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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14-07-25 11:06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键词:节能环保产业烟气脱硫脱硝中材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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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导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消费

(一)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引导用能单位更新淘汰低效用能设备和产品。鼓励生产企业开拓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扩大产品销售。开展节能产品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二)拉动先进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落实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实行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落实再制造“以旧换再”政策,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

(三)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扩大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例。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

五、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一)落实产业发展法规政策及标准体系。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有色、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和环保标准的宣贯。加强对节能环保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节能环保执法。落实用地、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和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各类节能减排资金,建立完善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

(三)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逐步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对节能环保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及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

(四)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鼓励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转让(BT)等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工作。加强节能环保标志和标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

(五)推进技术创新。围绕解决当前节能减排和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培育形成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和技术。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能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环保的良好氛围,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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