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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崇明区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国际高地、宜居宜游海上花岛、低碳产业活力城区”,推动绚美城市、和美乡村与美丽海湾交相辉映,绘就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世界级生态岛新画卷。详情如下:
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
前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用“四个重大转变”全面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2024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求。
2007年4月,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崇明调研时指出,“建设崇明生态岛是上海按照中央要求实施的又一个重大发展战略,我们要把崇明建设成为环境和谐优美、资源集约利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岛区,实现崇明跨越式发展”,为崇明生态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2016年9月,上海决定举全市之力支持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2022年1月,上海市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打造成绿色生态“桥头堡”、绿色生产“先行区”、绿色生活“示范地”,成为引领全国、影响全球的国家生态文明名片、长江绿色发展标杆、人民幸福生活典范,向世界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范例。2023年11月,市委书记陈吉宁在崇明调研时指出,“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统筹做好绿色生态、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大文章,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崇明样板。”这些都为崇明区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崇明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三面环江,一面临海,由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三岛组成,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崇明是“河口之岛”,立东海之潮头,迎长江于浪尖,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崇明岛是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素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的美称;崇明是“生态之岛”,拥有东滩国际重要湿地、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是数以百万计的“东亚—澳大利西亚”国际候鸟的重要栖息地,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太平洋西岸难得的净土”。崇明区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市、县(市、区)”“全国文明城区”“和美海岛”“中国天然氧吧”以及“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荣誉称号。
自2001年崇明确立建设生态岛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历届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生态立岛不动摇,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大力实施“+生态”“生态+”发展战略,以实际行动承担起引领上海绿色发展、体现上海生态文明建设高度、支撑上海生态之城建设的重要使命。崇明区积极探索大型河口岛屿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外来物种清除及生物多样性恢复工作,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稳定保持在12种以上,森林面积总量在全市占比28%,不断以“+生态”厚植生态基础。依托独特的地理区位和资源禀赋,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大力发展现代新农业、海洋新智造、生态新文旅、活力新康养、绿色新科技等生态产业,农业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国第一。制定我国首个区域碳中和实施方案,在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提质、增效方面积极贡献崇明智慧、崇明方案,持续以“生态+”彰显生态价值。经过近二十年的生态岛建设,崇明已逐步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成功实现从“孤悬江海的岛屿”到“蓬勃发展的热土”的美丽蝶变。
为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崇明区人民政府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本次规划范围为崇明区全域,行政辖区范围面积2609.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13平方公里,包括崇明岛(上海行政范围部分)、长兴岛和横沙岛,下辖16个镇和2个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要求,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为愿景,设置4项重点任务、42项重点工程。本规划将作为崇明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为以更高标准将崇明区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国际高地、宜居宜游海上花岛、低碳产业活力城区”,推动绚美城市、和美乡村与美丽海湾交相辉映,绘就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世界级生态岛新画卷提供战略支撑。
一、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长江门户、东海瀛洲——独特区位优势凸显潜力。崇明区地处上海北翼,蚕卧长江,江海相拥,南与浦东新区、宝山区及江苏省太仓市隔水相望,北与江苏省海门市、启东市一衣带水。崇明岛地处中国最大河流长江入海口,是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也是中国仅次于台湾岛、海南岛的第三大岛屿,素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之称,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交汇点。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禀赋,为崇明区带来极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上海绿肾、宜居乐土——优美生态环境造福人民。崇明区是上海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承载了上海最为珍贵、不可替代、面向未来的生态战略空间。以上海市市域总面积20%的国土空间承载着全市约28%的森林、33%的基本农田以及65%的生态保护红线,集中了上海市30%的生态空间、80%的水源涵养区,成为上海市空气质量最优、绿地面积最广、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全区水网密布,每年监测到鱼类超330种,包括水中“大熊猫”中华鲟、“长江生态活化石”江豚等濒危水生物;鸟类300余种,包括22种全球受胁物种、1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等。
江南韵味、海岛特色——山水人文资源得天独厚。崇明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湿地资源遍布,上海崇明东滩湿地、长江口中华鲟湿地等国际重要湿地以及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等成为众多鸟类和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拥有东风西沙水源地和青草沙水源地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崇明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剪纸、崇明土布等独特的民俗文化,古建筑、古石桥等历史文化遗产;拥有1家5A级景区、6家4A级景区、20家3A级景区,东平国家森林公园、西沙明珠湖等景点星罗棋布;工业科普、亲子研学、房车露营、康养旅游等一大批新兴旅游业态蓬勃发展,花朝节、生态文化旅游节、骑游节等品牌节庆活动精彩不断。农业资源丰富,供给了上海市1/3的地产农产品,具有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发展基础。
2.工作基础
全面构筑生态资源优势,持续擦亮生态“底色”。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高,集“滩水林田湖”为一体的综合生态空间持续拓宽,生态本底居上海最优,国际生态示范效应显著增强。一是严格划定生态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划定四类生态空间,明确管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0.37平方公里,占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65%,其中陆域91.78平方公里、长江河口及海域1548.59平方公里。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加强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二是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实施公益林抚育和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森林覆盖率从2003年的16.8%到2023年的30.74%,森林面积达54万亩。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规范管理,发起成立长三角湿地联盟,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成为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积极推进外来物种清除及生物多样性恢复工作,一枝黄花、互花米草、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施崇明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该工程是全球生态保护、湿地修复领域投入最大、规模最大的工程之一。坚定不移地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和极小种群物种重引入工作,长江江豚、扬子鳄、麋鹿、中华鲟等濒危物种种群得以有效恢复。累计放流中华鲟、松江鲈和胭脂鱼85万余尾。
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提升环境“成色”。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望得见星空、看得见绿水、闻得到花香、听得到鸟鸣”逐渐变为现实。一是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开展第二轮“VOCs”综合治理,完成“一厂一方案”编制,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2018年以来优良天数比例从86.0%提升到88.8%。二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对14325条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和消黑除劣工程,打通村级“断头河”1932条段,打通堵点2984个,推动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207公里的河道生态治理工程、4898公里河道轮疏。全力推进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作,5个国控、22个市控断面均稳定达到或好于Ⅲ类。2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Ⅱ类水质。三是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理,通过替代种植、深翻耕、水肥管理等措施,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开展拟开垦耕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推动“岛上邻居”江苏省南通市海永镇和启东市启隆镇医疗废物纳入崇明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医疗废物跨省处置。四是声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推进。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强化智慧化监管手段运用,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和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横沙乡新民小区、城桥镇江海名都小区分别入选上海市二星、三星“宁静小区”。
