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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九大产业(全文)

2016-10-11 13: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企业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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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小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型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在全省建设一批集创业培训、孵化、辅导、交流和融资、推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载体建设。坚持政府搭台、政府买单、社会公用,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给创新创业者提供友好、便捷、开放、包容的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团队来晋创新创业,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企业中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

大力培育创新发展载体。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围绕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与转化。面向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技术创新需求,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示范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区域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支持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大型共用软件、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人才培训等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网络化协同水平。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建立促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有效运行的良好机制。建立健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合理运行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率和效益。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工程。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以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推动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来我省创业发展。完善人才市场信息分析和需求预测制度,定期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强各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鼓励战略性新兴企业引进人才,对新引进的企业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给予政策优惠。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育工程。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打造创新型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力度,组织青年骨干人才和主管部门中层干部赴发达地区开展专题培训,鼓励省内高校与企业通过合作培养、订单式培养、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新兴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省内高校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推动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抓紧培训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管理体系。有效整合省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建立统一、开放、高效、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创新人才引进的理念、方式和手段,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注重“为我所用”,以弹性引进方式为主,在管理人才过程中强调“服务人才”理念,不断完善人才创新、创业、生活配套服务,构建人才“引得进、留得下、能干事”的创新创业环境。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发展改革、经信、科技等各归口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简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行政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实施“一站式服务”,形成鼓励为主、效率为先的行政审批和政策制定导向。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消除所有制差别,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现代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转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兼并、收购、整合,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

创新用地方式。探索建立以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创造税收等为指标的分区域、分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标准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试点推行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缩短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实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的产业类型、用地定额、建筑容积率与地价挂钩的办法,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六)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承接好国务院下放省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置审批,切实提高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含金量”,变部门“端菜”为群众“点菜”,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解缚松绑。各地政府要提高行政审批承接能力,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推进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行政审批(许可)执法主体及服务部门“一厅”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降低工商登记门槛,简化工商登记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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