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保社会组织”相关结果54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2014-06-06

      浙江省联合会的宗旨是动员、依靠全省环保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密切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环保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促进与国内外环保社会组织间的交往与合作

      来源:聊城晚报2014-06-04

      论未来社会组织可成公益诉讼主体环保公益诉讼迎来全民参与过去,我们时常看到一些居民联合举报污染事件的新闻,虽然媒体的曝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不法企业的污染行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又会卷土重来,始终是治标不治本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4-05-29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大对环保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参与环境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的咨询与参谋作用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5-28

      五是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在通过项目资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同时,对环保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公益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2014-05-21

      这首先说明这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环保觉悟低下,同时也说明法律制定和执法检查存在问题。三是没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专家指出,水污染防治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每个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解决水污染问题,实现水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5-15

      据统计,目前国内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组织有300家左右,但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放宽还不到位,最重要的是,公民个人不能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此次修订后,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最终被确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较之二审稿,主体范围无疑大为放宽。

      来源:文汇报 作者:李志青2014-05-13

      ,其用意在于杜绝变相的以环保名义的敲诈勒索,同时也意味着任何社会组织不得以公益诉讼为由获得额外的收益。...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来源:中国水网2014-05-08

      政府的责任:对环境质量负责傅涛指出,新环保下责任主体的最大外包商是地方人民政府。...如,新环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五十三条规定,公众享有获取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第五十七条规定,公众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举报,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2014-05-06

      周玉华教授表示,以往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只有中华环保联合会有权进行起诉,新《环境保护法》扩大了诉讼主体范围,有利于社会监督环境问题。...新《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问题的诉讼主体进行了扩大,依法在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作为诉讼主体起诉违法行为。

      来源:经济日报2014-05-06

      治理严了 环境保护要多元共治告别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每个公民都参与进来。全民环保的氛围将加快环境质量的改善这是一个尴尬的现实,我国的环境保护主要靠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4-05-05

      有媒体统计出,目前国内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组织有300家左右。但也有论者仍嫌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放宽不到位,最重要的是,公民个人不能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此次修订,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终被确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较之二审稿,主体范围无疑大为放宽。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泓 王逸吟2014-05-04

      他同时也强调,即使在国际上,公益诉讼也只是环保的一个补充而非主流。为什么要到2015年才实施?...作为环保公益组织的代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国内公众长期以来对公益诉讼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过去法律对这个制度没有予以确认,现在法律明确了这一制度,对于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公益诉讼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

      来源:半月谈网综合 作者:金煜 王硕2014-05-04

      行政机制无法解决可诉讼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解释,目前环保法中公益诉讼条款主要解决民事问题,其所规定的社会组织应在民政部门登记,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活动规则来进行公益诉讼活动。

      来源:光明日报2014-04-30

      他同时也强调,即使在国际上,公益诉讼也只是环保的一个补充而非主流。为什么要到2015年才实施?...作为环保公益组织的代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国内公众长期以来对公益诉讼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过去法律对这个制度没有予以确认,现在法律明确了这一制度,对于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公益诉讼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4-04-28

      在经过一场拉锯战之后,新法将环保公益诉讼的主体最终确定为在设区市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这相对于二审稿中的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是一个进步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4-28

      此次修订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的共识,体现了今后一段时期环保的实际需要。这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骆建华2014-04-25

      更重要的一点是,社会高度关注的公益诉讼,这次在诉讼主体上又有新的突破,放宽到市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均可作为诉讼主体,为强化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管制度创造了条件。...此外,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环保的舆论监督,公众对政府和企业开展环保的社会监督。可以说,构筑了一个完整的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监督网络和体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记者:王烨2014-04-25

      此次环保法修订案四审稿中,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限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比起三审稿中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已有很大扩容。...别涛也表示,环保部将继续会同保监会推进环境责任保险,今后的工作包括鉴别、筛选高风险的企业,拿出相应名单;逐步完善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规范、方法、指标;推动地方环保部门、保监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合作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记者:马晖2014-04-25

      在此前的草案稿中,曾将公益诉讼主体范围规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后又扩大为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此外,为了防止社会组织以诉讼谋取利益情况的发生,草案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谋取利益。针对上述规定,国内从事环保领域工作的ngo机构表示欢迎。

      来源:央视网 作者: 沈彬2014-04-25

      在修订草案二审时,曾将环保公益诉讼的主体限定为一家国字号环保组织;在之后的几次修订中,法律诉讼主体得到进一步扩大,最终被规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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