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排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坚决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为统领加快生态省建设,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以信息化赋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争先创优为目标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速加力、提质增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重要目标。
1.坚决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省国考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6.58%;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以问题整改促进攻坚水平提升。制定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清单,加强调度督办,压实攻坚责任。认真迎接国家2023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现争先进位。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持续优化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坚持省级审批项目现场解决问题、部里审批驻部争取支持的原则,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规范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牵头单位:环评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法规处会同各相关责任处室;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加快打造全国碳市场核心枢纽。强化全国碳市场服务保障,加快推进中碳登机构建设。深化区域碳交易试点,推动“降门槛、扩行业”,优化建材、化工等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力争年度交易量列区域碳市场第一位。深化碳普惠体系建设。支持碳金融稳步有序创新。出台《湖北省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并推动实施。(牵头单位:气候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3.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持续完善“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库建设,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和财会监督。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及绿色金融支持,推进省级EOD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综合处、财务处、水处、大气处、土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高水平、高质量办好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美丽中国百人论坛、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会(牵头单位:气候处、综合处)。
(二)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4.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督促指导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恩施州加快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制发小流域综合治理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2024年6月完成试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扩面提质,2024年6月全省分类、分阶段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流域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5.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接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强化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四单”管理,合力推进各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80%,力争整治成效位居长江经济带11省市前列。完成重点支流排污口溯源和70%的整治任务,完成重点湖泊排污口80%的整治任务,推进重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建设提升。(牵头单位:流域处、水处、监测处、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6.加强“三湖一库”流域专项治理攻坚。开展洪湖、梁子湖、斧头湖、丹江口水库等“三湖一库”流域水环境专项监测。持续驻点帮扶推动入湖支流(渠闸)综合治理。加快入湖库排污口溯源和分类整治,持续开展“清流行动”交叉执法。加快推进丹江口水库入库支流回水区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能力建设项目,强化极端气候下水质变化应对。巩固提升神定河、泗河、犟河流域“一沟一策”整治。(牵头单位:水处、流域处、监测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超低改造一批、深度治理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推动100家重点企业绩效升A晋B。组织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加强污染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做实长江中游三省联防联控,做细武汉都市圈和“襄荆荆宜”区域协同协作,开展一体化联动应对和监督执法。构建完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自动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大气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8.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风险河湖和重点攻坚断面,“一水一策”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全年实施重点水污染减排和治理项目100个以上。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国家级园区和通过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整治验收销号。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百吨千人”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到80%以上。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协同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销号(牵头单位:水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和保护。配合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加强水生态考核监测(牵头单位:流域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9.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全面推进7个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实施,大力实施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牵头单位:土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0.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4+6”建设,持续推进武汉、襄阳、宜昌、黄石4个国家级和十堰、鄂州、荆门、孝感、潜江、仙桃6个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攻坚,推动重点行业危废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加强磷石膏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持续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牵头单位:固体处、固防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四)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
11.强化美丽湖北建设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出台美丽湖北建设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相关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推进三大都市圈绿色协调发展,健全完善三大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共保联治协作机制,完成三大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规划编制工作并发布实施(牵头单位:综合处、流域处、土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2.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开展生态省建设终期评估,力争2024年通过国家评估。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完成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组织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乡镇、村创建和复核,力争创建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生态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3.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谋划2024年湖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共同缔造试点项目,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持续深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157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123条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牵头单位:土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4.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完成30%以上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实施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2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自评估工作。推进市州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牵头单位:生态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围绕“一废一库一品”、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化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健全完善环境应急机制(牵头单位:应急信访处、固体处、辐射处、核辐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五)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5.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督察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起底清仓”专项行动,一体推进中办调研报告指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为重点,持续开展调研督办、监察督办、抽查督办等专项督办行动,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续工作。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做好配合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工作。(牵头单位:督察办、各专员办;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6.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化排污权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修订《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印发实施《湖北省排污权储备与出让管理办法》,推动建设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储备库。推进排污权抵质押融资。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开展环境统计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全面完成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牵头单位:环评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落实情况双随机执法抽查(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条例》《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立法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水处、土壤处、监测处)。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17.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织密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省控自动监测站点更新改造项目,持续优化和完善全省噪声、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做好全省生态环境智慧监测顶层设计,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大比武活动(牵头单位:监测处、监测中心站、环科院、信息中心、驻地方监测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科研与课题研究,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科合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执法机构示范创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执法岗位培训和技能比武等执法练兵活动(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华中区域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固体处、环科院、固防中心)。完成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牵头单位:环科院)。
(六)完成共性目标任务。
18.加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定点帮扶、民族团结进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维稳、反恐、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网络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全民健身、国土绿化、老干部、工青妇儿等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处、法规处、辐射处、应急信访处、机关党委、老干处、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三、重要举措
(一)强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1.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与河南、湖南、陕西等周边省份签订联合执法协作协议,组织开展接壤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执法联动,提升打击合力。与省公安厅签订《警环合作协议》。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实战比武,以查办涉刑案件实效排名通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举办两法衔接培训,开展常态化会商协作。(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加强省市协同共建。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共商共建共创。紧盯重点市州、重要时段和重大问题,由厅领导带队赴有关市州召开生态环境工作专题交流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形成厅市协同合作的新局面。(牵头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二)推动美好生态环境共同缔造。
3.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实对口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各级资源、力量、资金、技术下沉。加强信访办理,着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总结运用深化共同缔造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环境治理体系。(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生态处、土壤处、应急信访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4.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群众身边故事,构建大宣教格局,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度和影响力。加强舆情分析引导,持续抓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办好“六·五”环境日省级主场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宣教处、宣教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举办第六届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三)着力加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5.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督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湖北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试行)》,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6.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主题。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武装,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湖北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持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清廉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8.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推动建设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测、执法等人才库、专家库,打造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人事处会同督察办、监测处、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品牌打造,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常态化评价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选举程序,认真做好机关党委、纪委和群团组织换 届工作(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通过审查的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等措施,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三)明确了禁燃区要求;(四)明确了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权责。大连市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推动企业绿色升级。详情如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包含三个一”重大任务以及13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推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统筹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全区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以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范围为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11个设区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3月17日公开发布。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记者就此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被纳入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59家企业开展2024年新纳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2023年底前尚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的企业,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促进油品储运环节减排,推动企业绿色升级。详情如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北京市昌平区发布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昌平区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建设美丽北京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黄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综合整治及“国际会客厅”核心区品质提升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2023年10月,该项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正式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据了解,屯溪区EOD项目紧扣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共包含新安江屯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保护监管行动计划(2024—2028年)》,详情如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
4月2日,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当地国资企业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年限共计23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目运营期20年。据了解,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治理类和关联产业开发类两类3个子项目,总投资约为22.74亿元。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美丽辽宁建设相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2024年甘肃省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已经省政府审定,并以甘政办发〔2024〕19号文件印发实施。共300个项目,其中包含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具体名单如下:一、计划新开工项目(88个)(一)农业水利项目(5个
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合作共赢模式,共同实现安徽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目标,3月12日,投资公司与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集团”)在合肥开展业务座谈交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安徽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方降龙,总经理杨岸峰、党委副书记程群;中建八局投资管理部总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3月1日,三峡库区秭归县环芝兰片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秭归芝兰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期为2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三峡库区秭归县环芝兰片区的项目投资建设与运维经营,经营范围包括相关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经营内容。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