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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2016-08-23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绿色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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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绿色制造体系构建试点

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以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以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为支撑,推行绿色管理和认证,加强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制修订能耗、水耗、物耗、污染控制、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制造管理体系等标准规范,完善产品从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到再制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标准,制定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搭建开放的绿色标准创制公共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和联盟等共同参与标准制订,加强与国际标准对接互认。强化标准实施,建立企业绿色制造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对标达标和领跑者活动,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试点示范,优先以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等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建立各方协作机制,发布绿色产品目录,引导绿色生产,提升绿色产品国际化水平,推动国际合作。到2020年,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

创建绿色工厂。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创建绿色工厂。优化制造流程,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营造良好职业卫生环境,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与装备,建设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和能管中心,优化工厂用能结构。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资源能源及污染物动态监控和管理。到2020年,创建1000家绿色示范工厂。

建设绿色工业园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以企业集聚、产业生态化链接和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意义大的示范园区。到2020年,创建100家绿色工业园区。

打造绿色供应链。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完善采购、供应商、物流等绿色供应链规范,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初步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基础数据库及重点行业绿色制造生产过程物质流和能量流数据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绿色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建设绿色制造技术专利池,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共享。创新服务模式,建设绿色制造创新中心和绿色制造产业联盟,积极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绿色制造咨询、认定、培训等服务,提供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环保服务,到2020年节能环保服务业产值达到1.8万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制造工程实施统筹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绿色制造工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中国工程院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设立专家组,为指南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阶段性考核评估。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国家指南的衔接,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大财税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集中力量支持实施指南中先导性、公益性试点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等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绿色制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和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产融衔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技术和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完善绿色制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构建绿色制造管理体系。强化环保执法监督、节能监察、清洁生产审核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完善各级节能监察等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节能执法,制定并全面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推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绿色发展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制造发展状况调查和评估。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推动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职工责任关怀等信息,提高中小企业绿色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五)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适用绿色制造发展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强与国外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在绿色制造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绿色制造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传播绿色理念。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绿色理念,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意识、参与度和积极性,为绿色制造创造良好消费文化和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四部门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我国绿色制造发展之路的机遇及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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