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宛政办〔2024〕3号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创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主要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进位。2024年,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南召县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2025年,邓州市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以上,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8%以内,力争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研究制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要求,严格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属地责任,促使一批达不到标准体系要求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等落后产能,依法依规严格关停退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3.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运输方式等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配合)
4.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耐火材料、石灰、铸造、矿石采选与加工、钙粉、冶金辅料、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集中地方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南阳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等现有化工园区,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以光伏发电、风电为重点,以生物质、抽水蓄能、地热能、氢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优先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高比例储能”“光伏+高比例储能”“风光火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0万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5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全部市内自用,不外输。(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6.推进煤电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广应用电厂供热改造等先进技术装备,对现役火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有效提高电厂机组综合利用效率。推进南阳中誉发电有限公司2台1000兆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2024年年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稳妥有序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7.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稳妥推进以气代煤。2024年年底前,全市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者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到2025年,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持续推进农用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食用菌种植、烘干、畜禽养殖、烟叶烘烤等领域农业生产用煤监管,严禁农业生产使用散煤。(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烟草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散煤治理行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的行为,加强洁净型煤源头管理,掌握洁净型煤销售流向,建立溯源机制,确保“禁燃区”内散煤、洁净型煤“清零”,做好“非禁燃区”内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供应,保障居民生活取暖洁净型煤供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0.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号)要求,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财政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资金激励政策,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划定未实现新能源化汽车禁行时间及区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制定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到2025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各类充电桩(枪)300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加快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推进西峡公铁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南召中铁路港铁路专用线等6条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加快唐河航运工程和沿线港区建设。力争2025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火电、化工、煤炭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配合)
12.优化路网结构布局。加快推进312国道宛唐交界至遮山段和中心城区外环路建设,力争2025年年底前312国道宛唐交界至遮山段建成通车。构建由631国道、103省道与正在建设的312国道形成的城市外环,解决过境交通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治理
13.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钢铁、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焦化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14.强化重点行业绩效水平提升。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清单,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企业,积极帮扶指导绩效评级较低的企业对标先进、夯实基础,加大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5.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推进砖瓦、石灰、玻璃、陶瓷、耐材、碳素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提升污染物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污设施处理能力、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全面排查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氧化法脱硝等低效治理设施以及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VOCs简易低效设施;取缔直接向烟道内喷洒脱硫脱硝剂等敷衍式治理工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6.开展锅炉综合治理。鼓励淘汰4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保留及现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炉具,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通过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加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对于污染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将新建燃煤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实施自动监控载入排污许可证;持续推动已建成燃煤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实施自动监控,督促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7.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紧盯VOCs无组织排放短板,实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提升废气收集率,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改造为密闭式集输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达不到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18.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及监控平台数据接入标准和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标准要求,实现“十个百分之百”。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做好建筑工地、线性工程、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综合治理,加大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严格降尘量控制,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利局配合)
19.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重点提升国省道、县乡道路、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等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效果。(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引导在产露天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方城县杨集乡吴庄组钯齿沟建筑用大理岩矿、南阳英利矿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四里店乡钾长石矿、内乡县北岗矿区东矿段水泥灰岩矿、内乡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孙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南召县圪垱寺白云岩矿等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21.推动矿石采选与砂石骨料行业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针对原料运输、贮存、装卸、破碎、转运、筛分、出料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优化运输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矿石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砂石骨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扣减地方财力政策。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3.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督。强化市、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时监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24.严格烟花爆竹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安全管控网络作用,加大对重点时段的巡查防控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配合)
(六)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25.全面推行差异化管控。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和绩效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优化绩效分级指标,实行差异化精准管控,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对绩效分级A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实行自主减排。对符合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准入条件的重大项目单位和项目保障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施应急管控豁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26.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联合会商,科学合理确定联防联控区域,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确保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差异化管控措施落地见效。深化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积极推进南阳、襄阳跨区域联防联控,实现区域协同减排,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供电公司配合)
(七)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7.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全市乡镇空气站升级改造,实现市域内六因子(PM2.5、PM10、SO2、NO2、CO、O3)监测全覆盖。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8.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29.加强监督帮扶指导。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督帮扶力度,充分运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业用电量、门禁系统、卫星遥感、热点网格等远程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分析技术应用,精准识别和推送问题线索,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30.加强高值热点管理。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高值热点“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复核督办、约谈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帮扶指导,加强车载走航、激光雷达、无人机等多种技术手段应用,提升高值热点预报预警和污染溯源能力,推动各县(市、区)不断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扛起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政治责任,按照辖区空气质量提升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空气质量改善方案,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提升、稳定向好。
(二)凝聚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监督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政策激励。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生态补偿、公开约谈、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督促责任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差别化电价水价、环保信用评价、绿色金融信贷等制度,激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争取、充分运用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能力建设等领域支持力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已印发的各项考核方案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连续排名靠后、未完成目标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追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电石炉、砖瓦工业、陶瓷工业、玻璃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炭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铸造和锻造工业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万元。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为加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3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会。会上,省环科院介绍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重点注意事项,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山西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预案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南通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