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福州市人民政府8月5日发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
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作为区域内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一、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秉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和在福州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福州。
到202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降低;福州市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18.6μg/m3;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2%,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含)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水、土地、能源、岸线等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不突破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
到203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降低;福州市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5μg/m3;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9%;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水、土地、能源、岸线等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得益彰。
二、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
(一)生态保护红线
完整利用福建省“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082.0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为2410.32平方千米,海域面积为2671.73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最终面积以省政府发布结果为准。
(二)一般生态空间
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5022.51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为3703.3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为1319.17平方千米。一般生态空间将随生态保护红线最终发布成果做调整。
陆域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包括生态评估得到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法定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保护的区域。
海洋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海洋生态控制区、未纳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未划入海洋生态控制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调出区域(不含对水质现状超标严重的海域、海域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为一般重要的区域及国土空间规划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部分特殊用海区)。
三、环境质量底线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7.2%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到2035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重要河口海湾水质稳定好转,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湾区、长乐东部海域湾区建成美丽海湾,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5%(国控点优良水质面积不低于84.0%)。
到2035年,海洋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重要河口海湾水质大幅提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9%,全面建成美丽海湾。
(三)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18.6μg/m3。
到2035年,县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小于15μg/m3,最终指标值以省下达指标为准。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含)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地块风险管控率达到95%(含)以上,开垦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覆盖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预期达95%(含)以上。
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四、资源利用上线
(一)水资源利用上线
到2025年,全市总用水量目标值为28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1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达到19立方米、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6。2035年指标以省人民政府下达为准。
(二)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到2025年,耕地保有量达到947.53平方千米,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844.82平方千米。2035年指标与2025年保持一致。
(三)能源资源利用上线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达到19.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达到1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32%。2035年指标以省人民政府下达为准。
(四)岸线资源利用上线
海岸线:大陆海岸线中优先保护岸线长度为344.14千米;重点管控岸线长度为584.42千米;一般管控岸线长度为37.83千米,分别占比35.61%、60.47%、3.91%。有居民海岛岸线中优先保护岸线长度为106.19千米;重点管控岸线长度为85.62千米;一般管控岸线长度为0.47千米,分别占比55.23%、44.53%、0.24%。
内河岸线:内河岸线中优先保护岸线长度为313.6千米;重点管控岸线长度为22.67千米;一般管控岸线长度为724.83千米,分别占比分29.55%、2.14%、68.31%。
五、环境管控单元
(一)单元划分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环境特征,合理确定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确定优先保护单元;以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的区域,以及生态破坏突出、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确定重点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结合区域发展定位、空间发展和保护格局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环境管控单元随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国土调查等成果调整予以动态更新。
全市共划分316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陆域206个、海域110个,具体如下: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全市共划分169个,其中陆域120个、海域49个。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将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130个,其中陆域76个、海域54个。包含城镇、工业园区、重点矿区、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港口航运区、围填海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为预留发展区域,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分17个,其中陆域10个、海域7个。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动,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管控要求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等,衔接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允许、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市流域和海域的总体准入要求,“N”为31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具体见附件。
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应用
(一)加强规划衔接应用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涉及区域开发建设活动、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等政策制定,在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中,要将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加强统筹协调。
(二)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规划环评编制时、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初期、产业园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中,应分析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符合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推动绿色发展。
(三)强化环境管理应用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有关政策的制定修订与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以及环保督察中,应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四)更新与调整
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市级层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及调整工作,5年内因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调整而导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变化,市人民政府可适时组织更新。在动态更新完成前,具体管控内容按现行国家和省级发展战略、法规政策和范围边界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组织开展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常态化推进共享共用、更新调整、监督落实等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落实和应用实施工作。
(二)实施联动共享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调整、城镇规划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区域发展战略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时,应将变化情况和相关资料同时通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提出相应工作措施,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执法的协调联动。
(三)积极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正面典型宣传,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加大对相关反面案例的曝光力度,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及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实施。
(四)强化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加强监督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应及时将非现场监管、检查抽查、舆情监测、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或机构,依法依规查处。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相关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机制。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4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疆自治区将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助力美丽重庆建设,重庆市生态环境局8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共六个部分十八条,分别为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监督考核、组织保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河南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河南省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精准科学、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及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
7月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9〕99号)、《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同时废止。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四川省生态环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精准科学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9月11日上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贵阳水务环境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何小丽,局长伍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鑫,贵阳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仕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朝虎,财务总监李琳出席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旨在深入推进贵阳市“生态立市”战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4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疆自治区将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秉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工作标准,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同时,为形成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氛围,有效压实行政相对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以案说法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8月27日发文,就《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天津市将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关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四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牢环保底线,自觉遵守环保规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沈阳某纺织布匹有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美丽朝阳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详情如下:[$NewPage$]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8月7日印发《长治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立足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和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聚焦工业、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建立长治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开展年度评价,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度持续提高。经过三年试点建设,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助力美丽重庆建设,重庆市生态环境局8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
7月27日至2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山东省菏泽市、聊城市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7日上午,孙金龙一行来到菏泽市曹县庄寨镇调研木材加工产业集群绿色低碳转型及高质量发展情况。孙金龙首先来到曹县庄寨镇林展馆,听取了庄寨镇木材加工产业发展历程介绍,详细了解木材加工产业园区的建设情况。
近日,首创环保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4亿元,同比增长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亿元,同比增长2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2亿元,同比增长11.99%。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板块持续发力,存量资产运营潜力进一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4年度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其中显示,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2条2500t/d熟料生产线等12个项目被淘汰,涉及食品、轻工、建材等行业产能共计278万吨。2024年度自治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公示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其中包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体为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物治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发布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告津市场监管标准〔2024〕19号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天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8月2日发布了《关于拟下达2024年第六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示》,包括人工林固碳增汇技术规程、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半导
天津市人民政府8月14日发布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维护市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详情如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贯
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共计12999万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06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44号)
8月15日,我们迎来2024年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在祖国大地上生根、开花。万里河山,生机盎然。绿色发展正在提速,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全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按照综合政务、综合业务、科技支撑、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环评与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由2024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30日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草案共7章70条,分为总则、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及附则。其中加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