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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10: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电价CEMS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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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推进煤清洁高效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各电力企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管工作,积极配合能源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客观真实及时地向能源监管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等各项工作。

2、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连同附表一起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同时发送书面材料电子版和电子表格,表格统一为Excel格式)。

请各单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联系人、联系电话报江苏能监办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鞠莉莉 025-83115283 83199610(传真)

电子邮箱:1059745572@qq.com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延伸阅读:

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及2016年实施计划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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