加快提升生态惠民水平,用心做足民生“亮色”。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日益优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增强。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23.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初步形成覆盖18个乡镇和广大农村区域的“5厂+15站+X农污”三位一体的污水处理格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7.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99.6%。建成投用生活垃圾填埋场2个、固体废弃物焚烧厂1个、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22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获评上海市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全覆盖。二是乡村风貌不断改善。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8万户美丽庭院建设,宅前屋后、自留地“宜花则花、宜菜则菜、宜果则果”。打造一批风景优美、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陈家镇瀛东村等51个村入选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港沿镇园艺村等18个村入选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全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聚力打造发展“特色”。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集聚各类发展要素,促进“好生态”不断催生、赋能、激活“新经济”。一是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聚焦“五新”生态产业、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先后关停并转“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超600家,持续推进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发展,中船二期、江南造船智造等项目加快建设。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和应用推广,设立上海长兴碳中和创新产业园,长兴岛电厂10万吨级燃煤燃机全周期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CCUS)创新示范项目正式运行。新能源发电占比达31%,位居上海市首位。二是现代绿色农业创新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和设施菜田建设,大力推广“稻—虾蟹”的绿色生态农业养殖模式,推出“优农三兄弟”统一标识,打造“崇明甄选”平台,绿色食品认证面积35.31万亩,面积认证率达90%以上,拥有崇明白扁豆等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崇明白山羊等4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崇明老毛蟹等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业绿色发展指数在全国名列前茅。积极打造“长三角农业硅谷”,推进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建清水蟹育苗基地、白山羊育繁中心。三是生态服务业质效提升。成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因地制宜打造民宿集群村,“一镇一特色”初具规模,打造“岛在景中、景在岛里、处处是景、移步换景”的“海上花岛”,绘就现实版“莫奈花园”。建设101公里环岛景观大堤,贯通自行车绿道413公里,成功举办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国际篮联三人篮球大师赛等重大国际赛事,组织“花朝节”等特色文旅活动,2023年全区实现旅游收入42.1亿元。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发扬生态文化“本色”。多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生态文化,不断提高公众生态环境素养。一是宣传载体丰富。建成东滩湿地公园、崇明生态科技馆、上海西沙湿地公园等3家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推动崇明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等6家环保设施单位对外开放。二是宣传方式多样。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科普进校园、线上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绿色生活蔚然成风。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在上海市率先实现全区覆盖,国内首艘新能源车客渡船投入运营。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五年蝉联全市第一。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督促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全面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是主体责任不断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建立,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环长制”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联席会议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环长制,加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改革。二是监管水平不断提升。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不断加大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崇明区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培育生态产业市场。实施五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三年行动计划》,联合社会各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和增加民生福祉。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上海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共同发起了“候鸟友好论坛暨伙伴计划”,承诺为候鸟及其迁飞路线上重要的栖息地保护工作贡献力量;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与本地社区合作,形成了一套“自然家园守护圈”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瀛东村与崇明生态旅游集团开展合作,吸引国有企业投资约1.2亿元,用于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民营企业东禾九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投资约5亿元打造了集有机农业、旅游观光、生态科普为一体的“开心农场”项目。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优势需持续巩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仍存不足。一是生态空间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资源总量难以满足各类生态建设需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田、林、水等土地的复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森林覆盖率提升难度大。河口冲击岛的生态脆弱性长期存在,景观连通性趋于破碎化,长江滩涂侵蚀风险增加,咸潮入侵加剧,互花米草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威胁依然存在。二是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还不稳固。水环境质量与世界级生态岛要求还有差距,受自然因素影响,水质透明度较低。同时,由于村沟宅河面广量大,呈河口窄、布局密、断头多的特征,导致水动力不足,加之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镇村级河道水质易反复。环境空气质量易受南北两岸大气污染的远距离传输及跨区域影响,PM2.5和O3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三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和指标体系正在制定,转化路径尚不清晰,绿水青山价值智能化核算和结果应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供给、流通和消费体系不健全,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尚未转化为人民群众的优良生态福祉。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亟待改造更新,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一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尚不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布局不合理,规模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需求。部分区域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老旧破损等问题,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有待健全。废弃物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突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精细化、智慧化生态监管能力不足。天地一体、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完全构建,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监管能力还需提升。
生态产业发展能级需着力提升,增长内生动力不足。一是绿色农业现代化水平待进一步提高。全产业链绿色转型任务繁重,绿色农业示范引领作用不足。崇明拥有上海市1/3的基本农田,农业产值却仅占全市的1/5,总体效益与其他郊区相比优势不明显,种养结合、创新绿色技术集成有待加强。二是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压力大。海洋装备产业主要集中在长兴岛,占据全区工业总产值的70%,其中船舶制造业比重达80%。海洋装备产业多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工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结构性、周期性矛盾较为突出,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服务等新质生产力占比相对偏低。海洋装备产业蓬勃发展,相关造船企业全年能源消耗量占全区工业用能的51%,对崇明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影响较大。此外,崇明岛以传统制造业为主,企业数量不多、能级不高。三是生态旅游资源潜力发挥不够。受交通边缘化、上下游产业链不完善等因素制约,生态旅游业产业规模不大,缺少标杆性项目,产值仅占上海市的4%。
