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业区域。本办法所称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是指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审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化工园区。
第三条 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由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章 建设标准
第四条 化工园区设立应手续完备,有明确的面积和四至范围。化工园区有多个片区的,最多不超过3个。
第五条 化工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园区有多个片区的应当有统一的运行管理机构。
第六条 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
第七条 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园区内严禁有居民居住,不得存在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
第八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应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第九条 化工园区应定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评价结论应在有效时限内,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十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项目准入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化工园区应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供水、供电、供热、工业气体、消防应急等公用工程;根据需要建设跨企业输送化学品、蒸汽和污水等的公共管廊,并配套建设照明、防碰撞等设施。
第十二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行驶,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防止安全风险积聚。
第十三条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十四条 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特性,建立满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装备和物资。化工园区应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第十五条 化工园区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监测监控数据应按规定接入有关主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
第十六条 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落实渗漏隐患排查及整治相关要求,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按规定建设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井并定期监测。
第十七条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应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管网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对初期雨水进行处理。设置了入河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化工园区应以提升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建立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化工园区平台。
第三章 园区认定
第十九条 认定化工园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园区认定申请文件;
(二)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四至范围划定文件及四至坐标矢量数据;
(三)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跟踪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包含土壤及地下水相关内容);
(四)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五)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六)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批复文件,园区产业规划和审查意见;
(七)园区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情况和相关矢量数据;
(八)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
(九)园区选址不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的证明文件;
(十)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
(十一)园区取水许可证明材料;
(十二)园区公用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的道路、管网(水、电、气、物料)、供热、污水处理、消防、通信、监测监控系统、封闭管理设施等竣工验收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体系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的防渗漏设计和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条 申请认定的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申请材料,按下列程序逐级审核报送:
(一)申请认定园区逐级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申请认定园区申报材料、现场进行核查并评分,符合要求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报省工信厅,同时送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
(三)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申报材料复核,同时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现场核查,确定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 园区设立和扩区
第二十一条 新设立(扩区)化工园区应位于省人民政府批准新设(扩区)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且以化工为主导产业。新设立(扩区)化工园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可承接列入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划的化工项目,项目投产前化工园区应通过认定或完成扩区认定。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汾渭平原(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8市)等重点区域内新增化工园区。重点区域因化工产业发展需要,确需新设立化工园区的,按照“建一撤一”的原则,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统筹置换,被置换园区化工定位同步撤销。
第二十三条 化工园区新设立(扩区)选址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并远离所在城市主城区,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十条要求。
第二十四条 化工园区扩区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认定的化工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可利用面积的80%及以上;
(二)化工园区亩均产出强度达到省级开发区上年度考核标准;
(三)扩区区域应与原认定园区相邻或相近,原则上应具备产业联动或公用工程协同条件;
(四)扩区区域内无非化工企业(公用以及配套工程类企业除外),不超出本化工园区所在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
第二十五条 化工园区新设立(扩区)提交材料:
(一)园区新设立(扩区)申请文件;
(二)园区新设立(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园区四至范围划定文件及四至坐标矢量数据,以及园区选址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批复文件,园区产业规划和审查意见;
(五)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跟踪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包含土壤及地下水相关内容);
(六)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七)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
(八)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及1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文件;
(九)园区扩区符合扩区条件的证明文件;
(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 化工园区新设立(扩区)批准程序:
(一)符合化工园区新设立(扩区)条件的,由园区管理(筹备)机构按隶属关系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要求,对新设立(扩区)申请材料、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审查申请材料,并对园区选址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后,省工信厅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新设立(扩区)化工园区名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条 批准新设立(扩区)的化工园区应在2年内通过认定,未申请认定或认定未通过的,终止新设立(扩区)工作,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已建化工项目不得投产。
第五章 园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化工园区的监管。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主体监管责任,负责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其他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禁发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和环保生产条件、不符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第三十条 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积极推动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和园区外的化工企业搬迁至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
第三十一条 处于省人民政府认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规模、市场、技术优势,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可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实施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 已认定化工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每年开展自评,市级应对自评情况进行复查,每3年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省级复核。复核不合格、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园区,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园区,应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到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
