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放污染物”相关结果1846

      来源:滨海时报2018-11-20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其次,在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方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8-11-20

      ,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上述《解释》第六条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

      来源:法制日报2018-11-14

      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仍排放污染物

      河北保定挥发性有机<mark>物</mark>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设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11-12

      4.每台在线监测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均需要贴明标签(包括排放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基本信息)。5.市、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可在建设单位验收的同时进行现场核查、核验。

      来源:水泥窑协同2018-11-07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但究竟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似乎司法解释也没有从正面加以界定,而是从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等消极层面不构成污染环境罪进行了规定。

      来源:通往未来之璐2018-11-06

      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为例,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污染物的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06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第四条【基本定位】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01

      专业电镀企业和工序电镀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评估验收,新建和改扩建电镀项目应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ⅱ指标以上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电镀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加快推动产生和排放污染物(重点是重金属)强度高、安全风险大以及浪费能源资源的落后电镀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退出市场,大力淘汰采用鎏金、氰化镀锌工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1-01

      同时,若将晾晒池作为最终排放途径,则涉及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如晾晒池未作“三防”则可能存在以渗坑形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部分地方出台了地方标准规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2018-10-26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但究竟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似乎司法解释也没有从正面加以界定,而是从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等消极层面不构成污染环境罪进行了规定。

      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政府2018-10-22

      ,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VOCs<mark>排放</mark>限值知多少?

      来源:大城小E2018-10-22

      法律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孔祥忠: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特殊性

      来源:数字水泥网2018-10-17

      “超低排放”也还是要排放污染物,只是污染排放值的高低而已,企业环保达标排放已经合法合规了,为什么要引导投巨资去做“超低超标准”的方式去生产呢?

      来源: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8-10-17

      月31日前,我市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工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污水处理(主城区)行业企业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2019年1月1日起,该6个行业相关企业持有的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一律废止

      来源:法制日报2018-10-12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还提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10-10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近期《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明确“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拆除或是关闭”。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09

      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改变、闲置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为逃避现场检查而临时停产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mark>污染</mark>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8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条 淮河流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京津冀大气环境监测治理技术论坛2018-10-08

      ;三是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在排放污染物过程中,不仅要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还要符合排污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排放量等要求。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9月27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9-29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荣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1家,渭南市临渭区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