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湖南郴州政府官网发布《郴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行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行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行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行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行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行动、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行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行动等十大节能减排重点行动,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0500吨、700吨、3674吨、936吨。
郴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行动方案
为了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湖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行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行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行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行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行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行动、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行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行动等十大节能减排重点行动,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0500吨、700吨、3674吨、936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1.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五年考核。进一步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能耗总量,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县市区,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全省统筹规划的火电项目和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政策。(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衔接。对新上项目的节能审查,探索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统筹好能耗指标,既按标准和要求支持项目建设,也倒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降低能耗指标。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优先用能。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高效利用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能耗等相关信息。加强对能源消费总量大、能耗强度高的县市区,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监测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县市区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分析能耗双控工作形势和进展,适时提出能源消费调控政策措施。(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1.优化减排目标分解方式。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分解减排目标任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的区县承担更多减排任务,加强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落实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在投资管理、规划用地、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强制性规范标准等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两高”项目建设。对在建、拟建、建成“两高”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落实“两高”项目融资政策。严禁自行出台关于“两高”项目的不合理支持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落实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和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政策,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负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及时梳理节能减排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构建污水、垃圾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并实施动态调整,具备条件的城市近郊区探索建立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企业项目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贷款,促进有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妥完善市场化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参与用能权交易,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协调,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倾斜。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引导企业研发生产绿色设计产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发挥碳汇资源战略价值,开展创新实践试点,统筹抓好碳汇项目谋划开发,防止资源碎片化、变相垄断。加强跨省合作交流,对标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我市更多的碳汇项目特别是林业碳汇项目上市交易。(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郴州供电公司、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重点行业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优化监测网站布局,补齐监测网络短板,推动不同部门监测数据和监测点位资源共享,实现传统监测向现代监测转变。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准、全”。(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推进专业力量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落实国家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标准,引导新职业规范健康发展。(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县市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科学合理分解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定期调度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单位GDP能耗、碳排放降低指标考核,完善考核措施,加强指标约束。组织开展“十四五”县市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评估考核,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围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无车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典型示范。支持企业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内首批、天津首个大型节能减排余热利用示范工程——陈塘热电集中供热低碳提升项目,近日全面启动。该绿色低碳项目由天津能源集团所属城安热电、陈塘热电两家公司共同开展,在行业和区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城安热电公司和陈塘热电公司协同谋划、通力配合,组建专业项
2024年4月18日至20日,第25届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2024)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圆满落下帷幕。汉斯琥珀再一次踏上环博会的征途,展示了我们HUBER对于环保产业的深厚情感与坚定决心。01展会风采在环博会上,汉斯琥珀与众多业内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我们分享了在环保领域的最新技术、产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4月19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健主持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议,协调推进近期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旁路烟道挡板门后温度降低5-8℃,暖风器出口前后温差提高3-5℃,技改达标了!”近日,随着陕煤电力运城公司2号机组C级检修后顺利并网,该公司设备部锅炉专业点检长马学杰拿到了他和班组成员心心念念的技改“成绩单”。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火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增强盈利能力,是陕煤电
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4〕20号),其中提到,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同时,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一、总体情况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08g/kWh,同比升高0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明确了I级、Ⅱ级、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工业减排措施中提到,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降低煤电外输量;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
根据《厦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和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碳普惠工作,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厦门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9日。厦门市碳普惠
浦东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安排推动新区碳达峰政策体系文件落实落细等34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详情如下: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
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包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等16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上海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2024
3月28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主要对酒店宾馆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节能标准制度、淘汰落后制度、能源管理岗位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等落实情况开展监察。原文如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环资〔2024〕314号各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豁免类型包含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末端治理设施共两类。关于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4月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涉VOCs行业企业于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济源涉VOCs行业企业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企业自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原辅材料替代、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提标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800万。该项目计划针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实施提标技改,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具体包括(1)对现有生产车间实施密闭改造,同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各企业加快源头替代,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按期开展监测,开展错时生产,减少VOCs排放,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各企业家:你们好!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环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27日对天津某管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参考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涂胶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装置+喷淋塔+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的含挥发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技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重庆阳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3294720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采用水旋式粉尘捕集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工艺进行治理,现拟采用水旋式粉
近日,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招标计划,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计划招标时间为2024年4月。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为4021.9675万元,招标控制价3766.8375万元,工期要求720天。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日前,湖南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提到,碳达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实施“10+4+10”行动方案,重点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产业绿色化转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交通便捷低碳化发展、绿色金融支撑降碳、循环经
12月29日,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EPC+O项目(施工、设计、采购、运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报价3588万元。项目利旧现有除铊预处理设施、前后组合池等,另新增一套2000m3/d的除铊处理设施,新增生物制剂、稳定剂、硫酸等药剂系统,配套化验室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3日,郴电新能源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公布,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郴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闽通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中标包一、包二、包三。根据招标公告,郴电新能源2023-2024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用于郴电格瑞第二污水处理厂光伏、郴电格瑞第四污
湖南省郴州市生态环境局12月20日印发《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近日,龙源电力湖南公司永兴县10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取得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基础。该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境内,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光照较为充足,光能资源利用条件优越,规划交流侧容量100兆瓦,拟安装580峰瓦双面双玻光伏组件217241块,采取单户上网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1月30日,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EPC+O项目(施工、设计、采购、运营)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88.606万元。项目利旧现有除铊预处理设施、前后组合池等,另新增一套2000m3/d的除铊处理设施,新增生物制剂、稳定剂、硫酸等药剂系统,配套化验室及自动控制系统升级
近日大为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其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已取得相关项目备案证明和节能报告的批复,以及建设碳酸锂工厂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进行环评公示阶段以及规划设计等工作。同时,公司将专注“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存储+智能终端”业务的协同并进,未来将
9月28日,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大为股份郴州碳酸锂项目”)开工仪式在郴州市桂阳县高新区有色科技产业园举行。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桂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开启了大为股份湖南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以下简称“大为股份郴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