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是指铅、汞、镉、铬、砷五类污染物。
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
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是指铅、汞、镉、铬、砷五类污染物。
重点重金属重点行业是指,涉及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需实施总量控制的重金属,且属于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
二、须分配总量指标的情形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且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工业废水部分。
(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四)市内跨镇街搬迁项目、镇街内分拆后搬迁项目。
三、不须分配总量指标的情形
(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部分除外)、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发电厂除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三)不属于重点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不须分配重点重金属总量指标。
(四)镇街内整体搬迁项目。
(五)已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已明确总量指标进行“增产不增污”改建、扩建项目。
四、已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但未明确总量指标的管理
(一)建设项目改建、扩建、搬迁前,原有项目已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但未明确排放量的,应依据已批准的产污工序(艺)、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能产量、环保治理等情况,分析、计算原有项目年合法排放量。
(二)原有项目合法排放量在改建、扩建、搬迁环评文件中进行明确,并在环评审批时,视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改建、扩建、搬迁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超过原有项目合法排放量的,不需要实行总量指标分配。改建、扩建、搬迁项目经环评审批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批准的总量指标为该企业最终审批量,不得再使用原有项目合法排放量的其他部分改建、扩建。
2.改建、扩建、搬迁项目使用原有项目合法排放量后,仍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其超额部份需实行总量指标分配。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原有项目:
1.2019年3月1日(不含)前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
2.2008年12月3日(不含)前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排放化学需氧量的项目。
3.2012年5月7日(不含)前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排放氨氮或氮氧化物的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统一分配。总量指标分配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市镇两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总量指标作为环评文件受理的前置条件。
建设单位应通过先进生产工艺、选择清洁能源和原辅材料、提高收集效率、高效治理技术等手段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环评文件须真实、准确分析计算总量指标需求,不得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或虚高占用总量指标。
本通知相关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月1日(不含)前受理的环评文件,依据原总量指标管理规定执行。
本通知印发实施后,和各级出台新的总量指标管理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本通知由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湖北省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最新修订公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有计划地督促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相应预警等级的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5月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生态环境厅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对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6家重点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据了解,在6家问题企业中,5家为污水处理相关企业,1家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毕节市2023年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委托监测部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0202300016F项目名称:毕节市2023年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委托监测部分)第三方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2月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确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2022年9月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规范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办法》,以规范在满足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前提下,排污单位之间、排污单位与市、县(市)政府之间,在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平台,按照市场公开出让方式进行总量指标交易的活动。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办法第一章总则
日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湛江市“十四五”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详情如下: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十四五”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湛江市“十四五”重点排污单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开公开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理处罚整改情况,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督促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我部根据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
3月2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公示,详情如下:关于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和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倾倒含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在区域部门联动、属地网格发现、非现场监管、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
江西省印发关于征求《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意见,其中指出: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为:重有色金属矿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陕西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决定在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意见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其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具体的污染因子按照沪环规〔2023〕4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
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污染物种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制定我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的通知》,规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为铅4300元/千克、汞4500元/千克、镉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重点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在贵溪市、余江区、铅山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峰县、玉山县、德兴市、广信区,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特别排放限值。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区
1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从今年2月1日起,在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和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3〕1号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涉及长沙市(宁乡市),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娄底市(冷水江市、新化县),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郴州市(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苏仙区、永兴县),永州市(零陵区),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县),邵阳市(新邵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中山市三乡镇(2025-2027年)环卫绿化综合管养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为9667.61万元,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中山市三乡镇(2025-2027年)环卫绿化综合管养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深南电A11月1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静态投资约3.03亿元,该项目符合公司在新形势下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助力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11月11日,中山大学世纪华诞全球校友会会长论坛在广州举行。明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山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张传卫受邀出席论坛并获颁“名誉校董”荣衔。论坛上,中山大学党委书记朱孔军、校长高松院士共同为张传卫颁授“名誉校董”荣衔。张传卫在论坛上发表演讲,结合明阳的发展之路和家国情怀,深情
10月30日上午,中山投控集团下属中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山创投”)已投企业北京泓慧国际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泓慧能源”)飞轮储能二期项目于大涌镇正式签约。今年8月,泓慧能源一期生产基地作为中山投控集团首个以投促引的新型储能项目在大涌镇正式开业投产。在中山市招商指挥部、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2日,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项目共有7方入围,投标报价在0.922-1.037元/Wh,平均报价0.999元/Wh。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10月21日,广东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102782283.56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101514781.47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100595313.49元。本项目
9月20日,中山市翠亨新区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2次)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深南电西湾能源(中山)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横门海城北路。项目规划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备案容量为300MW/600MWh,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
近日,广东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吴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61497260.77元,工程内容包括对横档村新建埋地管DN150~DN600共计37.25千米,新建污水压力管384米,新建及改造DN100立管共计60.3千米,新建6座污水提升泵站
8月21日,广东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终止公告发布。公告显示,由于本项目有调整,现需终止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其中改造粗格栅和提升泵房、污脱机房。新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1座、CASS池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省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蓄冷电价项目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蓄冷电价的适用范围为使用蓄冷技术的中央空调系统,该系统应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并仅对其电量实行蓄冷电价。文件指出,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蓄冷电价采用峰平谷
7月30日,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民三联围流域)EPC+O项目部三角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进入设备调试和试运营阶段,计划今年九月下旬正式投产运营。该工程完工后,三角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污水规模将从原4万吨/天提升至7万吨/天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该工程采用“预处理+AAO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