第三十三条 设区市人民政府应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和取消认定资格化工园区的整改、关闭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监管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后,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2025煤矿与煤化工环保产业大会暨第四届鄂尔多斯能源化工环保技术装备展示对接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推动煤矿与煤化工产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联合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定于2025年6月20-22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联合
2025年11月25-27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展览会定位:本次展览会旨在帮助华东乃至全国企业及时获得市场信息,对接优质资源,满足企业发展和开拓市场的需求。将化工产业上下游及完整产业链整合在一起,集中展出国内外知名化工技术装备等,构建技术交流合作的平台,为化工行业提供新思路和新动力,打造成为化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3日,2025氢能产业大会暨四川省氢能产业链供需对接会23日在成都开幕。本次大会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办,以“氢动中国·能向未来”为主题,依托2025成都国际工业博览会平台,加速技术转化,完善产业链条,优化生态布局,加强供需对接,助力四川建设全国领先的氢能产业高地。
4月21日,徐圩新区零碳园区建设规划采购公告发布,最高限价480万元。详情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0-YJZX-G2025-000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零碳园区建设规划预算金额:48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4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上提出“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北极星氢能网整理了4月14日~4月18日的一周氢能项目动态。全程1150公里!我国首条跨区域氢能重卡干线正式贯通中国石化14日宣布,我国首条跨区域氢能重卡干线当日正式贯通,并将开始常态化运营。这条西部陆海“氢走廊”始于重庆,最终抵达广西钦州港,全程约1150公里,中途设有4座加氢站,将带动重庆、贵
4月16日晚间,倍杰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成功中标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价格13.26亿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建设期为22个月。公告显示,2024年10月8日,倍杰特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就曾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0.74亿元。2025年3月21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上午,由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80亿元的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化工园区正式开工。据了解,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主要以生物质秸秆为原料,经发酵生产绿色乙醇,催化合成绿色航油。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绿色甲醇45万吨、绿色乙醇15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等管理,有效期2年。该暂行办法所称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储供氢装置
时间:2025年9月4-6日地址: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往届合作单位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化工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学会指导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支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新疆生产建
4月29日-30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举办。在国家“双碳”战略持续推动的背景下,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4月30日,以“共建绿色城市新生态”为主题的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峰会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成功举办。本次峰会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路径等重点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新能源占比持续攀高。截至3月底,浙江光伏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占电源总装机近三分之一。这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基础,也让电网调度运行面临新压力。国网浙江电力调控中心值长詹文达介绍,海量新能源接入主要带来三大难题:一是“用不完”,尤其是节假日期
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工作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
4月28日,汉缆股份发布2024年年报。公司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5,973.53万元,同比下降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12.97万元,同比下降13.81%。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资产总额114.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81.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4月28日,贵州省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为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2025年一季度会议陆续召开,部署了二季度重点工作。整理如下:国家能源集团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会暨提质增效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把握生产经营改
4月26日,由中国电建北京院总承包的内蒙古最大光伏草业项目——商都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调整内蒙古地区能源结构,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培育新能源产业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新的动力。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镇,光伏区总占地面积约4141公顷,项目规划交流侧装
4月29日,春光明媚,江苏能源领域迎来一标志性时刻——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连云港市后云台山隆重开工。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等股东方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实施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6.6亿元,规划装机4台30万千瓦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走进新国企·科技创新主力军”活动走进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的多个生产制造基地,深入了解这家国企在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方面的实践成果。走进中车株洲所时代电气制造中心,AGV机器人穿梭于智能化生产线之间。偌大的
近期,全球贸易格局重塑。浙江政企抱团形成合力,既应对短期问题,也谋划长期转型。作为经济“血脉”的电力系统,通过加强电力数据监测分析,为各地政府制定政策、企业优化生产策略提供科学支撑。在“世界超市”义乌,当地供电公司通过电力数据每日监测企业生产动态,结合企业对美依赖度形成多维分析模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新能源占比持续攀高。截至3月底,浙江光伏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占电源总装机近三分之一。这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基础,也让电网调度运行面临新压力。国网浙江电力调控中心值长詹文达介绍,海量新能源接入主要带来三大难题:一是“用不完”,尤其是节假日期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30日,中国人大对5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2025年一季度会议陆续召开,部署了二季度重点工作。整理如下:国家能源集团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会暨提质增效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把握生产经营改
4月26日,由中国电建北京院总承包的内蒙古最大光伏草业项目——商都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调整内蒙古地区能源结构,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培育新能源产业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新的动力。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镇,光伏区总占地面积约4141公顷,项目规划交流侧装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近日,龙源布尔津县天润“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当地政府批复,批复内容显示:龙源布尔津县天润“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增容改造部分,改造前原项目为新疆布尔津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场一期项目,原项目规模49.5兆瓦,改造后总并网规模100兆瓦。等容改造:拆除原有66台
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详情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北海市市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025年2月9日下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可以认为是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升高,电力市场不段深入推进的新形式下践行《可再生能源法》,促进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等目标以更高效、更低成本
主题时间地点大会主题:推动水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会时间:2025年5月9日-10日(8日全天报到)大会地点:福州中庚喜来登酒店特邀嘉宾大会内容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福州大学02联合主办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03协办单位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凌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车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