生态文化氛围营造尚不充分,外部制度约束有待加强。一是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有待提升。传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部分公众生态意识较为淡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尚未广泛形成,城镇公园绿地系统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尚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
2.机遇与挑战
(1)建设机遇
把握多重战略叠加期,开创发展新局面。崇明区背靠大都市,联通长三角,随着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多重战略叠加优势显现,为崇明区在更广范围集聚发展要素、更大市场深挖发展潜力、更深层次融入发展全局带来了战略机遇。
把握“碳中和”蝶变期,引领全面绿色转型。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实施,崇明区在全国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崇明岛力争实现碳中和目标,长兴岛力争打造成为以国际领先水平海洋装备业为特色的低碳岛,横沙岛积极探索从零碳向负碳目标迈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牵引力全面强化。
把握美丽上海发力期,勇担建设开路先锋。在美丽中国建设大背景下,上海市提出高标准谋划、高水平推进美丽上海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崇明区作为世界级生态岛,拥有上海市最核心的生态空间,要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奋力绘就美丽上海的崇明画卷。
把握政策创新窗口期,实现发展功能转化。新时期,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功能不断强化,将加快释放新一轮开放红利、创新红利、政策红利,有利于崇明积极探索新的生态制高点和新质生产力增长点。轨道交通崇明线和沪渝蓉高铁建设将大幅提升崇明的城市功能,成为生态岛下一轮发展的“活力之源”。
(2)未来挑战
崇明是一个大型复杂人居河口岛屿,且位于中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稠密的长三角地区,崇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既有鲜明特色和标志性意义,也极具挑战。
一是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对保护与发展提出了更为迫切的现实需求。作为世界级生态岛,应有世界一流的“生态文明”。对标国际一流生态发展地区,崇明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外部压力进一步加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成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亟需解答的时代新课题。
二是大型复杂人居河口岛屿对高水平保护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特殊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加剧了生态安全面临的威胁,周边区域环境污染和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在河口地区集中累积效应凸显,外来物种入侵对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的威胁始终存在。在全市全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大背景下,崇明区生态资源比较优势逐渐弱化,探索大型复杂人居河口岛屿系统解决方案刻不容缓。
三是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对现代化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崇明区需进一步提升抵御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能力,下更大力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世界级生态岛特点和规律的现代化治理道路,持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面对上述机遇与挑战,崇明区以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战略高度和前瞻目光,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快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全生态、高品质、国际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生态”“生态+”发展战略,以厚植生态优势“立区”,以高附加值绿色农业“兴区”,以高端绿色产业“强区”,以更高标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加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
(二)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步提升发展“含绿量”和生态“含金量”,在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主动呼应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引入最先进的理念和最有效的模式机制,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好资源禀赋优势,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集聚化、规模化、智造化、融合化发展,彰显国际风范。
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将系统观念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统筹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多重目标中,寻求探索最佳平衡点。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在绿色转型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坚持公众参与,生态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智慧,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世界级生态岛。
(三)战略定位
持续厚植生态优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以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保育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持续巩固东滩等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优势。立足崇明大型复杂人居河口岛屿建设高水平生态文明的实践探索,展示高难度、高水平生态文明实践成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成为中国递向世界的一张靓丽生态名片。
抓住用好发展机遇,打造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生态岛上的产业振兴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彰显区域特色。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桑基鱼塘”的都市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大力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加快构建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制度体系,力争在长三角地区立标杆、做表率。
提升民生福祉水平,打造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科学谋划乡村布局,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共建共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绘就林水人城和谐画卷,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宜居乐土。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崇明区全域,行政辖区范围面积2609.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13平方公里,包括崇明岛(上海行政范围部分)、长兴岛和横沙岛,下辖16个镇(城桥镇、堡镇、新河镇、庙镇、竖新镇、向化镇、三星镇、港沿镇、中兴镇、陈家镇、绿华镇、港西镇、建设镇、新海镇、东平镇、长兴镇)和2个乡(新村乡、横沙乡)。
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中远期为2028—2035年。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崇明区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国际高地、宜居宜游海上花岛、低碳产业活力城区”,推动绚美城市、和美乡村与美丽海湾交相辉映,绘就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世界级生态岛新画卷。
近期目标:到2027年,建成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各项任务指标稳定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中远期目标:到2035年,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城镇空间紧凑集约,乡村空间有机舒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基本建成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具有全球示范引领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六)建设指标
根据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创建指标体系包括目标责任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5个方面,共27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参考性指标。此外,依据崇明特点增加4项特色指标。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态能级高标准跃升,打造绿色生态“桥头堡”
以建设世界级生态岛为指引,对标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探索大型复杂人居河口岛屿系统解决方案,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构建自然形态、富有特色、疏朗有度的生态空间格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建设乡味多滋、服务多样的人居环境,打造世界级生态会客厅。
1.筑牢世界级生态岛生态基底
