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江苏省查处了一批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件。为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扩大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震慑效应,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苏州市某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根据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发现的线索,2023年8月8日,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苏州市某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查明,该单位年加工PCBA电路板60000PCS项目已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环评文件要求设置的一座60m3应急事故池以及雨水排放口雨水截止阀等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建成,该单位仍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提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结论进行了上网公示,上述情形已构成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5万元。
启示意义
建设单位作为自主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规范组织验收,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盐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平台巡查发现的线索对盐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环评及验收材料载明设置有2个废气排口,实际设置有3个废气排口,环评及验收材料载明漆面人造生产线建设有2条,但实际只建设了1条,环评及验收材料载明设置2个一般固废仓库,但现场未发现建设一般固废仓库。该单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载明2022年12月20日、21日产能均满负荷生产,但调阅生产台账发现部分生产线未生产,并且检测机构当天也未到该单位进行采样检测。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7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5万元。
启示意义
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第三方机构、环保行业专家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职业操守,不要为了完善相关手续而“走过场”敷衍了事,更不要帮助建设单位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江阴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阴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访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测试,其“年新增1.2亿只大功率半导体元器件技改扩能项目”“年产60亿颗集成电路封装扩能项目”分别于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查,该单位上述两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中记录的生产工艺与客观实际严重不符,遗漏了“表面处理”这一关键工序;验收监测未记录实际排水量,未按规定直接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存在伪造或篡改关键信息、关键内容缺失等两种情形,构成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单位处罚款3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处罚款8万元。
启示意义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实际过程中,大部分企业把自主验收工作交由环保公司负责,部分企业为了尽快投入生产,在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或监测不达标的情况下,要求第三方环保公司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验收,而第三方公司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帮助企业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应予严厉打击。
四、南京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通信元器件生产制造项目已于2022年3月4日自行组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验收意见载明的废气治理设施内容与实际的废气治理设施情况不一致,存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的情况。经查,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表示验收意见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内容编制,建设单位验收时未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单位处罚款24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5万元。
启示意义
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各建设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身产排污状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在验收过程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沟通,严格把关,杜绝“包办服务”思想,避免验收“走过场”行为。
五、泰兴市某商砼有限公司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4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泰兴市某商砼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建有两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有两套脉冲除尘装置,其中西侧混凝土线进料口和运输带中间分别设置一套脉冲除尘装置,东侧混凝土线未设置脉冲除尘装置,与验收意见中两条线进料口分别设置一套脉冲除尘装置不符。该单位负责人辩解称,因东侧混凝土线不常使用,故完成验收后,将东侧进料口的脉冲除尘装置移至西侧混凝土线运输带中间。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验收监测报告中有组织废气采样点位示意图显示验收时除尘装置布置点位与当日检查时一致,与验收意见描述不符。
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三条第一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5万元。
启示意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变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以后,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验收监测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验收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要切实加大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治力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今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01杭州市某装饰纸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一批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涉VOCs环境违法)今年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持续组织开展“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利用无人机航拍、便携式设备检测、大数据分析等现代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2024年蓝天保卫执法行动方案》,确定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和交办问题等8个重点对象,大气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等11项重点内容,持续推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严厉打击涉气领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蓝天保卫执法行动方案为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依法查处一批扬尘污染环境违法案件。为促进形成依法治污的法治环境,教育引导建设单位尊法守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黑龙江省发布2024年第三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以来,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重拳出击,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生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扩建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罚47,862元。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违法企业自行采取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及时纠正等12种轻微违法细化了不予处罚情形,探索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包容审慎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等要求,深入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广东发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21日,澧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澧县2×400t/d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常德市环保局批复(常环建[2017]36号),组织召开《澧县2×400t/d生活垃圾发
日前,广东佛山是环保局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通知。全文如下: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及三水区环境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推进放管服审批改革,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健全新形势下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监管机制,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
7月25日,《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缆(含220kV陆缆)及相关附件设备供货及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天科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91599.9171万元。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外海域。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33km,水深范围为1m~42m,共包含4个海上风
近日,江苏滨海县城北片区污水管网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0330000.00元,招标人名称滨海县善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本项目造价约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
、全省供应情况6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消费量2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5%。1-6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消费量154.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二、全省消费情况6月份,城市燃气天然气消费量14.3亿方,同比增长9.0%;发电天然气消费量7.8亿方,同比减少0.6%;直供工业天然气消费量1.3亿方,同比减少9.9%。1-6
7月23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江苏院总承包的东部高速和宁靖盐高速公路光伏发电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成为江苏省内目前容量最大的交能融合项目。项目类型创新采用“光伏+高速路网”的创新应用模式通过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科学布局光伏发电设施,项目总装机容量约25.3077兆瓦横跨扬州、泰州、盐城
新型储能正成为发展能源新业态、抢占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用一年时间,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并网流程,专班调度协调,主动靠前服务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在短期内取得跨越式发展。截至7月15日,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累计建成投运540万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第六批(总第五十三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7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详情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瓶颈。文件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总
7月23日,2024年江苏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110726900元,招标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2024年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共计6594户污水收集及就地处理系统。污水
7月23日,常州市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之都》合作框架协议,常州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会见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永胜共同见证。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
7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发电企业绿证申领流程》,详情如下:
7月23日,常州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会见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永胜一行,并共同见证常州市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之都》合作框架协议。陈金虎、盛蕾在会见时说,近年来,常州向“新”图强,聚“链”成势,抢抓新能源产业风口,形成“发、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