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日前对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审议中,多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土壤污染与水、空气污染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鉴于我国当前土地污染状况触目惊心,在实施“三大战役”中,要更加重视土地污染的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虽然在水、空气污染预防与治理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及标准制定较为完善,但在土壤污染防治这方面要薄弱一些。因此,委员们建议尽快完成对全国土壤污染的调查,摸清底子,同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进程。
工业污染、城市污水、过度使用化肥……在种种污染源侵蚀下,万物赖以生存的大地如今满目疮痍,土壤安全正岌岌可危。去年粮食总产达60193.5万吨,同比增长2.1%,取得“十连丰”。但高残留、“毒大米”、重金属超标等问题频频出现,土壤污染问题已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并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使粮食质量出现信任危机,并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此前,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向媒体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严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
事实上,早在2005年,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就已经着手对全国土壤进行首次污染情况调查,直到去年年末,调查才宣告完成。历时近9年之后,调查结果最终与公众见面。去年湖南的“镉大米”事件,让重金属元素“镉”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一年来,湖南不少以种稻、种菜为生的农民因为他们先前并不了解的元素镉,承受着巨大的损失。因为镉大米事件的爆发和持续发酵,土壤污染问题刚刚进入人们的视线,就已经成为舌尖上的安全难以承受的重担。
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休耕轮作、耕地合理利用和有效遏制土壤污染退化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种子协会秘书长李爱青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的议案内容。“土壤污染虽不像水、大气污染一样可观可感,却与‘舌尖上的安全’密切关联。”李爱青认为,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尽管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防治举措,但是这种治理举措相对而言稳定性、连贯性差,特别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多为当地经济支柱,在GDP政绩观的作用下,难免遇到防治举措成摆设,或“人走政息”的尴尬。
近年来,作为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的耕地土壤正在承受越来越多的污染,以致一些地方农产品质量告急,“镉大米”、“毒蔬菜”事件屡现报端。土壤污染与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都对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命健康构成威胁。但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尤其是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超标,直接导致了粮食特别是大米的重金属超标。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壤中镉等重金属本底值高。如中国西南和中南地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基础含量高。加上迄今已有上百年的开采历史,长期的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和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废渣排放造成了土壤污染,从而导致粮食重金属超标;另一种则是由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导致酸雨增加,土壤酸化,在酸性增强的条件下,土壤中的镉等重金属活性也随之增强,更易被水稻等作物吸收。同时,有的地区种植的一些水稻品种,由于生物体的自然适应性,本身具有较高的镉的富集特性。
和向空气污染宣战一样,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然而,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一方面,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另一方面,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此前,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推测,“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量非常大,至少需要上万亿元、几十万亿元的投入才行。”且不说有没有足够资金投入到治理上面,即便有,也不能使土壤回复到未污染前的模样。
毫无疑问,土壤污染会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土壤并非“绝缘”的生态系统,其污染物可能发生转化和迁移,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污染饮用水源,影响整个生物圈。土壤经不起污染,对当代负责、对后代负责,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需要严明的制度设计,严厉的防范,来确保土壤的纯净。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现在关于土壤保护的立法散见于其它相关环境立法,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形成合力,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需要跑步前进,让土壤污染的监管、调研、修复等重要工作都有法可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另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不仅需要制度法律的规制,关键要从经济发展模式上统一协调规划,特别是注重通过科技手段防治土壤污染,依法关停、整改粗放式的工矿业,严防重金属污染土壤,优化升级工矿业的技术水平。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环境保护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将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3月15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61.497535万元,工期360天。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
2月9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61.497535万元,工期360天;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高能时代环
2月5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施工招标,预算金额7320.0723万元。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一期废渣水泥窑协同处置、污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0月13日,赣江源三江六岸生态系统治理及产业提升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总投资约400000万元,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本项目运营内容主要为新建项目与存量项目的运维养护,其中项目新建三江六岸片区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江六岸片区农业
近日,备受关注的太原煤气化地块土地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公示。2019年10月,太原煤气化原址8宗出让地块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该地块位置范围为九院沙河以南、30米规划路以北,西环高速公路以东、西南铁路环线以西。区域内南内环西街、九院沙河快速路、西中环路三条快速路纵横;地块背靠万亩生态园,直线距离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吉林省考察时强调,东北是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笔者认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毋庸讳言,近年来,东北地区黑土地污染案件屡见不鲜。第一轮中央环境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三五”初期,我国高度重视土地污染问题,正在逐步填补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时值全国两会,期待国家出台相关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首先,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土壤修复的行业标准和监管体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
阅读提示:《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等环节对于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核查。但因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无记录、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存在风险管控衔接的问题,这就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征迁等相关部门建立污染信息共享及治理管控的工作机制,实现对污染地块的动态跟踪和共管合力。对于在机制
平顶山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了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工作要求几方面做出了详细指导,具体详情如下:2019年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第一年,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
近些年,国家对土地污染的治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关于土地污染防治,这些知识,你真的知道么?接下来跟着小农菌一起看看吧!目前我国耕地污染现状如何?目前我国耕地污染主要有2个特点:一是点多、量大、面较广。我国污染耕地污染区域主要为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南方酸性土水稻种
近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不过,我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经济参考报》记者在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