(1)严守生态保护空间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以水系为脉、田园为底、林带成网为导向,顺应全岛生态空间肌理,构建保持自然形态、富有特色、疏朗有度的“五源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以东滩、西沙、北湖、东平国家森林公园、长兴青草沙湿地等重要生态源地为核心,推进1条市级生态走廊和10条区级生态走廊建设,强化廊道网络与重要生态斑块的连通作用。依托现状林地,布局供市民郊野运动、休憩观光的郊野型绿道。以环岛运河生态绿道为纽带,向内连接中部乡野带、向外连接生态片区和城乡功能区,形成环岛绿色生态带,构筑全岛生态空间骨架;以崇明生态大道沿线绿道为轴,串联全岛东西向生态走廊,形成“通绿脉、织水网、看春花、赏飞鸟”的绿道布局。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空间分类管控,对一类、二类生态空间实行刚性管控,对三类、四类空间实行“弹性应对”,划定限制建设区,预留生态要素优化空间。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两类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理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监督与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重点打击非法采砂(石)、捕捞、设立码头、挤占河(海)岸、挤占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加大长江口咸淡水交汇区优越水体自然生境和湿地滩涂资源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以东滩为核心区的国际生态文明示范区,构建“生态安全保障区、本土物种恢复区、湿地景观提升区”体系,守护好珍稀野生动物生态廊道和候鸟迁飞通道。以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北湖、西沙等长江口湿地以及重要生物栖息地为补充,打造生态安全保障区,推进东滩互花米草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优化提升工程,完成北湖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工程。围绕北沿地区湿地,开展外来物种灭除和本土物种复种。
加强湿地精细化管理。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湿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和管理评价制度。加强湿地水质、环境、野生动植物、候鸟等科研监测,建立湿地资源信息数据库,推进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加强青草沙、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地和东滩、西沙长江口滩涂湿地资源的实时监管。采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专项滩涂监督检查,强化净滩清滩工作。实体化建设长江口生态研究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发。
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充分挖掘非耕地区域造林潜力,统筹布局森林增量空间,构建全域林地空间网络。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在加强树种多样性的同时,兼顾乡土树种使用,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逐步培育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城市森林基底。
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实施海岸线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强化岸线两侧陆海统筹管控。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快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美丽海湾,打造公众亲海优质空间。到2035年,长江口崇明岛海域建成美丽海湾。
(3)守护生物多样性宝库
加强长江口生物资源保护。以打造“鸟的天堂、鱼的乐园”为目标,整合优化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推进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建成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强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和完整性保护,持续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实施以中华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河口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增殖放流和种群恢复工程。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加强替代生境研究和示范建设,研究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平台、种质资源库等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探索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加快开展崇明本岛及其周缘滩涂湿地潮间带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同时开展长兴岛、横沙岛(横沙乡行政区域)陆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遗传多样性调查工作,包括高等植物、大型真菌、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昆虫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形成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和数据库。推进北湖生物多样性、东风西沙江豚长期定位观测站点建设,开展长期监测、周期性调查。探索建立长江入海口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长江口中华鲟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监测。建立生物多样性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长期动态监控。
提升生物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引入审批管理,强化进出口有害生物检查,开展外来入侵生物安全安全性评价。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互花米草、福寿螺等入侵生物防治措施,重点推进实施崇明北沿等重点区域的互花米草治理,利用“围、割、淹、晒、种、调”的综合治理方案,灭除崇明东滩区域外来物种互花米草达95%以上,逐步恢复海三棱藨草等物种,为全国乃至全球岛屿国家和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4)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开展崇明生态产品的底数调查,研究建立具有崇明特色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简明、统一规范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把独特生态资源变为优质生态资本。聚焦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品质旅游业等,形成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善生态补偿和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崇明特点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
2.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1)守望湛湛蓝天
深入推进VOCs污染治理。加强长兴岛船舶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整治,实行总量控制,开展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源头减排,积极推广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进工艺和减量化技术。加强船舶造修、工程机械制造等领域低VOCs产品的研发。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培育一批VOCs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
全面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根据市级部署,推进车辆(机械)优化升级,推动国四柴油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并鼓励进行新能源化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提前淘汰更新。加大油品油气行业治理,按要求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管控,实施更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试点应用,推进内港码头岸电标准化和外港码头专业化泊位岸电全覆盖,实行“岸电电子交接单”制度,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
持续深化社会污染源治理。加强施工扬尘防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等降尘措施以及施工“六个百分百”,完善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市政工程采用覆罩法和装配式施工。强化堆场扬尘管控,严格堆场规范化全封闭管理。加强道路扬尘防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根据市级部署,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强化秸秆监管,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市级部署,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适时将臭氧污染应对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推进联合监测及信息化共享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步改善目标和措施的对接,建立跨区域的规划衔接、信息共享、污染共治、风险联控机制。
(2)打造秀美河湖
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巡查工作,建立环境问题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巩固工业企业关闭清拆整治成效。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开展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置的排污口。加强防洪除涝体系建设,防范咸潮入侵,强化岛屿原水供应安全。
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新增8座外围水闸和4座泵站,构建“外挡洪潮、内河蓄排、闸泵排涝,蓄以待排”总体格局,通过适时“高引高排”、增加引排频次等方式,提升内河水动力。持续开展泵站放江综合整治。以界河(北段)、四滧港、八滧港、奚家港(北段)等骨干河道为重点,扎实推动河道水系调整、水系沟通、清淤疏堵、清笼清网、生态护岸。以镇村级河道为重点,开展生态轮疏治理。对部分居民点周边河岸塌失严重、生态系统脆弱的镇级河道,落实必要工程措施予以整治。持续推进北湖等湖库富营养化治理。到2035年,骨干(区管)河道整治率争取达到8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镇级断面)达到95%。
