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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相关结果53

      来源:韶关市住建局2024-07-18

      第八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安徽人大2024-01-05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成都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mark>生活垃圾减量</mark><mark>分类</mark>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0-17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49号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做好全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05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少餐饮浪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1-04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进行分类投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履行生活垃圾产生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2-08-21

      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完善垃圾分类制度,2022年年底前编印出台相关条例标准,2023年年底前搭建完毕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3

      第七条【宣传教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内容。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7-25

      第九条(产生者义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进行分类投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义

      深圳市公布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0

      二、推进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发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果蔬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引》。规范前端分类设施建设和管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8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详情如下: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9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并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2

      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等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第九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环卫工人及其劳动成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10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特点,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常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的教育和实践活动。第九条对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5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和引导,普及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推广典型经验。

      来源:韶关发布2021-04-18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0-12-31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8

      第八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字愉字乐2020-10-10

      为实现垃圾减量,龙岗一直在努力推进垃圾分类措施,不少小区也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做法,比如:党建引领、定时定点投放、专人督导、红黑榜……这些措施,让垃圾分类得到比较好的落实,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

      来源:北京日报2020-09-29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第八条 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