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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

2023-12-12 08:47来源:新疆政府采购关键词:餐厨垃圾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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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伊宁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P2--235101001

项目名称:伊宁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最高限价:餐厨垃圾处理补贴费248元/吨(超过最高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合作期限30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其他特定资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

7.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的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cn/xjcgDownloadArea/index.html?utm=sites_group_front.2ef5001f.0.0.f61ec680c91d11edbee32d1b0f8498a2)查看与下载,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选择人工客服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8.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9.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调试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等),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线上解密及开标结果确认(电子签名签章前须先启动和运行新疆CA的“电子签章服务”),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10.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1759999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系方式:1814990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栗越、任园园

电 话:18149901273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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