统筹河湖水网与湿地修复整治。聚焦人水和谐,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美丽河湖。筛选水系布局相对独立、村民居住相对聚集的自然村落,通过入河污染源削减、生态护岸建设、水动力优化、水体净化、水生生物群落建设、亲水设施建设等措施,积极拓展湿地功能,推动水美村庄、水美社区试点建设,提升河湖水体清澈度,促进“滩水田林湖草荡”蓝绿空间和谐共生。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密织水生态监测网络项目,优化崇明岛“1+N+X”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不断提升长兴岛、横沙岛监测能力。到2027年,南横引河、北横引河建成美丽河湖;到2035年,力争生态清洁小流域覆盖率达到100%,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东平镇、新村乡、新海镇、竖新镇、港沿镇、港西镇等区域为重点,完成镇级、村级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对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依托河(湖)长制,强化排污口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双减管理,持续稳定缓释肥应用面积,大力推广应用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业生产作业方式监管指导,从严管控非绿色投入品经营使用行为。聚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粮食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新村乡、城桥镇等重点乡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推动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落实“畜禽养殖场+专业化服务主体+农户”的种养结合模式,积极开展粪肥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落实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要求,扎实推进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到202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核算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持续开展1000亩以上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过程和规律。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配合开展港沿镇农业面源污染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源区识别、源头减量、末端滞留、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示范带动长三角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大内河码头污染管控力度。持续开展船舶更新改造及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进港口码头污水垃圾转运、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及风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船舶污染物合规储存、排放、接收、转移和处置,提升内河港口环境质量。
(3)保育生态沃土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现代农业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周边重点污染源风险评估和日常监管,持续巩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效果。实施保育生态沃土项目,开展农田土壤健康状况网格化调查与重点关注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跟踪评估,开展土壤生态保育及碳循环跟踪试验研究。加强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质量不下降。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受污染耕地管理,实施以“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土壤改良”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做好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跟踪监管,持续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严格执行安全利用类耕地上市农产品抽检制度,加大市场流通环节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力度。持续推进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守耕地准入门槛,加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保障新增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
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及时将重点行业中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关闭、搬迁、闲置企业用地及时纳入优先监管清单,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制修订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列入名录内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用地与公共服务用地。加强对污染地块、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配合完善上海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持续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完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适时关停长兴生活垃圾填埋场。
(4)守护宁静生活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与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规划距离,注重采用降噪带等防护性措施。对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做好公众调查及噪声污染评估,严格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交通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行建筑施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限制施工时段,规范实施建筑施工环境监理体制,加强环境监察。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有序推动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倡导公民参与噪声管理。持续深化宁静小区建设。
3.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三点一线”可视化监控体系,并结合“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等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能级。推进社会源中小企业的危险废物区域集中收集。依托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无氧裂解产线对区内产生的废油漆桶采用无氧裂解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充分挖掘危险废物区内综合利用潜力,降低危险废物出岛处置量。强化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建立区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行为。
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体系,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力争医疗危险废物区内处置占比达到100%。组织相关医疗废物产废单位按要求通过本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和年度申报,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本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加强新污染物管控。严格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按照市级部署,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配合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配合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配合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更新管控措施。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推动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现代化、信息化,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应用同步发展。加大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督促涉核与辐射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
切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结合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敏感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气候风险评估,重点评估“四碰头”复合型灾害强降水的影响。将气候变化风险防控纳入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重大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基础。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网络和极端事件监测预警,构建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空、天、地”一体化网络,推进各涉灾部门专业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测预警融合发展,实现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等场景应用。完善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预案和行动方案。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健全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专业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推动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完善配备应急事故的监测和执法装备,配备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和处置设备。
4.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海岛花园
(1)构建生活污水处理新格局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或归并工程;扩容城桥污水处理厂,实现“六片九厂”污水处理格局,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至24万吨/天。完善城镇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区管排水管网等设施的维护。加快推进城桥镇、堡镇雨污分流混接改造,配套建设8.13万立方米雨水调蓄设施,推进强排系统提标工程、自排地区提标工程及8432座雨水口改造等。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行动计划,逐步推进低标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改造工程。新村乡、绿华镇、三星镇、庙镇、建设镇、新河镇、竖新镇、堡镇、港沿镇、向化镇、中兴镇、陈家镇、横沙乡等13个乡镇共计327座设施进行改造,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绿华镇、庙镇、港西镇、建设镇、陈家镇等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计划纳入市政管网。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运行管护机制。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贯彻“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河湖水系生态治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工作联动结合、统筹开展,全域推进海绵型地块、海绵型市政设施、海绵型公园建设,提升城市韧性。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项目立项、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验收、运维管理各个环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区域达标评估工作。
