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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专项预算近翻三倍 十三五静待试点落地

2016-04-15 14:48来源:中国证券网作者:刘晓宁 董宜安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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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财政部公布了2016 年中央财政预算。在《2016 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中,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项目(原为重金属治理专项),预算数为90.89 亿元,2015 年执行数仅37.00 亿元,同比增长145.6%。

预计土十条将于二季度出台,配套资金激增确定土壤修复市场向上趋势。2016 年中央财政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项目,2015 年前该项目称作“重金属污染防治”。2016 年该项目预算数为90.89 亿元,较2015 年增长了145.6%,如加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 亿元,预算数为96.89 亿元,接近翻三倍。近日,“土十条”文件已完成修订并提交国务院,“土十条”出台预期增高,根据水十条和大气十条的经验,土十条大概率在二季度出台。此次中央财政预算方案通过过去重金属治理专项落实了土壤修复的配套资金。方案中同时明确了将增加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随着土壤修复试点一步步落实,专项资金将加速开启十三五土壤修复的蓝海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中国土壤修复市场: 存量市场规模空间超万亿级别,治理将逐步覆盖城市、矿区与农田。目前我国工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存量市场4401 亿元;全国矿区土壤修复存量市场2594 亿元;耕地修复存量市场84500 亿元,全国土壤修复存量市场合计91494 亿元。尽管存量市场空间巨大,但由于盈利模式问题,目前土壤修复有效市场主要集中在高地价地区的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外迁带来的修复需求。随着治理深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修复成本下降,农田和矿山的治理盈利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有效市场将迅速扩大。

政企合作PPP 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EMC 模式成为土壤修复市场探索新方向。国家目前大力推广PPP 模式,国内许多污染场地都存在“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在土壤行业引入PPP 模式,将隐形政府信用转化为企业信用或项目信用,可以解决融资问题,消除土壤污染治理的瓶颈。EMC 模式目前在国内运作与BOT 类似,往往针对环境一揽子工程,发挥1+1>2 的规模效应,更大的合同也可以更加充分调动企业改造的积极性。另外,地方专项债目前也成为解决土壤修复市场融资问题的方向之一。

国内土壤修复市场已出现代表性案例,为行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工业污染场地中,采取PPP 模式的“岳塘模式”和“新余模式”,解决治理资金缺乏等难题,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而矿区土壤污染治理和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虽然已出现成功案例,但仍停留在事件响应模式的阶段,盈利模式尚不明确,较为依赖财政资金。

相比于流动的水和大气,土壤的溯源性更强,污染责任主体比水和大气更容易确认和追溯,并且土壤污染直接和食品安全和地下水安全直接相关,鉴于中国目前严重的污染比例和程度,未来治理需求刚性且紧迫,市场空间巨大。虽然整个行业盈利模式尚待进一步完善,但土壤修复行业蓝海市场确定,且随着“土十条”出台预期提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地方土壤修复政策开始试点,行业拐点渐显。土壤修复行业将是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最具弹性的发展方向。

原标题:土壤专项预算近翻三倍 十三五静待试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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