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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印发《宁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控制等措施,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宁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宁德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格局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逐渐成熟,有力推动碳达峰目标实现。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优化绿色发展整体格局
(一)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衔接国家及省里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功能空间,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等底线约束。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形成优势互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和区域规划、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推动火电、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建材产业新型化发展。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高效安全发展核电,推进宁德核电5-6号机组、霞浦核电示范快堆、华能霞浦核电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海上风电产业,引进国内风电装备研发制造领军企业,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链建设风电产业基地,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场;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禁止新(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鼓励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替代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78%。(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快低碳社区、低碳景区、低碳厂区建设,推进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片区、小区)建设,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建立“碳普惠”“碳积分”等公众参与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市政府办机构后勤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一)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四大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鼓励福安经济开发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绿色园区。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到2025年,钢铁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落实钢铁行业去产能要求,逐步减少热轧企业数量。有序引导钢铁行业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积极探索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优化用能及流程结构,提高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到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保持在55%以上。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示范。推动煤电、钢铁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机械。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持续推动“电动宁德”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巩固我市公交车100%纯电动化成果。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联运项目建设,促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支持各类场景充电设施建设,提高车桩比。推广应用电动船舶,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现有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岸电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使用率不断提高,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宁德港口分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街巷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三微行动”。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加快推进蕉城、福安整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探索实施化肥定额制,大力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到 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协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信息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认证活动监管。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强化烤烟、种子、笋干等农产品推广使用电烘干。(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林业领域协同增效。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十四五”时期,精准提升森林质量39.84万亩,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1万亩,实施重点区位林相改善行动,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率,鼓励在重要河口、河流交汇处等敏感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依托主要水系,加强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打造河流生态廊道;依托主要山脉,加强山体绿化和修复,打造森林生态廊道;依托交通走廊,建设防护林、森林景观带,适度打造郊野公园等集生态、景观、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绿地生态系统,构建交通生态廊道。依托宁德优美的山水资源,推进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大型防护绿地等各类结构性绿带绿廊绿楔建设,打造依山傍水、串联城乡的“千里福道”。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和净化功能。(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提升多要素协同控制水平
(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控制。优化治理路径,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加强对钢铁、火电、铸造等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动实施以宁德市中心城区和福安市电机、船舶等行业,福鼎、霞浦合成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的涉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深入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根据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实施分类管理,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为重点,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大力度推动污水再生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及水效对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改造,不断提高园区内部用水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水平。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水力输送、混合搅拌和鼓风曝气装置等高效低能耗设备,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海洋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加强海岸带自然碳汇环境养护,探索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滨海湿地等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巩固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坚持“陆源污染治理”和“海域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和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三都澳等重点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重点海域水产养殖综合整治,积极推广环保型全塑胶渔排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发展绿色低碳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巩固超规划养殖清退成果,严格落实依规持证养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领域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提升土壤固碳水平,增加农田碳汇能力。研究利用废弃矿山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发改委、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固体废物处置领域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尾矿、冶炼废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塑料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创建一批“无废细胞”项目,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模式创新,共建共享清洁美丽宁德
(一)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探索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美丽宁德。结合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排放区示范工程等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福建地方实践,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鼓励各类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为主体,加快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园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企业减污降碳示范行动。通过政策激励、提升标准、鼓励先进等手段,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率先达峰。加大对龙头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聚焦绿色技术创新研发,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生产过程中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十四五”期间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行动,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完善减污降碳制度体系
(一)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规范布局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强化科技成果对接,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加强基础前沿创新引领,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基础研发攻关,大力发展储能、氢能等深度脱碳技术,研发末端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支持建设科创产业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研人才和绿色经济产业的“孵化器”,提升产学研用转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减污降碳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进与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探索开展地方标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等衔接配套,积极开展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机制试点工作,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协同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衔接总量控制、排放与监测标准中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省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重点县(市、区)、产业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引导各地区优化协同管理机制。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好减污降碳相关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省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船舶岸电扶持电价政策。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提高绿电开发利用率,推广绿色电力交易。积极推动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探索区域化、一体化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推进生态云平台运用,健全完善大气、水、土壤、重点片区重点行业污染物、碳排放信息化管理模块,实施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实时监控、调度、研判,提升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减污降碳落实落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切实将各项重点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宣传我市减污降碳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等科普宣传活动,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减污降碳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加强监督考核。统筹考虑减污降碳工作要求,将各领域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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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11月14日公告,近日与宁国市众益水务有限公司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2.98亿元。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设计规模为5万吨/天。公司作为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投标、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工作。此次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博
11月12日,湖南印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湘环发〔2024〕61号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长沙市委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办: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11月11日,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691199600.00元。该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万宁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奋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目标到2035年,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率先建成美丽浙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
11月8日,山东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成交公告公告显示,济南市济阳区农发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文件显示,济阳区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大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项目、仁风镇富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11月7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河流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类目包含乡村环境治理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辅助性服务、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
11月6日*ST东园公布,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风景”)近日参与了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投标,招标人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5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项目金额:269,11
阿塞拜疆当地时间11月15日下午,“节能降碳中国行动”主题边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中国角成功举办。本场边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主办、国际合作中心协办,100余名来自中外相关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界代表参会。博奇环保作为国内在环保领域成绩显著的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州从化“零碳”国际赛车场利用“光储充一体化”,整合欧版充电桩、车棚光伏、BIPV幕墙和储能系统,通过自给自足的绿色电力,助力赛事场馆达到100%绿电,该项目将成为国内首个“零碳”国际体育赛事赛场,为全国探索碳达峰路径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2024年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方向为:(一)完善基础通用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评价。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审查项目碳排放评价指标》《绿色电力消费评价规范》《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和溯源技术导
近日,扬州市政府印发《扬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底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6.2万千瓦。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大数据、制氢等产业和清洁供暖、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运城市绛县人民政府印发绛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原则,重点建设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快绛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绛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前征地移民手续办理、对外公路、施工供电工程等准备。积极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绿色低碳转型已形成全球共识和一致行动。为了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我国政府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战略目标。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性部门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部门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11月6日,陕西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示范项目共包含七类,分别为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产业低碳协同试点示范项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零碳或近零
近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JL/TC55,主要负责开展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承担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与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工作领域相对应。第一届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
11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大会在长春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章程、工作细则及年度工作计划。会议指出,吉林省“双碳”标委会的成立,既是吉林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强省建设的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规定,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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