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亳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3654吨、227吨、6462吨、845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努力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亳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出台的《安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按照“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的原则,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强生态”,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度,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以生态环境治理推进高质量达峰,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达到3654吨、227吨、6462吨、845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努力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源头防控力度
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国家、省减污降碳分类指导政策,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控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落实皖北地区“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大力推进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执行《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严格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能耗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照国家设定的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提高“亩均效益”。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炼油、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争创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引导新改扩建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散煤基本清零。同步推进“减煤增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集中连片风电项目,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99.4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加快绿色产品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创建行动,到2025年,90%的市级和70%的县级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标准,(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绿色学校创建比例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力争创建1-2家绿色商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力争60%以上城乡家庭初步达到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市妇联)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碳普惠”机制联动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聚力攻坚重点领域
5.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技术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积极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在工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6.推进交通领域协同增效。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和“公转水”,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提高城市寄递物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比例,到2025年,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全面实施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码头和船舶岸电系统改造,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等)按国家、省要求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实施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适时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引导各县区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地热等清洁低碳取暖方式。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8.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主产区规模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在农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绿色高效农机应用推广,研发增汇型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提高到8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9.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适时开展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5.6%,森林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加大对全市各国家级与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涡河、西淝河、北淝河等为中心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湿地生态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强化湿地用途管控,推行森林、草地、河流、湖泊休养生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按要求推动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进一步提升城市水体岸线保护率,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探索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综合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支持鼓励争创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五)持续优化环境治理
10.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减排力度,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35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引领性绩效标准进行改造,实施玻璃、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火电等行业碳排放绩效分级管理试点,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双控”改造提升工程试点。VOCs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废弃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11.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实施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降低废水排放量,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新机制,推进新、改、扩建的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在区域层面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治理体系。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污泥处置水平。探索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推行城市污水治理“厂、网、河”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在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
12.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科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优先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农药、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优先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研究利用废弃矿山、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3.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适时建设“无废城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基于区域和固废特点的产业发展路径。(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深化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提升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利用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深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积极探索模式创新
14.开展区域和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立足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探索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效模式,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探索城市减污降碳推进路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5.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6.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支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争创国家减污降碳试点。鼓励企业强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有力促进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努力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七)强化支撑要素保障
17.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需要,探索开展新型储能、资源化利用、能效综合提升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18.健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依法落实国家关于碳排放交易管理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等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查机构等责任主体的监管。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19.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落实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省、市、县合力支持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大力发展气候投融资和绿色金融,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基金,采用贴息和绿色担保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亳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亳州中心支行等)落实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强化阶梯水价、电价、气价运用,落实分时电价,实施差别化电价,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消耗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碳中和债券等融资工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人行亳州中心支行等)
20.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逐步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区域组网观测。按照国家、省要求,适时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紧密对接国家、省政策,适时推进落实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
三、组织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要明确时间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减污降碳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引导全民积极履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
(十)强化监督考核。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逐步提升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指标分解协同度,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建立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秦岭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葫芦岛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目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为实现碳
近日,沈阳市印发《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5%。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控制,为实现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印发《淄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调推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为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秀案例(第一批),金山现代农业园区松林楼房规模化生态养猪场沼气提纯项目等30个项目入选。
《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酒泉市政府同意印发,酒泉市将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落实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强化统筹协调。将经济社会高质量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44号),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淀区将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协同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推进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低耗的处理工
3月11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就《六盘水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到2025年,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碳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省下达的污染物减
生态环境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编制不同时空尺度的人为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支撑减污降碳
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目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问题时,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回顾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经推出的举措、成效和下一步重点,并指出将紧紧围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这条主线,全面展开多领域、多层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海南省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26.91亿元,计划工期7300日历天。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0D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分步实施,以生态保护
7月24日,山东烟台养马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顺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安徽新建
7月22日,安徽省生态环境集团与怀远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安徽省生态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太忠与蚌埠市委常委、怀远县委书记潘君齐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签约前,罗太忠与潘君齐一行进行了会谈。罗太忠表示,近年来怀远县坚持抓项目、拼经济,综合实力实现大跃升,产业发展实现大成效,城镇面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共六个部分十八条,分别为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监督考核、组织保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7月21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提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为推动自治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国企带动作用,7月16日下午,新疆环保循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环保集团”)揭牌成立,标志着新疆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迈出了重要一步。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国资委主要领导出席仪式,共同为新疆环保集团揭牌。
近日,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与中节能(运城)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公司)正式签署《运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此协议涵盖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理及处置等多个环节,旨在通过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运营,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理,不仅体现了运城市城市管理
近日,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集体约谈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茂辉出席会议并作指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谢究圆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对湘钢、涟钢和衡钢三家子公司以及集团公司部室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通过约谈,突出生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河南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河南省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精准科学、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及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
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着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日,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羊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电网侧、用户侧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在220kV腾飞站、220kV清波站周边布局独立储能电站,鼓励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配建区域化、楼宇型分布式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目标提出,以“六一战略”为统领,以“334”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碳达峰试点“588”行动(即“5大试点定位、8大主要任务、8大重点工程”),以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型工业化发展、城乡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2024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拟对列入扶持计划的108个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8月1日,共7个工作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各各有关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7月24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信阳)实施方案(2024—2030年)》(信政〔2024〕9号),针对信阳市工业、能源结构、建筑、人居、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情况,结合最新发展规划,梳理碳减排潜力,围绕绿色低碳技术示范、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修复、节能降碳改造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武汉市建筑领域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武汉市建筑领域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武汉市建筑领域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4日,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信阳)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坚持统筹谋划、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稳步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借力数字化技术强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月19日印发《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降低建材消耗、强化绿色出行以及提高碳汇能力等措施对社会碳减排贡献进一步加大。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暂行办法》(深工信规〔2022〕3号)同时废止。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构建深圳市
7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大连)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有序构建光伏发电基地。到2030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业
7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大连)实施方案》(大政发〔2024〕15号),《实施方案》综合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针对能源消费结构偏重、新能源开发面临多重限制、绿色低碳新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科技创新不足等问题。依托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在新型能源体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大连)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大连市企业碳市场服务中心或服务机构,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入市交易、履约清缴。探索开展森林、湿地、海洋等碳汇核算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