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中区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治理补助资金:
1)“燃煤改燃气”治理补助只针对“煤改气”改造基本部分的费用,主要包含天然气工程建设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均摊费、工程建设费、设计费)、锅炉本体及辅助设施购置费用。若治理单位改造发生锅炉房建设、内部供热管线改造、循环泵购置、第三方接气协调、天然气特种施工、个人使用的壁挂锅炉等费用,则不列入治理补助范畴,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筹解决,分户采暖主要补助天然气接口费和辅助设施购置费,具体补助标准按每户3000元予以补助。
2)“煤锅炉改天然气”治理补助根据改造单位不同性质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原则上向贫困小区、破产企业、宗教寺院和驻军部队倾斜。
3)区政府必须按照市与区(县)1:1的比例安排相应的治理补助资金,用于辖区范围内的“煤改气”治理补助,并确保治理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4)对因禁煤区扩大和天然气管网延伸铺设新增的治理任务,区根据实际增补治理补助费用。
5)补助标准根据整改实际情况,依照整改前后的锅炉总蒸吨数进行核算,如整改后的锅炉总蒸吨数大于整改前,则按整改前的燃煤锅炉蒸吨数予以核算,如整改后的锅炉总蒸吨数小于整改前,则按整改后的燃气锅炉蒸吨数予以核算。如整改后改为分户采暖的,则按分户采暖的补助标准予以核算。
6)2017年纳入“煤改气”治理任务的单位,如实施煤改电锅炉或太阳能采暖设备,改造费用高于“煤改气”补助资金的,参照“煤改气”补助标准执行;改造费用低于“煤改气”补助资金的,按实际改造费用予以补助。
13、天津市
天津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扶持政策
天津低氮锅炉改造,是锅炉用者通过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整体更换燃气锅炉等方式,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污染治理工程。
天津锅炉低氮燃烧补助范围:
1)天津市辖区内于2016年8月1日之前建成在用或于2016年8月1日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项目单位(含中央、部队、市属、区属等单位)实施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80毫克/立方米及以下的,且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可申请补助资金。
2)本市辖区内的全部项目单位(含中央、部队、市属、区属等单位)实施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30毫克/立方米及以下的,且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均可申请补助资金。
天津低氮燃气锅炉改造资金补贴标准: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核定总投资,资金补助标准为:
(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①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5.5*锅炉容量(蒸吨)
②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锅炉容量(蒸吨)+3.5
③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5*锅炉容量(蒸吨)+6
④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8*锅炉容量(蒸吨)
(二)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①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7*锅炉容量(蒸吨)
②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2*锅炉容量(蒸吨)+1.5
②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0*锅炉容量(蒸吨)+2.5
④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2*锅炉容量(蒸吨)
(三)通过整体更换锅炉(含模块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①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9.6*锅炉容量(蒸吨)
②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6*锅炉容量(蒸吨)+7
③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5*锅炉容量(蒸吨)+8
④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2.9*锅炉容量(蒸吨)
(四)通过整体更换锅炉(含模块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①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1蒸吨:补助资金(万元)=4.6*锅炉容量(蒸吨)
②单台锅炉容量大于1蒸吨且小于等于4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6*锅炉容量(蒸吨)+3
③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且小于等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5*锅炉容量(蒸吨)+4
④单台锅炉容量大于20蒸吨:补助资金(万元)=1.7*锅炉容量(蒸吨)
注:①本锅炉补贴办法不支持项目单位单独采取末端脱销方式进行低氮改造,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式,同时配套采用末端脱销的低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参照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式执行。
②补助资金核定时,应分别按照锅炉房改造前、改造后的锅炉数量与单台容量带入补助资金公式计算,以计算结果的较低值核定补助资金。
14、海南省
海南燃煤锅炉改造成清洁能源环保锅炉设备的项目资金补贴政策
海南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对象:包括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的锅炉。替代改造的原燃煤锅炉必须在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在用,且替代改造后达标排放。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补贴:按原燃煤锅炉吨位,每蒸吨补助3万元。
注:海南省还会对已经通过验收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按照国家级、省级及投入资金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结语
燃煤锅炉对大气的污染和对能源的浪费是惊人的,在节能环保的大背景之下,燃煤锅炉的改造治理是必然趋势。本文对改造方式及各地政策标准进行总结介绍,燃煤锅炉企业可根据各地政策标准执行改造。
延伸阅读:
环保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交流群
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全在这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版权所有 © 1999-2025 北极星环保网 运营: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总代理:北京瀚鹏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 5229-579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 字第13229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84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52014340号
Copyright ©2025 B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