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部分限定的污染物无检测或检测很少。
其中规定的氟化物、二噁英等基本没有检测,尤其是99%以上烧结机从来没有检测过二噁英,主要是因为检测成本太高、周期太长、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这些实际条件下,现有的这两个标准限值基本被忽略,对企业没有约束。
(3)部分污染物没有排放规定。
比如:烧结烟气中含有大量的CO,烟气中CO质量浓度平均在5000mg/m3以上,排放量远大于其他气体污染物的总和,而现有标准及征求意见都没有提到这一检测项;烧结烟气中含有一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汞等污染物,但标准中也没有涉及;标准及征求意见中都提到了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但对颗粒物中危害最大的细颗粒物(PM2.5)没有规定。
(4)没有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的标准。
现有标准和征求意见仅限制了排放浓度,但是对烧结机的排放总量、吨产品排放强度没有规定,而这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对管理部门应对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由于烧结烟气的成分组成与烧结生产过程,特别是原料、设备、操作等都密切相关,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实际技术水平、污染物检测可行性和全面性等问题。
1.2污染物检测
根据环保的要求,国内烧结机的烟气排放口基本都安装了在线的烟气检测装置,并且实时检测数据可以联网查询,这也极大地约束了企业的生产行为。在污染物检测过程中还需要明确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污染物的检测条件。
在检测、使用数据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烟气检测的条件,根据现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提到的污染物检测标准,仪器检测得到的污染物浓度都是基于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水的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而不是工况下的污染物浓度,即烟气在检测前首先要进行预处理(包括除尘、除湿、冷却等),再经过传感器测定污染物浓度。
因此,在计算某一企业或者某一工序过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时,一定要选择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流量计算,而不是企业通常用到的工况流量。
(2)现有在线检测存在的问题。
1)检测存在空白区。一般企业都具有SO2、NOx及颗粒物的在线检测,个别企业安装了CO浓度的检测设备,其他污染物在线(或离线)检测几乎没有,即使标准中有限制,但没有检测也没有约束力,所以没有检测的污染物成为检测空白区。
2)仪器校准不规范。无论使用哪种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中对仪器的校准频率都有相应的规定,如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检测烟气中SO2的仪器,要求至少3个月进行一次校准。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仪器管理方很少有能按照规范校准的,这就造成了仪器检测值的偏差存在,不利于环保部门的监管。
3)仪器使用不规范。检测仪器的使用过程中都存在相应的检测范围、适应气体环境,比如SO2的检测过程中,一般常用的定电位电解法的便携式仪器进行污染源的定期(随机)抽检,在烧结烟气检测中,由于烟气中CO含量高,其含量对SO2检测具有一定的干扰性,使用前必须对仪器进行相关CO的干扰试验,只有在检测浓度范围内的合格仪器才能使用,而现用的大部分定电位电解法的便携式仪器都没有这方面的干扰试验,检测结果可能出现偏差,因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标准来规范定电位电解法仪器进行CO干扰试验的要求。
2计算方法
2.1折氧浓度计算法
烧结、球团烟气排放的正式标准(GB28662—2012)没有提到关于检测过程中基准含氧量的问题,所以在两个征求意见中提到以后对污染物浓度进行16%的折氧计算。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仅看其烟气的检测浓度,而且需要对浓度进行折氧计算,这样更有利于对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比较。如果烧结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采用这一标准,则是对现有标准的巨大改进,具体折氧浓度计算法表达式见式(1)。
2.2吨矿计算法
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检测只能说明其烟气的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但对于总的污染物的排放如何控制将是每个企业、每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需要考虑的问题,就如同降低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排放量将是整个行业发展的根本方向。
目前,在吨产品污染物计算方面,主要关于污染物的排放系数或因子的计算,中国也已经编制了相关产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有相关污染物因子的提法,这些方法都是将污染物排放归一到吨产品的排放量上,但以上系数或因子的计算方法更复杂,实施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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