(2)高标准打造全域“无废城市”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点、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稳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垃圾房、收集站等社区基础设施更新,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化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打造专业管理、服务规范、价格透明、应收尽收的“家门口”再生资源回收品牌,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到203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快推进庙镇建筑垃圾分拣资源化项目和陈家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大件垃圾采用定时定点收运模式,就近资源化处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排放、运输、中转、处置环节监管,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拓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双措并举,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标准地膜,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合理应用地布地膜。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以绿色农资供应网络门店作为农膜回收点,构建“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绿色农药采购、销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一体的投入品管控体系。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技术指导,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力度。
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强化海上垃圾源头防治,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将海塘范围内(公用岸段)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海塘、水闸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清理”为整治原则,日常巡查中关注垃圾聚集现象,重点巡查海塘、主要集中塑料污染物漂浮点,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定期开展崇明三岛海塘大净滩活动,做好垃圾分类、回收清理保障工作。
(3)推动城乡美美与共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依托“一镇一园”建设,着力提升城乡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品质,努力实现公园与城市空间的无界融合。以城桥、陈家、长兴等镇开发边界内区域为重点,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和改造工作,推进500米服务半径绿地扫盲。结合城市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各类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创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复合生境。聚焦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等,引导创造生态保育、自然教育、科普宣传等功能复合的绿色空间,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实现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绿道可游憩、郊野可休闲。
打造沪派江南和美乡村。优化村庄布局,以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梯队建设为抓手,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按照保护村、保留村、撤并村分类探索推进。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2024年完成2.8万户。实施全域风貌管控,加强村庄设计,严格实行新建建筑高度分级管控,注重建筑空间的梯度和层次,彰显世界级生态岛“江南水乡”风貌特色。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严控新增在建违法建筑,精准治理影响村容风貌的存量违法建筑。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片区化发展,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统筹布局城区、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
(二)建设长江绿色发展标杆,打造绿色生产“先行区”
锚定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的主攻方向,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彰显区域特色,海洋装备产业在“全链条”“精细化”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现代农业围绕“品质竞争”“做大品牌”持续努力,生态旅游业向“小而精”“有味道”方向转型,着力实现生态岛上的产业振兴。
1.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型光伏电站建设,重点依托公共机构、工商业建筑屋顶、产业园区等场址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实施新河镇、建设镇、堡镇、中兴镇等乡镇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积极探索生物质能、浅层地表地热资源利用,鼓励低碳园区以及设施农业领域优先利用浅层地热能。稳妥发展风力发电,结合候鸟保护要求,优化陆上风电设施布局。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效优化配置。
推进零煤城市建设。持续强化工业、农业、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加快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完成现有机组“煤改气”清洁能源升级替代工作,加快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提高新增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将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标准,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中和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审查验收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多层级低(零)碳试点示范,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工厂、交通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生态循环示范基地、低碳(含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等。持续做好全国及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持续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2.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控煤电、有色金属、电镀等“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执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在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基础上,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和功能性项目合理布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引导企业采用相关绿色低碳技术及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模式等,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
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增效。聚焦“全链条、精细化”,全力打造千亿级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加强高技术船舶、核心配套设备及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制造,拓展延伸产业,全力提升产业链价值。深入研究造船、机械重工等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加强节能低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创新策源型和人才引智型两大方面,重点打造以智慧农业智造等绿色智能制造为亮点,特色商务、文化创意、职业教育培训等相互融合的崇明工业园区。聚焦数字经济产业、5G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新兴技术产业,打造智慧岛数据产业园。以“金融服务、体育文化”为产业重点,以富盛绿色基金小镇、富盛开心农场为两翼,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功能特色显著的富盛经济开发区。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3.擦亮农业高质量发展底色
打造绿色农业产业集群。以现代畜禽养殖产业片区和现代设施农业产业片区为核心,沿陈海公路、生态大道纵向打造一批创新要素集中、高端人才汇聚、新兴产业密集的高科技农业发展带。集中打造东部、西部二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集群,东部片区以崇明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整合中兴镇、陈家镇、现代农业园区等农业资源,聚焦高端设施蔬菜、工厂化食用菌种植、工厂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完善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条,加快集成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通过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示范引领现代设施农业升级。西部片区以正大崇明300万羽蛋鸡场项目建成运行为基础,通过建设食用菌基料生产基地,整合西部乡镇乡村资源,建立西部区域生态循环、农旅融合、智慧农场等交融发展模式,打造崇明种养循环现代农业产业园。
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高水平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加快探索科技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加速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建设长三角农业硅谷。加快建设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延伸发展食品加工业,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建“机器换人”生产基地,提高蔬菜行业生产“宜机化”水平,试点布局“数字农场”应用场景。完善崇明农产品产销智能分析系统,融合智能感知、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重点基地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大力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现代农业种质创新与示范工程,加大崇明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遴选引种繁育优质新品种,加快建设崇明种业创新中心,开展长江流域优质种质资源库、资源圃、繁育基地、区域性集约化育苗中心、研发中心和优质种源试验试种基地建设。推进品质提升,推广一批崇明大米、崇明清水蟹、崇明白山羊、崇明特产蔬果等特色农产品,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探索种养循环、病虫害防治等绿色技术集成与典型模式,动态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稳定,确保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面积认证率90%以上。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依托“优农三兄弟”区域公共品牌,鼓励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扩大区域公共品牌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确立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品类与规模发展布局,建立并推行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鼓励引导通过特色农产品行业联盟等形式,重点引导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单品类、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种植。
