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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

2024-01-03 08:54来源:辽宁生态环境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减排环境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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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差异化减排措施,协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对标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的绩效分级指标提升改造,规范了申报材料和流程,推动企业环境治理水平整体升级,达到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评定C级及以下企业,初审A级、B(含B-)级及引领性企业,指导企业根据绩效等级编制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制定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服务企业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推进各市实施《管理办法》,对全省A级、B(含B-)级、引领性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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