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电石渣为唯一钙质原料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均处置危废实物量高于6%(含)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经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同意后免于错峰生产。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yj208@163.com。
联 系 人:材料工业处 王康
联系电话:028-86265721
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结合我省水泥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电石渣为唯一钙质原料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均处置危废实物量高于6%(含)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经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同意后免于错峰生产。
第三条细则中的“差异化”是指:
(一)超低排放差异化;
(二)特种水泥差异化;
(三)协同处置差异化;
(四)窑线置换差异化。
第四条细则中的“城市生活污泥”是指城市住宅和公共设施中产生的污泥,包括厕所污泥、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且直接进入高温区焚烧。
第五条细则中的“认定”是指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申请差异化错峰生产,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专家进行现场核实的活动。
第六条细则中的“产能”是指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申请审批的备案(批复)产能。
第二章 错峰任务
第七条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40天+X天(X为根据环保、能耗、减碳、环境敏感时期等因素实时调整的停窑天数)。
第八条具体错峰生产任务根据行业能效双控、碳排放双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和库存情况等进行安排,月结季清,季度超停天数可累加至年度错峰总天数。
第九条政府部门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其停窑天数计入错峰生产天数。
第十条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勒令整顿的停窑天数不计入错峰生产天数。
第十一条因五级以上强震灾后重建、国家级特别重大工程水泥保供等特殊情况需减免错峰生产天数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批准,可按照供应缺口减免错峰生产天数。
第三章 差异化错峰
第十二条超低排放差异化错峰生产
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为A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12天。
第十三条生产特种水泥差异化错峰生产
特种水泥产量占比50%及以上的熟料生产线(认定当月前12个月数据),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50%。
第十四条协同处置差异化错峰生产
(一)协同处置城市生活污泥生产线
1.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理城市生活污泥量(运输进厂过磅污泥)小于实际熟料产量4%的,认定后正常执行错峰生产;
2.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理城市生活污泥量高于4%(含)低于8%的,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10%;
3.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理城市生活污泥量高于8%(含)低于10%的,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20%;
4.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理城市生活污泥量高于10%(含)的,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30%。
(二)协同处置危废的生产线
1.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置危废实物量低于实际熟料产量1%的,认定后正常执行错峰生产;
2.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置危废实物量高于1%(含)低于3%的,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30%;
3.认定当月前12个月(正常生产日)内,日均处置危废实物量高于3%(含)低于6%的,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50%;
(三)协同处理电石渣生产线(以电石渣为主要原料,占比超过60%),认定后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减免30%。
第十五条窑线置换差异化错峰生产
同一水泥生产厂区内的不同生产线可以进行错峰生产置换;不同水泥生产企业之间错峰生产置换仅限于同一市(州)内;不同窑型生产线和熟料交易量置换,按照实际产量进行折算。被置换生产线错峰生产任务外的超停天数方可用于置换。
第十六条超低排放、特种水泥、协同处置三类差异化错峰生产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减免。
第十七条申请本年度差异化错峰优惠政策的须完成上年度错峰任务。本年度有环境违法违规记录或纳入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的企业不得享受下一年度错峰优惠政策。
第四章 错峰认定
第十八条错峰生产数据由企业上报,按照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统计、汇总和通报。
第十九条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行业专家开展差异化错峰生产认定。认定生效次月开始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减免,认定有效期两年,认定未通过的一年内不得申请差异化错峰生产认定。
第二十条差异化错峰生产认定期满一年后进行中期复查。中期复查未通过的,取消差异化错峰生产优惠政策且一年内不得申请差异化错峰生产认定。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视情况将错峰生产实施情况纳入相关省级督查工作范围,每年通报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错峰生产执行不到位的,两部门将对其约谈,且取消其下一年度错峰优惠政策;拒不改正的,限制其生产线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取消企业及其员工各类评优评先推荐资格。
第二十二条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每季度检查辖区内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熟料产量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第二十三条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按要求制定错峰生产计划,做好错峰生产工作。每季度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熟料产量和错峰生产执行情况,相关情况同步抄送省水泥协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组织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开展水泥“错峰置换”。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四川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1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1月份,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按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河北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9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执行水泥错峰生产,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120天为采暖季错峰,30天为非采暖季错峰。同时为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回升向好态势,用电需求持续释放。1~5月,吉安全社会用电量6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8%。预计今年全市度夏期间最大用电负荷将首次突破300万千瓦,考虑全省电力总体供需形势,今年全市预计将出现约35万千瓦电力缺额。当前,电网进入迎峰度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函,其中提到,答复提到:针对争取秦山核电优惠售电资源的建议,鼓励有条件企业错峰生产,将大功率大能耗的生产安排在低谷时段,使用电价较低的谷电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3-2024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第五批),详情如下:关于对2023-2024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五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落实河南省整改方案,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条日产5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10万吨垃圾发电飞灰项目,按要求应实行产能2:1减量替代。依据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文件,为尽快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除“十四五”期间关停整合的生产线外,2025年6月底前,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完成生产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在产产能全面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要求;2025年底前
2024年12月31日,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脱硝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该项目通过脱硝改造,实现氨氧化物超低排放,窑系统运行烟囱在线监测NOx≤50mg/m3,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节省氨水,无其他材料消耗。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金隅科研总院绿色低碳环保技术研究院在小型回转窑试验平台上进行了高浓度氢能煅烧水泥熟料的工业试验,试验所用燃料氢气浓度大于70%,为国内首次相关试验!在水泥行业中,替代化石燃料煅烧水泥熟料、减少直接CO排放是行业面临的紧迫任务。水泥行业正积极研发和利用替代燃料及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承德天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云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太阳建设有限公司、中振建设有限公司分列第一、二、三候选人。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建设一套中温中尘SCR烟气脱硝系统,包括还原剂输送及喷入系统、SCR反应器、除灰系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承德天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建设一套中温中尘SCR烟气脱硝系统,包括还原剂输送及喷入系统、SCR反应器、除灰系统、烟气接入系统、窑灰输送系统、空压机站及智能控制系统。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承德天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建设一套中温中尘SCR烟气脱硝系统。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承德天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线SCR脱硝技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宽数政投备字【2024】137号
10月31日,工信部修订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与80号文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严水泥置换要求,明确水泥熟料低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用于新建项目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拆分转让等。二是完善产能核定方式,取消以水泥回转窑窑径和玻璃日熔化量为依据核定产能的规
9月29日,受厅大气处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马鞍山铁鹏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2160万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原辅料堆棚作为本项目的暂存堆棚,依托厂区现有一条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部分原料替代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及产品产能均不变。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地方标准《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文件全文强制。《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本文件代替DB11/503—2007《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西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