4.创新发展生态文旅新业态
优化旅游目的地布局。深化全域旅游示范区、西沙明珠湖国家5A级景区建设。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绿华镇持续扩大“橘黄蟹肥”两大产业品牌效应,结合本地特色文化、亲子研学体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三星镇发展海棠花果特色产业、形成苦草全产业链,推动文化休闲旅游。新河镇以足球体育运动、金边灵芝为重点,不断做优做强,形成特色优势。建设镇做强做大民宿、花卉产业,打造一批集吃、住、游、学、体、悟、购为一体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竖新镇围绕海上花岛、东禾九谷、惠民村和仙桥村为重点,全面建设生态农旅小镇。全力推进陈家镇·东滩自行车小镇、西沙·明珠湖旅居康养小镇、东平光明花博小镇、新村乡稻米文化小镇4个上海市特色小镇建设。
推动多旅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发展“森林康养、湿地观光、农业采摘、民宿休闲、乡村体验”等5大传统业态,创新培育“花卉观光、高峰会展、生态教育、水上观光、低空飞行、运动赛事、健康疗养、工业科普、亲子研学、房车帐篷露营、夜间旅游、演艺演出”等12大新兴业态。积极发展特色休闲运动,以自行车、铁人三项、马拉松等国际体育品牌赛事为牵引,构建体育产业网络,培育一批特色体育服务产品,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徒步骑行驿站、自驾游营地建设。聚焦全年龄段健康管理,支持促进健康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上实东颐疗养院等项目建成运营。深入挖掘中药材资源优势,培育壮大藏红花等中医药特色品牌。
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化建设。聚焦“生态、花卉、美食、住宿”四大核心优势旅游资源,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加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加快制定相关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积极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创新乡村文创产品。着力推进明珠湖周边、森林公园周边、G40陈家镇入口、G40向化入口、长兴郊野公园周边、横沙岛等6大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引导民宿集群化发展、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差异化竞争。
5.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链条建设“无废工业”。推动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推进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持续探索海洋装备制造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途径。开展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产生工业垃圾的综合利用方式研究项目,推广工业垃圾精细再分拣模式,推进船舶制造业工业垃圾综合利用。探索炉渣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利用途径,不断提升炉渣资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菜田建设,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全区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智慧管理,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加强企业、园区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小区。加快推动城桥、堡镇污水处理厂等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拓宽中水利用途径。
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坚持土地管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五量调控”模式,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逐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土地整理复垦,重点聚焦闲散的养殖水面、未利用地等,鼓励乡镇积极排摸新增耕地潜力空间,鼓励新增耕地集中连片,以城镇集中居住、货币化置换和平移集中居住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试点推进竖新镇、建设镇、新河镇等乡镇的平移项目和陈家镇、港西镇的实物置换项目。推进郊野区域各类建设用地“留、改、拆、增”,新增建设用地与集中建设区外减量化规模相挂钩。
(三)打响生态海岛文化品牌,打造绿色生活“示范地”
围绕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充分挖掘生态文化发展潜力,丰富传播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打造拥有“国际风范”、独具“海岛特色”、弘扬“崇明文化”的世界级生态岛。
1.打造海岛生态文化
加大生态文化供给。以“生态文化、长江文化、花卉文化”三大文化品牌为引领,打造一批留得住文脉、记得住乡愁的生态文化村镇,建设一批望得见林、看得见水的文化休闲地。以崇明水仙花为突破口,做好“一朵花”大文章,鼓励开展各类特色花卉主题活动以及花卉艺术、创意设计、家庭园艺等设计大赛,丰富花卉文化产品供给。举办清明踏青赏花节、湿地观鸟节、花朝节、马拉松、自行车赛事等主题节庆活动,以文旅产业发展为载体,宣扬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观。
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实施生态文化弘扬工程,创作更多体现生态文明思想、反映时代精神、彰显崇明文化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渠道与新媒体网络平台,加大生态文化传播力度。拓宽生态文明参与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监督举报通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报道和批评,引导、支持具有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2.厚植生态文明沃土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文明相关教育课程,积极争创“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建设崇明区生态教育体验中心。科学谋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文明理念。
打造生态文化共享新模式。依托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融入文化元素,打造生态文化建设阵地。推动生态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实现“大自然中建设博物馆”向“建设大自然博物馆”的转型,营造“人人都能亲近大自然”的环境氛围。发展国际友好合作城市,与国内外自然保护区建立姊妹保护区,推动亚太生物迁徙通道沿线地区形成保护共识,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3.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市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减塑限塑等专项活动,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引导居民自觉践行绿色消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鼓励网络办公、视频会议等新型办公方式。试点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集中示范。鼓励全岛绿色出行,加大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力度,打造不同功能自行车通道和步行道网络,构筑以“公交+慢行”为主导的绿色多元化公共交通系统。开展居民绿色出行调查,倡导高效能、低排放、护生态为核心的绿色出行理念。
(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打造环境治理“新格局”
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夯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1.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崇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条块联动。持续推行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高标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督察整改,强化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压严管态势,全面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举一反三”、生态环境隐患点位大排查专项检查等,强化“发现—处罚—整改—问责”四个机制运用,持续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建立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和督办工作机制,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完善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制。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落实园区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产业园区环境治理能力。
2.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依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四类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实施,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形式,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政策、规章等政府信息解读工作,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
推进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抢抓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智慧生态环境系统,打造崇明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积极推进崇明生态环境纳入全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质量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应用。
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主动融入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建设大局,持续在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走在前、作表率。持续完善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共建长江口生态保护战略协同区。
