进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景观廊道及基础设施一体布局。鼓励利用街头、社区小微空间,修复、营建基于本土自然的生态环境,畅通城市微生态循环。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碳汇能力,促进城市化地区绿色发展。
(十)推进城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国家疾控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
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监测评估,明确本市重点气候敏感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实施城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建立气候敏感疾病、高温热浪等健康风险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和健康提示。重点关注脆弱人群健康适应能力,厘清脆弱人群特征和时空分布,针对性发布健康保健和防护指南。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试点申报城市一般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同时鼓励国家级新区申报。试点申报城市应高度重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有一定基础,城市面临的气候风险典型突出,试点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合理,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有力,能够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创造良好条件,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城市。
(二)试点申报
申报城市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填写《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申报表》,并编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由试点申报城市人民政府提交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鼓励2017年公布的28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继续申报深化试点,拟继续申报的应填写申报表,更新试点实施方案,并总结提交已开展的试点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
试点申报城市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十项重点任务,合理选择确定本地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及目标。其中,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为必选任务,其他有关领域重点任务可根据城市实际情况选择一项或几项,要突出城市特点和试点效果,避免贪多求全。试点申报城市也可视情增加其他自定任务。
(三)试点审核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牵头做好试点组织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确定推荐意向顺序,于2023年10月9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并抄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同时通过生态环境公文系统报送电子版材料。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对试点申报城市开展实地调研,综合考评后确定试点城市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布。
(四)试点建设
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及专家帮扶机制,统筹考虑试点城市的地域特点及气候风险情况等因素,编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指南、评估办法等,探索建立完善促进试点建设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并支持试点城市通过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适应气候变化国际伙伴关系等推动试点建设。鼓励试点城市协同推进低碳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等各类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城市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试点情况,推动经验总结交流。试点城市要印发实施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方案,认真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取得试点实效。
(五)评估验收
试点城市应每年年底开展试点建设工作自评估,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自评估报告。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评估验收办法,定期对试点城市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开展跟踪评估,并形成《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案例集》。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成效显著、引领作用突出、验收评估结果优秀的通报表扬,推介其先进经验做法;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施进度滞后、验收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切实提高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认识,积极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以城市适应气候变化为突破口,提高气候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试点申报城市要确保试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实际。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审核把关和协调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城市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二)强化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试点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试点城市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统筹运用相关资金和气候投融资工具,加大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各类政策创新。
(三)加强宣传推广
试点城市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理念内涵及工作进展,提高公众认知度、扩大社会影响面,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梳理总结报送各类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生态环境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并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全国低碳日等各种契机节点推动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讲好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故事。
附件:
1.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申报表
2.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3年8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8月25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要点》指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抓全国碳市场扩容机遇,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有序推动区域碳市场扩大覆盖范围,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支持做好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025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胡衡华做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能源内容如下:2024年,疆电入渝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重庆虚拟电厂平台投入运营。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扩容提质,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建成投运,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2日,四川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争取开展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降碳三年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促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促进中部地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崛起,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加快推动绿色低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7月24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推动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绿色主题更加鲜明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赣环气候字〔2024〕266号),提出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出席发布会,介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监管有关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重庆多部门印发《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评估水平有效提升,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00万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作为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风险,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是当前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为全面反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推动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情况,增进各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共39个市(区),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深圳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2023-2035年)》,该《规划》是国内首个市级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旨在有序推进深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力争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先行示范。《规划》提出深圳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任务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3-2035年)》,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同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和管理,主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系列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长期不利影响,防范化解局地性、突发性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建成气候适应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题为“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本次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出席会议。以下为文字实录: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能源清洁低碳化进程取得明显成效。大幅减少煤炭用量,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1165万吨削减到2020年的135万吨,煤炭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
北京市通州区政府于2022年4月8日印发《通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5个方面。1.应对气候变化。涉及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强化碳市场和低碳试点示范引领作
近日,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确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提出,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
日前,山东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征求意见稿)》。
日前,商洛发布《商洛市202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抓好火电、有色、水泥、砖瓦等重点涉气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垃圾PPP项目,尤其是要加快与之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27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65MW/100MWh!广东韶关市浈江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站开工4月25日上午,广东韶关浈江独立储能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举行。该项目由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国粤(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27日,江西新余市在林业碳汇领域迎来重大突破,首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造林碳汇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进入公示阶段。该项目是新余市农发集团所属的露林国有林场碳汇造林项目,也是全省首个林场开发获批公示的项目。近年来,新余市紧盯国家“双碳”目标,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工作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详情如下: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
4月28日,贵州省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为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
4月29日,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加快构建广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升级,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性测试等标准研制。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制定氢
4月28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杨玉建会谈,双方围绕新能源产业布局、重点项目推进及环保领域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杨玉建对杨贞武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对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天津
4月29日,春光明媚,江苏能源领域迎来一标志性时刻——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连云港市后云台山隆重开工。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等股东方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实施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6.6亿元,规划装机4台30万千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