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4
全文如下:上海市防汛泵站污染物放江监管办法(暂行)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对本市防汛泵站(以下简称泵站)污染物放江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其污染物放江总量,推进分流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