3.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的同时,优化监督执法方式,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帮助解决污染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案件线索“筛选、研判、总结”三步工作方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案例。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诉讼裁判文书、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报告等信息。
优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林地、湿地、基本农田、水源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横向补偿机制,推动与外埠建立生态产品定向合作关系,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
推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共涉及4大类42项,总投资约60.52亿元,详见附表。项目实施过程鼓励以试点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形式,运用生态环保产业领域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减污降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积极拓展绿色低碳技术多元应用场景,力争以高质量环保产业支撑区域高质量生态环境建设。
(二)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实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9项重点工程,有助于合理优化崇明区产业结构,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园建设等9项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崇明区生态教育体验中心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普及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环境效益方面,31项生态安全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解决镇村级河道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能够促进森林、湿地、土地、水等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高标准将崇明打造成为世界级生态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部门联动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崇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生态创建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跟踪监督创建工作,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力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考核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抓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年度自评估机制,每年分析总结建设指标完成情况,避免反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不断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抓重点、抓亮点,选树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实行量化问责,对责任不明确、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大约谈、通报和问责处理力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拓展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鼓励各部门积极申报国家、市级各项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专项资金,统筹用好中央、市级、区级各项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资金,优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深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投入格局。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积极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能力建设
加强信息能力建设,完善区、乡镇、村“三位一体”以及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等。探索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系统、流域水环境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污染源基础调查能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成因分析能力、生态遥感监测能力,着力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机关、企业与市内外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探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等节能低碳新技术研发,以产业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宣传推广等为抓手,打造产业技术创新综合体。深化国际生态交流合作,共建生态科研高地。全面加强人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保障人才各项待遇落实。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生态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全社会通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编写广大民众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监督作用,落实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完善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座谈和听证制度,完善群众信访接待制度,设立环保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保障民众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将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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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9日,上海崇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沪崇府发〔2024〕41号),同时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请看文末),共42个项目,投资估算共计60.52亿元。其中指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10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自然资源厅9月30日发布《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生态保护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持续组织开展了“昆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今年上半年,公安部挂牌督办60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重大案件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以美丽云南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主动对接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时响应信贷需求。聚焦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开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开展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征集范围为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质量要求、污染物排放有关的控制要求、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有关的管控要求,可以制定生态环境强制性地方标准。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近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
2024年10月20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动员会在合肥召开。至此,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举报奖励领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内部人举报、重奖举报等机制作用,切
10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据悉,这批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
生态环境部10月17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15日发布《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生态安全更加稳
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十月份空气质量分析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原则不变、力度不减,埋头苦干,努力克服一季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我省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前三季度,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
2024年4月26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走航监测车发现乐山高新区某区域TVOC异常高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对该区域开展排查。当日23时58分许,执法人员对乐山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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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无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不利形势,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重点整理如下,请各单位遵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月21日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24425万元,用于支持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92号有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及厂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市政设施、畜禽养殖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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