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保资本政策正文

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09-29 14: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普惠金融PPP财政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二十九条申请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的PPP项目,应按规定向地方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经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财政部。申请材料包括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项目规范实施承诺书、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以及与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或审核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条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PPP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符合以奖代补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

PPP项目评审采取集中封闭方式,由专家组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备选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评审。评审专家组由PPP领域的咨询机构、学术机构、财务、法律、行业等方面的外部专家,以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机构的内部专家共同组成,开展评审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项目评审实行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不对自身或所在单位参与的项目进行评审。

定性评审侧重审查项目合规性,主要包括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等。其中,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项目,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剥离政府性债务并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本地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项目,不符合主体合规要求。

定量评审侧重审查项目质量,主要包括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财政中长期的可持续性、项目采用PPP模式的适用性、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的示范推广价值、化解债务或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等。

项目评审由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PP中心共同制定评审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经专家组评审形成初步评审结果后,报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评审结果,由财政部按规定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

第三十一条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效控制政府支付责任,合理确定财政补助金额。省级财政部门要统计监测相关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加强对项目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督促下级财政部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有效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政府信用。

对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有关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的规范实施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落地,形成一批管理水平高、化债效果好、产出结果优、示范效应强的样板项目。

第六章资金分配和拨付

第三十二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按照各地区可予奖励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可予补贴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平均余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投资规模和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化债规模等因素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资金总额=〔(经核定该地区可予奖励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该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经核定各地区可予奖励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相应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相应权重+(经核定该地区可予补贴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平均余额×该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经核定各地区可予补贴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平均余额×相应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相应权重+(经核定该地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需求×该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经核定各地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需求×相应地区中央财政分担比例)×相应权重+经核定该地区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需求÷∑经核定各地区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需求×相应权重〕×(本年专项资金总规模+∑上年末各地区结余专项资金规模)-该地区上年末结余专项资金规模。

各地区可予奖励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可予补贴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平均余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需求依据各地财政部门上报情况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意见确定。各地区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需求依据各地财政部门上报情况、当地专员办审核意见、PPP项目以奖代补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相应权重根据上年各方向资金使用情况、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

省级财政部门应参照中央财政的分配方法,在预算规模内合理确定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科学规划专项资金各支出方向的资金安排,确保各支出方向的资金总体均衡,统筹兼顾本地普惠金融各领域发展需要,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